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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心即祖宗之心,故不敢以是妄陈于上,伏愿采萏荛之言,于此等事一切禁止。”
上怒,命杖之,滴懋临武知县,仲昭湘潭知县,昶桂阳州判官,各调外用。已而
谏官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大理寺评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
官重矣。
○洗马
《越语》:“句践身亲为夫差前马。”《韩非子》云:“为吴王洗马。”洗
音铣。《淮南子》云:“为吴兵先马走。”《荀子》:“天子出门,诸侯持轮挟
舆先马。”贾谊《新书》:“楚怀王无道,而欲有霸王之号,铸金以象诸侯人君,
令大国之王编而先马,梁王御,宋王骖乘,滕、薛、卫、中山之君随而趋。”然
则洗马者,马前引导之人也。亦有称马洗者,《六韬》:“赏及牛竖、马洗,厩
养之徒。”《汉书•百官表》:“太子太傅、少傅属官有先马。”张晏曰:“先
马,员十六人,秩比谒者。‘先’或作‘洗’”。又考《周礼》:“齐右”职云:
“凡有牲事则前马。”注:“王见牲则拱而式,居马前,却行,备惊奔也。”又
“道右”职云:“王式则下前马。”是此官古有之矣。《庄子》:“黄帝将见大
隗乎具茨之山,张若讠朋前马。”
○比部
《周礼,小司徒》:“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大比
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
八月案比是也。”《庄子》云:“礼法度数刑名比详。”唐时刑部有刑比都官司
门四曹。《通典》:“比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天宝
十一载又改比部为司计,至德初复旧。”《旧唐书•职官志》:“比部郎中员外
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通悬数物,周知
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杨炎传》:“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于左藏
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入。”《宋史•职官志》:“比部郎中、
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
监司检察以上,比部至则审覆其多寡登耗之数,考其陷失,而理其侵负。”《山
堂考索》:“会计逋欠,每三月一比,谓之比部。故昔人有刑罚与赋检相为表里
之说。今四曹改为十三司,而财计之不关刑部久矣,乃犹称郎官为比部,何邪?”
○员外
员外之官本为冗秩。《旧唐书•李峤传》:“峤为吏部时,志欲曲行私惠,
冀得复居相位,奏置员外官数千人。以至官寮倍多,府库减耗。”事在中宗神龙
二年。又有谓之员外置同正员者。迨乎玄宗,犹不能尽革。故肃宗乾元二年九月
诏曰:“应州县见任员外官,并任其所适。其中有材识干济,曾经任使州县所资
者,亦听量留,上州不得过五人,中州不得过四人,下州不得过三人,上县已上
不得过一人。”今则副郎而取名员外,于义何居?当由定制之初,主爵诸臣未考
源流,有乖名实。了不云乎:“必也正名。”则斜封墨敕之朝,不可沿其遗号矣。
○主事
後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材者为之,然其职
不过如椽史之等。故范滂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
止。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後因郭泰之言,蕃乃谢之。而张霸,戴封、戴就、
公沙穆并以孝廉为光禄主事,其他府寺则不闻有此名也。《宋书•百官志》:
“中书通事舍人”下云:“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至後魏则于
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隋炀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唐时并流外为之。尚书省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门下省主事四人,中书省主事四人,并从八品下。而刘祥
道上疏言:“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省中书都事、主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
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纵欲参用士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後相承遂成故事。望有
厘革,稍清其选。”事竟不行。《宋史•职官志》:“门下省吏四十有九,录事、
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是在前代皆椽史
之任也,明初设六部主事意亦仿此。永乐十四年,永新伯许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
景亮被勘。
○主簿
《周礼•司会》注:“主计会之簿书。”疏云:“簿书者,古有简策以记事,
若在君前,以笏记事。後代用簿,簿,今手版。故云吏当持簿,簿则簿书也。”
汉御史台有此官,御史大夫张忠署孙宝为主簿。而魏晋以下,则寺监以及州郡并
多有之。杜氏《通典》“州佐”条下云:“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
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又引晋习凿齿为桓温荆州主簿,亲遇深密,时人语
曰:“徒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在当时为要职,
○郎中待诏
北人谓医生为大夫,南人谓之郎中,镊工为待诏,木工、金工、石工之属皆
为司务。其名盖起于宋时。《老学庵笔记》:“北人谓医为衙推,卜相为巡官。
巡官,唐五代郡僚之名,或以其巡游卖术,故有此称,亦莫详其所始也。”《实
录》:“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命礼部申禁,军民人等不得用太孙、太师、
太保、待诏、大官、郎中等字为名称。”
○外郎
今人以吏员为外郎。按《史记•秦始皇纪》:“近官三郎”,索隐曰:“三
郎谓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汉中郎将分掌三署,郎有议郎、中郎、
侍郎、郎中,凡四等,皆无员,多至千人,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
今以之称吏员,乃世俗相褒之辞。
○门子
门子者,守门之人,《旧唐书•李德裕传》:“吐蕃潜将妇人嫁与此州门子”
是也。今之门子乃是南朝时所谓县僮,《梁书•沈璃传》:“为馀姚令,县南有
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殖,百姓甚患之,召其老者为石头仓
监,少者补县僮。”《唐志》:“二品以下有白直执衣,皆中男为之。”
○快手
快手之名,起自《宋书•玉镇恶传》:“东从旧将犹有六队千馀人,西将及
能细直吏快手复有二千馀人。”《建平王景素传》:“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
快手。”《黄回传》:“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亦有称精手者。沈约自
序:“收集得二千精手。”《南史•齐高帝纪》:“王蕴将数百精手,带甲赴粲。”
《梁书•武帝纪》:“航南大路悉配精手利器,尚十馀万人。”
○火长
今人谓兵为户长,亦曰火长。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五人
为伍,五长为伯,故称伍伯。一曰户伯。汉制:兵五人一户灶,置一伯,故曰户
伯。亦曰火伯,以为一灶之主也。”《通典》:“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
队。”《唐书•兵志》:“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大有长。”又云:
“十人为人,五火为团。”则直谓之火矣。《宋书•卜天与传》:“少为队将,
十人同火。”《木兰诗》:“出门看火伴。”柳子厚《段太尉逸事状》:“叱左
右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或作”伙”,误。
○楼罗
《唐书•回纥传》:“加册可汗为登里颉咄登密施含俱录英义建功毗伽可汗。
含俱录,华言娄罗也,盖聪明才敏之意。”《酉阳杂俎》引梁元帝《风人辞》云:
“城头网雀,楼罗人著。”《南齐书》顾欢论云:“蹲夷之仪,娄罗之辩。”
《北史•王听传》:“尝有鲜卑聚语,崔昂戏问听曰:‘颇解此不?’听曰:
‘楼罗楼罗,实自难解。时唱染干,似道我辈。’”《五代史•刘铢传》:“诸
君可谓楼罗儿矣。”《宋史》:“‘张思钧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质状小而精悍,
太宗尝称其楼罗;自是人目为小楼罗焉。”
○自衣
白衣者,庶人之服,然有以处士而称之者。《风俗通》:“舜禹本以白衣砥
行显名,升为天子”;《史记•儒林传》:“公孙宏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
公”;《後汉书•崔る传》:“宪谏以为不宜与白衣会”;《孔融传》:“与白
衣称衡跌荡放言”;《晋书•阎缵传》:“荐白衣南安朱冲,可为太孙师傅”;
《胡奋传》:“宣帝之伐辽东,以白衣侍从左右”是也。有以庶人在官而称之者。
《汉书•两龚传》:“闻之白衣,”师古曰:“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
司亭长掌固之属”;苏伯玉妻《盘中诗》:“吏人妇,会夫希,出门望,见白衣。
谓当是,而更非”;《续晋阳秋》:“陶潜九月九日无酒,于宅边菊丛中坐.望
见白衣人,乃王弘送酒”是也,人主左右亦有白衣。《南史•幸传》:“宋孝武
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魏书•恩幸传》:“赵修给事东宫,为白衣左右。”
“茹皓充高祖白衣左右。
唐李泌,在肃宗时不受官,帝每与泌出,军人环指之曰:“衣黄者,圣人也。
衣白者,山人也。”则天于前不禁白。《清波杂志》言:“前此仕族子弟,未受
官者皆衣白,今非跨马及吊慰不敢用。”
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卫则不然。《史记•赵世家》:“愿得补黑衣之缺,
以卫王宫。”《汉书•谷永传》:“摧之皂衣之吏。”
《诗》:“麻衣如雪,”郑氏曰:“麻衣,深衣也,古时未有棉布,凡布皆
麻为之。《记》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是也。”然则深衣亦用白。
○郎
郎者,奴仆称其主人之辞。唐张易之、昌宗有宠,武承嗣、三思、懿宗,宗
楚客、晋卿等,候其门庭,争执鞭辔,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郑
果谓宋憬曰:“中丞奈何卿五郎”?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足下非张卿
家奴,何郎之有?”安禄山德李林甫,呼“十郎”。王繇谓王钅共为“七郎”;
李辅国用事,中贵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程元振,军中呼为“十郎”;
陈少游谒中官董秀,称“七郎”是也。其名起自秦汉郎官。《三国志》:“周瑜
至吴,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江表传》:“孙策年少,虽有位号,
而士民皆呼为孙郎。”《世说》:“桓石虔小字镇恶,年十六八,未被举,而僮
隶已呼为镇恶郎。”《後周书》:“独孤信少年,好自修饰,服章有殊于众,军
中呼为独孤郎,”《隋书》:“滕王瓒,周世以贵公子,又尚公主,时人号曰杨
三郎。”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时文武官人并未署置,军中呼太子、秦
王为大郎,二郎。”自唐以後,僮仆称主人通谓之郎,今则舆台厮养无不利;之
矣。
又按,北朝人子呼其父亦谓之郎。《北史•节义传》:“李宪为汲固长育,
至十余岁,恒呼固夫妇为郎、婆。”
○门主
《後汉书•贾逢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是弟子与
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
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
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
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那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
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杨彪传》:“黄门令
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
传授之门生乎!
《南史》所称门生,今之门下人也。《宋书•徐湛之传》:“门生千余人,
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而。每出人行游,涂巷盈满。泥雨日,悉以
後车载之。”《谢灵运传》:“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南齐书•刘怀珍
传》:“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其人
所执者奔走仆隶之役,《晋书•刘魄传》:“周嵩嫁女,门生断道,斫伤二人,
建康左尉赴变,又被斫”;《南史•齐东昏侯纪》:“丹阳尹王志被驱急,狼狈
步走,唯将二门生自随”;《後妃传》:“门生王清与墓工始下插”;《刘传》:
“游诣故人,惟一门生持胡床随後是也。其初至,皆入钱为之,《宋书•颜竣传》:
“多假资礼解为门生,充朝满野,殆将千计”;《梁书•顾协传》:“有门生始
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厚响,止送钱二千,协怒杖之二十”;《南史•姚察传》:
“有门生送南布一端,花练一疋,察厉声驱出”是也。故《南齐书•谢超宗传》
云:“白从王永先。”又云:“门生王永先。”谓之自从,以其异于在官之人。
而《宋书•顾琛传》:“尚书寺门有制,八座以下。门生随人者各有差,不得杂
以人士。”其冗贱可知矣。梁傅昭不蓄私门生,盖所以矫时人之弊乎?
守门之人亦有称门人者。《春秋•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
《公羊传》:“间者何?门人也。”《韩非子》:“门人捐水而夷射诛。”
○府君
府君者,汉时太守之称。《三国志》:“孙坚袭荆州刺史王。见坚,惊
曰:‘兵自求赏,孙府君何以在其中?’”“孙策进军豫章,华欲为太守,葛中
迎策。策谓歆曰:‘府君年德名望,远近所归。’”
○官人
南人称士人为官人。《昌黎集•王适墓志铭》:“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
以与凡子。”是唐时有官者方得称官人也。杜子美《逢唐兴刘主簿诗》:“剑外
官人冷。”
明制:郡王府自镇国将军而下,称呼止曰官人。
○对人称臣
汉初,人对人多称臣,乃战国之馀习。《史记•高祖纪》:“吕公曰:‘臣
少好相人。’”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犹今人相与言自称仆也。”
至天下已定,则稍有差等,而臣之称惟施之诸侯王,故韩信过樊将军哙,哙趋拜
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至文、景以後,则此风渐衰。而贾谊
《新书》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称臣之说。《王子侯表》有利侯钉,坐遗淮南
王书称臣弃市。《功臣侯表》安平侯鄂但,坐与淮南王女陵通,遗淮南王书称
“臣尽力”,弃市。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赂,称臣,在赦前,免。皆在元狩
元年。而《严助传》天于令助谕意淮南王,一则曰“臣助”,再则曰“臣助”,
史因而书之,未尝以为罪,则知钉等三人所坐者交通之罪。而自此以往,廷臣之
于诸侯王遂不复有称臣者尔。时有自称民者,《世说》:“陆太尉对王丞相曰:
‘公长民短。’”然王官之于国君,属吏之于府主,其称臣如故。《宋书人孝武
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马江夏王义恭等奏:“郡县内史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
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诏可。齐、梁以往,王官仍复称臣,
而属吏则不复称矣。
诸侯王有自称臣者,齐哀王遗诸侯王书曰:“惠帝使留侯张良立臣为齐王”
是也。天子有自称臣者,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
能治产业”;景帝对窦太後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
是也。
○先卿
称其臣为卿,则亦可称其臣之父为先卿。《宋史•理宗纪》:“工部侍郎朱
在进对奏人主学问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详,朕读之不释手,
恨不与同时。’”此如《商书》之言“先正保衡”,盖尊礼之辞也。
○先妾
人臣对君称父为先臣,则亦可称母为先妾。《左传》晏婴辞齐景公曰:“君
之先臣容焉。”《战国策》匡章对齐威王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陈沈炯
表言:“臣母妾刘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
○称臣下为父母
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称。汉文帝问冯唐曰:“父老,何自为郎?”是称其臣为
父也。赵王谓赵括母曰:“母置之,吾已决矣。”是称其臣之母为母也。
○人臣称人君
人臣有称人君者。《汉书》高帝诏曰:“爵或人君,上所尊礼。”师古曰:
“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郡县初立,亦有君臣之分,故尉缭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
君臣。”《水经注》引黄义仲《十三州记》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
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民,
故取名于君谓之郡。”
○上下通称
《汉书•霍光传》:“数鸣殿前树上。”师古曰:“古者室屋高大,则通
呼为殿耳,非止太子宫中。”《黄霸传》:“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
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者,为一辈,先上殿,”师古曰:“殿,丞相所
坐屋也。”《董贤传》:“为贤起大第北阈下,重殿洞开。”《後汉书•蔡茂传》:
“梦坐大殿。”《三国志•张辽传》:“为起第舍,又特为辽母作殿。”左思
《魏都赋》:“都护之堂,殿居绮窗。”是人臣亦得称殿也。《鲍宣传》:“为
豫州牧,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是人臣亦得称法驾也。《旧唐书•吴元
济传》:“诏以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兼申光蔡四面行营招抚使,以鄙城为行在,
蔡州为节度所。”是人臣亦得称行在也。
汉人有以郡守之尊称为本朝者。《司隶从事郭究碑》云:“本朝察孝,贡器
帝庭”;《豫州从事尹宙碑》云:“纲纪本朝”是也。亦谓之郡朝。《後汉书•
刘宠传》:“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是也。亦谓之府朝,《晋书•刘琨传》:
“造府朝,建市狱”是也。亦有以县令而称朝。晋潘岳为长安令,其作《西征赋》
曰:“励疲钝以临朝”是也。
汉《丹阳太守郭碑》有曰:“君之弟故大尉薨,归葬旧陵。”欧阳永叔以
人臣为疑,盖徒见唐卢集驳武承训造陵之奏,以为陵之称谓施于尊极,不属王公
己下。此自南北朝已後然尔,按《水经注》言:“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
又引《风俗通》言:“王公坟垄称陵。”书中有子夏陵、老子陵及诸王公妃之陵
甚多。《後汉书•明、章二帝纪》言祠东海恭王陵、定陶大後恭王陵、东平宪王
陵、沛献王陵。《西京杂记》:董仲舒之墓称下马陵。曹公《祭桥玄文》:“北
望贵土,乃心陵墓。”《三国志》注陈思王上书言:“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
藩国之任,屋名为宫,家名为陵。”则人臣而称陵,古多有之,不以为异也。吕
东莱《大事记》:“墓之称陵,占无贵贱之别。”《国语》管仲曰:“定民之居,
成民之事,陵为之终。”是凡民之墓亦得称陵。
人臣称卤簿,《石林燕语》曰;“卤簿之名,始见于蔡邕《独断》。唐人谓
卤,橹也,甲盾之别名。凡兵卫以甲盾居外,为前导、捍蔽其先後,皆著之簿籍,
故曰卤簿。”因举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卤簿,为君臣通称。
今人以皇族称为宗室,考之于古不尽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谓曰宗室。《左
传•昭六年》:“宋华亥谗华合比而去之,左师曰:‘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
《魏书•胡叟传》:“史与始昌虽宗室,性气殊诡,不相附。”《北齐书•邢邵
传》:“十岁便能属文,族兄峦有人伦鉴,谓子弟曰:‘宗室中有此儿,非常人
也。’”《张雕传》:“胡人何洪珍,大蒙主上亲宠,与张景仁结为婚媾。雕以
景仁宗室,自托于洪珍。”《後周书•裴侠传》:“撰九世伯祖贞侯传,欲使後
生奉而行之,宗室中知名者咸付一通。”《薛端传》:“为东魏行台薛循义所逼,
与宗室及家憧等走免。”《杜叔毗传》:“兄君锡及宗室等为曹策所害。”《徐
陵集》有《在北齐与宗室书》。
《颜氏家训》论《孙楚王膘骑诔》云:“奄忽登遐。”以为非所宜言。然夏
侯湛《昆弟诰》曰:“我王母薛妃登逻。”又曰:“蔡姬。登遐。”则晋人固尝
用之,不以为嫌也。
人臣称谅ウ。《晋书•山涛传》:“除太常卿,遭母丧,归乡里,诏曰:
‘山太常尚居谅ウ。’”
人臣称太渐。《列子》:“季梁得疾,七日大渐。”齐王俭《褚渊碑》文:
“景命不永,大渐弥留。”任《竟陵王子良行状》:“大渐弥留,话言盈耳。”
沈约《安陆王缅碑文》:“遣疾弥留,焉大渐。”隋《鹰扬郎将义城子梁罗墓
志》:“大渐之期,春秋六十有一。”唐王绍宗为其兄玄宗临终口授铭:“吾六
兄同人见疾,大渐惟几。”卢藏用《苏许公环神道碑文》:“大渐之始,遗令遵
行。”
《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记•玉藻》:“凡侍于君,绅垂,足
如履齐,颐ニ,垂拱。”是垂拱之云,上下得同之也。
○人臣称万岁
《後汉书•韩棱传》:“窦宪有功还,尚书以下议欲拜之,伏称‘万岁’。
棱正色曰:‘夫上交不谄,下交不黩。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议者皆惭而止。”
然考之《战国策》言:冯媛为孟尝君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马援传》言:援击牛酾酒,劳饷军士,吏士皆伏称“万岁”。《冯鲂传》言:
责让贼延褒等,令各反农桑,皆称““万岁”。《吴良传》注引《东观记》:
“岁旦,郡门下掾王望举觞上寿,掾史皆称万岁。”则亦当时人庆幸之通称。而
李固出狱,京师市里皆称“万岁”,遂为梁冀所忌,而卒以杀之,亦可见其为非
常之辞矣。
●卷二十五
○重黎
《左传》蔡墨对魏献子言:“少吴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使
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颓顼氏有子曰梨,为祝融。”梨即“黎”
字异文,是重、黎为二人,一出于少吴,一出于频颂。而《史记•楚世家》则曰:
“帝颚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
《太史公自序》则曰:“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晋书
•宣帝纪》:“其先出自帝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宋书》载晋尚书令
卫,尚书左仆射山涛、右仆射魏舒、尚书刘、司空张华等奏,乃云:“大晋
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硕,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似以重黎
为一人,不容一代乃有两祖,亦昔人相沿之谬。
○巫咸
古之圣人或上而为君,或下而为相,其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固非後人之
所能测也,而传者猥以一节概之。黄帝,古圣人也,而後人以为医师。伯益,古
贤臣也,而世有百虫将军之号。以彼事迹章章在经籍者,且犹如此,若乃尧之臣
名羿,而有穷之君亦名弄;尧之典乐名夔,而木石之怪亦为夔;汤居亳,而亳戎
之国亦名汤。夫苟以其名而疑之,则道德之用微而谬悠之说作。若巫咸者,可异
焉。《书•君篇》:“在大戊,时则有若伊陡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义王家。
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书序》:“伊陟相太戊,毫有祥,桑共生于朝,
伊涉赞于巫咸,作《咸义》四篇。”孔安国传曰:“巫咸,臣名。”马融曰:
“巫,男巫也,名咸,殷之巫也。”孔颖达正义曰:“《君》传曰:“巫氏也。
当以巫为氏,名咸。”郑玄云:“巫咸谓之巫官。”按《君》,咸子巫贤,父
子并为大臣,必不世作巫官,故孔言巫氏是也。则巫咸之为商贤相明矣。《史记》
正义谓,巫咸及子贤家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隅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云。《越绝书》
云:“虞山者,巫咸所出也。”是未可知。而後之言天官者宗焉,言卜筮者宗焉,
言巫鬼者宗焉。言天官则《史记•天官书》所云:“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
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者也。言卜筮则《吕氏春秋》所谓:
“巫彭作医,巫咸作筮”者也。言巫鬼则《庄子》所云:“巫咸诏曰:‘来!’”
《楚辞•离骚》所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史记•封禅书》所
云:“巫咸之兴自此始。”许氏《说文》所云:“巫咸初作巫。”又其死而为神,
则秦《诅楚文》所云:“不显大神巫咸”者也。而又或以巫成为黄帝时人,《归
藏》言:“黄神将战,篮于巫咸”是也。以为帝尧时人,郭璞《巫咸山赋》序言:
“巫咸以鸿术为帝尧医”是也。以为春秋时人,《庄子》言“郑有神巫曰季咸”,
《列子》言“神巫季咸,自齐来处于郑”是也。至《山海经•海外西经》言:
“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
大荒西经言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人,有灵山巫咸,巫即、巫
分、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
《淮南子•地形训》:“言轩辕丘在西方,巫咸在其北方。”则益荒诞不可稽,
而知古贤之名,为後人所假托者多矣。
○河伯
《竹书》:“帝芬十六年,雒伯用与河伯冯夷斗。”“帝泄十六年,殷侯微,
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是河伯者国居河上而命之为伯,如文上之为
西伯。而冯夷者,其名尔。《楚辞•九歌》以河伯次东君之後,则以河伯为神,
《天问》:“胡弄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章句以“射”为“实”,以“妻”
为“梦”。其解《远游》:“令海若,舞冯夷。”则曰:“冯夷,水仙人也,”
是河伯、冯夷皆水神矣。《穆天子传》:“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
《山海经》:“极之渊,深三百仞,惟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两龙。”郭璞
注:“冰夷,冯夷也,即河伯也。”,《庄子》:“冯夷得之,以游大川。”司
马彪注引《清泠传》曰:“冯夷,华阴潼乡堤首里人也,服八石,得道为水仙,
是为河伯。”是以冯夷死而为神,其说怪矣。《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
公子;夫人姓冯,名夷。”以冯夷为河伯之妻,更怪。《楚辞•九歌》有河伯而
冯夷属海若之下,亦若以为两人。大抵所传各异。而谓河神有夫人者,亦秦人以
君主妻河,邺巫为河伯娶妇之类耳。《淮南子》:“冯夷、大丙之御”注:“二
人古之得道能御阴阳者。”
《魏书人高句丽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为夫馀王妻,朱蒙自称为河伯外
孙。则河伯又有女、有外孙矣。
《真浩》载:“有一人,旦旦诣河边,拜河水。如此十年,河侯、河伯遂与
相见,予白壁十双,教以水行不溺法。”注曰:“河侯,河伯,故当是两神邪?”
○湘君
《楚辞》湘君、湘夫人,亦谓湘水之神,有後有夫人也。初个言舜之二妃。
《妃》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山海经》:“洞庭之山,
帝之二女居之。”郭璞注曰:“大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即《列仙传》江妃
二女也,《九歌》所谓湘夫人称帝子者是也。而《河图玉版》曰:“湘夫人者,
帝尧女也。秦始皇浮江至湘山,逢大风,而问博士:‘湘君何神?’博士曰:
‘闻之尧二女,舜妃也,死而葬此。’”《列女传》曰:“二女死于江湘之间,
俗谓之湘君。”郑司农亦以舜妃为湘君。说者皆以舜涉方而死,二妃从之,俱溺
死于湘江,遂号为湘夫人。按《九歌》,湘君、湘夫人自是二神,江湘之有夫人,
犹河滩之有虑妃也。此之为灵,与天地并,安得谓之尧女?且既谓之尧女,安得
复总云湘君哉?何以考之?《礼记》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明二妃生不
从征,死不从葬。且传曰:“生为上公,死为贵神。”《礼》:“五岳比三公,
四读比诸侯。”今湘川不及四渎,无秩于命祀,而二女帝者之後,配灵神只,无
缘复下降小水而为夫人也。原其致谬之由,由乎俱以帝女为名,名实相乱,莫矫
其失,习非胜是,终古不悟,可悲矣!此辨甚正。又按《远游》之文,上曰:
“二女御《九招》歌。”下曰:“湘灵鼓瑟。”是则二女与湘灵固判然为二,即
屈子之作,可证其非舜妃矣。後之文人附会其说,以资谐讽,其渎神而慢圣也,
不亦甚乎!
禹崩会稽,故山有禹庙,而《水经注》言庙有圣姑。《礼乐纬》云:“禹治
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夫舜之湘妃犹禹之圣姑也。
甚矣,人之好言色也。太白,星也,而有妻甘氏。《星经》曰:“太白上公,
妻曰女前。女前居南斗,食厉,天下祭之,曰明星。”河伯,水神也,而有
妻。《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公子。夫人姓冯,名夷。”常仪,古占月
之官也,而《淮南子》以为羿妻,窃药而奔月,名曰常娥。霜露之所为,雪水之
所凝也,而《淮南子》云:“青女乃出,以降霜雪。”巫山神女,宋玉之寓言也,
而《水经注》以为天帝季女,名日瑶姬。雒水宓妃,陈思王之寄兴也,而如淳以
为伏羲氏之女。山启母,《天问》之杂说也,後人附以少姨,以为启母之妹,而
武後至封之为玉京太後金阙夫人。青溪小姑为蒋子文之第三妹,则见于杨炯之碑。
庙碑》曰:“蒋侯三妹,青溪之轨迹可寻。”并州妒女,为介子推之妹,则见于
李之诗。小孤山之讹为小姑也,杜拾遗之讹为十姨也,是皆湘君夫人之类。而
《九歌》之篇,《远游》之赋,且为後世迷惑男女,读乱神人之祖也。或曰:
《易》以坤为妇道,而《汉书》有温神之文,张晏曰:“媪者,老母之称。坤为
凡故称媪。”于是山川之主必为妇人以象之,非所以隆国典而昭民敬也已。
金元好问《承天镇悬泉诗》注曰:“平定土俗,传介子推被焚,其妹介山氏
耻兄要君,积薪自焚,号曰妒女祠。“其碑大历中判官李撰,辞旨殊谬,至有
“百日积薪,一日烧之”之语。乡社至今以百五日积薪而焚之,谓之祭妒女。其
诗有曰:“神词水之符,仪卫盛官府。颇怪词前碑,稽考失莽卤。吾闻允格台骀,
宣汾洮,障大泽,自是生有自来归有所。假而。自经沟渎,便可尸祝之,把典纷
纷果何取?子肯鼓浪怒未泄,精卫衔薪心独苦。楚臣百问天不酬,肯以诞幻虚荒
惊聋瞽?自有宇宙有此水,此水绵绵流万古。人言主者介山氏,且道未有介山之
前复谁主?山深地古,自是有神物,不假灵真谁敢侮?稗官小说出闾巷,社鼓村
萧走翁妪。当时大历十才子,争遣李陋语。”此是千古正论,杜氏《通典》:
“汾阴後土词,为妇人素像,武太後时,移河西梁山神素像就洞中配焉,开元十
一年,有司迁梁山神像于祠外之别室。”夫以山川之神,而人为之配合,其渎乱
不经尤甚矣。
泰山顶碧霞元君,宋真宗所封,世人多以为泰山之女,後之文人知其说之不
经,而撰为黄帝遣玉女之事以附会之;不知当日所以褒封,固真以为泰山之女也。
今考封号虽自宋时,而泰山女之说则晋时已有之。张华《博物志》:“文王以大
公为灌坛令,期年,风不鸣条。文王梦见有一妇人当道而哭,问其故,曰:‘我
东海泰山神女,嫁为西海妇。欲东归,灌坛令当吾道。太公有德,吾不敢以暴风
疾雨过也。’文王梦觉,明曰,召太公。三日三夕,果有疾风骤雨自西来也,文
王乃拜太公为大司马。”此一事也。干主《搜神记》:“後汉胡母班尝至泰山侧,
为泰山府君所召,令致书于女婿河伯。云:‘至河中流,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
书者。’果得达,复为河伯致书府君。”此二事也。《列异传》记蔡支事,又以
天帝为泰山神之外孙。自汉以来,不明乎天神地只人鬼之别,一以人道事之。于
是封岳神为王,则立寝殿,为王夫人,有夫人则有女,而女有婿,又有外孙矣,
唐宋之时,但言灵应,即加封号,不如今之君子必求其人以实之也。
又考泰山不惟有女,亦又有儿。《魏书•段承根传》:“父晖,帅事欧阳汤。
有一童子与辉同志,後二年,辞归,从晖请马,晖戏作木马与之。童子甚悦,谢
晖曰:‘吾泰山府君子,奉敕游学。今将归,损于厚赠,无以报德,子後至常伯
封侯。’言讫,乘马腾空而去。”《集异记》言:“贞元初,李纳病笃,遣押衙
王祷岱岳,遥见山上有四五人,衣碧汗衫半臂。路人止下车,言此三郎子、
七郎于也。”《文献通考》:“援唐长兴三年,诏以泰山三郎为威雄将军。宋大
中祥符元年十月,封掸毕,亲幸,加封炳灵公。”夫封其子为将军为公,则封其
女为君,正一时之事尔。
又考管子对桓公曰:“东海之子类于龟。”不知何语?而房玄龄注则以为海
神之子。又元刘遵鲁《漠岛记》曰:“庙中神妃,相传为东海广德王第七女。”
夫海有女,则山亦有女,曷足怪乎?
○共和
《史记•周本纪》:“厉王出奔于彘,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周公、召公
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二相乃共立太子静为王。”以
二相为共和,非也,《汲家纪年》:“厉王十二年出奔彘。十三年,共伯和摄行
天子事,号曰共和。二十六年,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
和归其国。”此即左氏王于朝所谓“诸侯释位,以间王政”者也,但其言共伯归
国者未合。古者无大子之世,朝觐讼狱必有所归。《吕氏春伙》言:“共伯和修
其行,好贤仁。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请矣。”按此则天下朝乎共伯,
非。共伯至周,而摄行天子事也。共伯不以有天下为心,而周公、召公亦未尝奉
周之社稷而属之他人,故周人无易姓之嫌,共伯无僭王之议。《庄子》曰:“许
由娱于颖阳,而共伯得乎共首。”盖其秉道以终,得全神养性之术者矣。
《左传》:“郑大叔出奔共。”注:“共国,今汲郡共县。”《史记•春申
君传》:“通韩上党于共,宁使道安成出入赋之。”《田敬仲完世家》:“王建
降秦,秦迁之共,饿死。齐人歌之曰:‘松邪柏邪,住建共者客邪!’”《汉书
•功臣表》有共庄侯卢罢师。《唐书•地理志》:“卫州共城县。武德元年,置
共州。”即今卫辉府辉县。今辉县有共姜台,後人之附会也。
○介子推
介子推事见于《左传》则曰:“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
志吾过,且旌善人。’”《吕氏春秋》则曰:“负釜盖簦,终身不见。”二书去
当时未远,为得其实,然之推亦未久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史记》之言稍异,
亦不过曰:“使人召之,则亡。闻其人绵上山中,于是环绵上之山中而封之,以
为介推田,号曰介山”而已。立枯之说始自屈原,燔死之说始自《庄子》《楚辞
•九章•惜往曰》:“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公寤而追求。封介山而为之禁兮,报
大德之优游。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庄子》则曰:“介子推至忠
也,自割身股以食文公。文公後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于是瑰奇之
行彰而廉靖之心没矣。今当以左氏为据,割股燔山,理之所无,皆不可信。
魏武帝令曰:“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後百五日,皆绝火寒食,
云为介子推。且北方Ё寒之地,老少赢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
苦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魏高祖太和二十年二月癸
丑,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
《册府元龟》:“龙星,木之精也。春见东方,心为火之盛,故为之禁火。
俗传介子推以此日被焚禁火。”
《路史》燧人改火论曰:“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是必然之理也。昔者燧人
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岂惟惠民哉,以顺天也。
予尝考之,心者,天之大火,而辰、戌者,火之二墓。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
火,季秋心昏见于戌而纳之。卯为心之明堂,至是而火大壮。是以仲春禁火,戒
其盛也,周官,每岁仲春命司ピ氏,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为季春将出火;而司
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内火,民咸从之。时则
施火令,凡国失火,野焚莱,则随之以刑罚。夫然,故天地顺而四时成,气不愆
伏,国无疵厉,而民以宁。郑以三月铸刑书,而士文伯以为必灾,六月而郑火,
盖火未出而作火,宜不免也。今之所谓寒食一百五者,熟食断烟,谓之龙忌,盖
本乎此。而周举之书,魏武之令,与夫《汝南先贤传八陆《邺中记》等,皆以
为为介子推,谓子推以三月三日燔死,而後世为之禁火。吁!何妄邪!是何异于
言子胥溺死,而海神为之朝夕者乎?予观左氏、史迁之书,易尝有子推被焚之事?
况以清明、寒食初靡定日,而《琴操》所记子推之死乃五月五,非三日也。夫火,
神物也,其功用亦大矣。昔隋上劭,尝以先王有钻燧改火之义,于是表请变火,
曰:‘古者周官四时变火,以救时疾,明火不变则时疾必兴。圣人作法,岂徒然
哉。在晋时,有人以洛阳火渡江,世世事之,相续不灭,火色变青。昔师旷食饭,
云是劳薪所爨,晋平公使视之,果然车辆,今温酒炙肉,用石炭火、木炭火、竹
火、草火、麻黄火,气味各自不同。以此推之,新火、旧火理应有异。伏愿远遵
先圣,于五时取五木以变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夫人恶陈,薪恶劳。晋代
荀勖进饭,亦知薪劳。而隋文帝所见江宁寺晋长明灯,亦复青而不热。传记有以
巴豆木人爨者,爰得泄利。而粪臭之草,炊者率致味恶,然则火之不改,其不疾
者鲜矣。泌以是益知圣人之所以改火、修火、正四时五变者,岂故为是烦文害俗,
得已而不已哉。《传》不云乎:“违天必有大咎,”先汉武帝犹置别火令丞,典
司燧事,後世乃废之邪?方石勒之居邺也,于是不禁寒食,而建德殿震,及端门、
襄国西门;雹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ㄜ下丈余,人禽死以万数,千
里摧折,秋稼荡然。夫五行之变如是,而不知者亦以为力之推也。虽然魏晋之俗,
尤所重者,辰为商星,实祀大火,而汾晋参墟。参辰错行,不毗和所致。
○杞梁妻
《春秋传》:齐侯袭莒,杞梁死焉。“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
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齐侯吊诸其室。”左氏之文不过如此而已,《檀弓》则曰:“其妻迎其柩于路,
而哭之哀。”《孟子》则曰:“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言哭者
始自二书。《说苑》则曰:“杞梁、华舟迸斗,杀二十七人而死,其妻闻之而哭,
城为之也,而隅为之崩。”《列女传》则曰:“杞梁之妻无子。内外皆无五属
之亲。既无所归,乃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十日而城
为之崩。”言崩城者始自二书。而《列女传》上文亦载左氏之言,夫既有先人之
敝庐,何至枕尸城下?且庄公既能遣吊,岂至暴骨沟中?崩城之云未足为信。且
其崩者城耳,未云长城。长城筑于威王之时,去庄公百有余年,而齐之长城又非
秦始皇所筑之长城也。後人相传乃谓秦筑长城,有范郎之妻孟姜送寒衣至城下,
闻夫死,一哭而长城为之崩,则又非杞梁妻事矣。夫范郎者何人哉?使秦时别有
此事,何其相类若此?唐僧贯休乃据以作诗云:“筑人筑土一万里,杞粱贞妇啼
呜呜。”则竟以杞梁为秦时筑城之人,似并《左传》、《孟子》而未读者矣。
古诗:“谁能为此曲?无乃祀梁妻。”崔豹《古今注》:“乐府《杞梁妻》
者,杞殖妻妹朝日所作也。殖战死,妻曰:‘上则无父,中则无夫,下则无子,
人生之苦至矣!’乃抗声长哭,杞都城感之而颓,遂投水死。其妹悲姊之贞操,
乃作歌名曰《杞梁妻》焉。梁,殖字也。”按此则又云把之都城。春秋杞成公迁
于缘陵,今昌乐县。文公又迁于淳于,今安丘县,其时杞地当已入齐,要之非秦
之长城也。
○池鱼
东魏杜弼檄梁文曰:“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後人
每用此事,《清波杂志》云:“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
之,池竭而鱼死也。”《广韵》:“古有池仲鱼者。城门失火,仲鱼烧死,故谚
云:城门夫火,殃及池鱼。”据此则池鱼是人姓名。按《淮南子》云:“楚王亡
其猿,而林木为之残。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弹。故泽失火而林忧。”则失火
与池鱼自是两事,後人误合为一耳。
考池鱼事本于《吕氏春秋•必己篇》曰:“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
使人间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于是竭池而求之,无得,鱼死焉。”此言
祸福之相及也。此後人用池鱼事之祖。
○庄安
《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年。”师古曰:“严公谓庄公也,避明帝讳
改日严,凡《汉书》载谥、姓为严者皆类此。”则是严姓本当作“庄”。今考
《史记》有庄生、庄贾、庄豹。庄舄、庄忌、庄助、庄青翟、庄熊罴、庄参、庄
乔、庄芷,而独有严君疾、严仲子、严安,邓伯羔谓安自姓严。然《汉书•艺文
志》曰:“主父偃二十八篇,徐乐一篇,庄安一篇。”是安本姓庄,非严也。严
君平亦姓庄,杨子《法言》:“蜀庄沈冥”是也。严尤亦姓庄,《後汉书•光武
纪》注引桓谭《新论》曰:“庄尤字伯石,避明帝讳改之。又改庄周为严周。”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老子、严周。”《叙传》:“贵老、严之术。”改
楚之庄生为严先生,《古今人表》:“严先生”,师古曰:“即杀陶朱公儿者也。”
王褒《洞箫赋》:“师襄、严春不敢窜其巧。”李善注:“《七略》有庄春言琴。”
《汉书》之称庄安,班氏所未及改也。《史记》之称严安,後人所追改也。
《艺文志》:“常侍郎庄忽奇赋十一篇,严助赋三十五篇。”师古曰:“上
言庄忽奇,下言严助,史驳文。”
○李广射石
今永平府卢龙县南有李广射虎石。广为右北平太守,而此地为辽西郡之肥如,
其谬不辨自明。《水经注》言右北平西北百三十里有无终城,亦非也,考右北平
郡,前汉治平刚,後汉治土垠。郦氏所引魏氏《土地记》曰:“蓟城东北三百里
有右北平城。”此後汉所治之土根,而平刚则在卢龙塞之东北三四百里,乃武帝
时郡治,李广所守,今之塞外,其不在土垠明矣。又考《西京杂记》述此事则云:
“猎于冥山之阳。”《庄子》言:“南行者至于郢,北面而不见冥山。”司马彪
注:“冥山,北海山名。”是广之出猎乃冥山,而非近郡之山也。《新序》曰:
“楚熊渠于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关弓射之,灭矢饮羽。下视,知石也。却
复射之,矢摧无迹。”《韩诗外传》、张华《博物志》亦同。是射石者又熊渠,
而非李广也即使二事偶同,而太史公所述本无其地,今必欲指一卷之石以当之,
不已惑乎?
《後周书,李远传》:“尝校猎于莎栅,见石于丛薄中。以为伏兔,射之,
镞人寸馀。就而视之,乃石也。太祖闻而异之,赐书曰:‘昔李将军亲有此事,
公今复尔,可谓世载其德,虽熊渠之名不能独羡其美,”李广、熊渠二事并用。
○大小山
王逸《楚辞章句》言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後伟之士,著作篇章,分
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
也。
梁昭明太子《十二月启》乃曰:“桂吐花于小山之上,梨翻叶于大谷之中。”
庾肩吾诗:“梨红大谷晚,桂白小山秋。”庚信《枯树赋》:“小山则丛桂留人,
扶风则长松系马。”是以山为山谷之山,失其旨矣。
《梁书》:“何胤二兄求、点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点为大山,
胤为小山。”
○丁外人
丁外人非名,言是盖主之外夫也。犹言齐悼惠王肥,高帝外妇之子也。服虔
曰:“外人,主之所幸也。”然《王子侯表》有山原孝侯外人,齐孝王五世孙。
乘丘侯外人,中山靖王曾孙。则是姓刘,而名外人,不知何所取义。
○毛延寿
《西京杂记》曰:“元帝後宫既多,不得常见,乃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
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者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独王墙不肯,遂不得见。匈奴人
朝,求美人为阀氏。于是上案图,以昭君行。及去,召见,貌为後宫第一,善应
对,举止闲雅。帝悔之,而名籍已定,帝重信于外国,故不复更人。乃穷案其事,
画工皆弃市,籍其家赀皆巨万。画工有杜陵毛延寿,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
安陵陈敞,新丰刘白、龚宽,并工为牛马飞乌众势,人形好丑不逮延寿。下杜阳
望亦善画,尤善布色。樊育亦善布色。同日弃市。京师画工于是差稀。”据此,
则画工之图径宫乃平日,而非匈奴求美人时。且毛延寿特众中之一人,又其得罪
以受赂,而不独以昭君也。往来诗人谓匈奴求美人,乃使画工图形,而又但指毛
延寿一人,且没其受赂事,失之矣。
○名以同事而晦
《吕氏春秋》言:“秦穆公兴师以袭郑,过周而东。郑贾人弦高、奚施将西
市于周,遽使奚施归告,乃矫郑伯之命,以十二牛劳师。”是奚施为弦高之友,
而《左氏传》不载。《淮南子》言荆柯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为击筑而歌于易
水之上。宋玉《笛赋》亦以荆卿、宋意并称。是宋意为高渐离之侣,而《战国策》、
《史记》不载。
《战国策》:东孟之会,聂政、阳坚刺相兼君。注云:“坚,政之副,犹秦
武阳。”按聂政告严仲于曰:“其势不可以多人。”未必有副。
《淮南子》注:“秦皇帝二十六年,初兼天下,有长人见于临桃,其高五丈,
足迹六尺。放写其形,铸金人以象之,翁仲、君何是也。”今人但言翁仲,不言
君何。
○名以同事而章
《孟子》:“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考之《书》曰:“启呱呱
而泣,予弗子。”此禹事也,而稷亦因之以受名。“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
而变国俗。”考之《列女传》曰:“哭于城下七日,而城为之崩。”此杞梁妻事
也,而华周妻亦因之以受名。
○人以相类而误
《墨子》:“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网之中,授之政而西土服。”于传未有
此事,必大公之误也。《吕氏春秋》:“箕子穷于商,范蠡流乎江。”范蠡未尝
流江,必伍员之误也。《史记》:“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孙
叔敖未闻去相,必令尹子文之误也。《淮南子》:“吴起、张仪车裂支解。”张
仪未尝车裂,必苏秦之误也。《易林》:“贞良得愿,微子解囚。”微子未尝被
囚,必箕子之误也。晋潘岳《大宰鲁武公诔》:“秦亡蹇叔,舂者不相。”蹇叔
之亡不见于书,必百里奚之误也。後魏穆子容《大公吕望碑》文:“大魏东苞褐
石,西跨流沙,南极班超之柱,北穷窦宪之志。”班超未尝南征,必马援之误也。
後周瘐信《拟咏怀诗》:“鳞穷季氏,虎振周王圈。”季氏未尝获麟,必叔孙
之误也。
《晋书•夏统传》:“子路见夏南,愤慧而忄亢忾。”子路未尝见夏南,盖
卫南子之误。
○传记不考世代
张衡言:《春秋元命包》有公输班与墨翟事,见战国,非春秋时。又言别有
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汉世,以证图谶为後人伪作。今按传记之文若此者甚多。
《管子》称三晋之君,其时未有三晋。《轻重篇》称鲁、梁、秦、赵,其时未有
梁、赵。称代王,其时未有代王。《国语》:“句践之伯,陈、蔡之君,皆人朝”,
其时有蔡无陈。《说苑》:“句践聘魏”,其时未有魏。又言仲尼见梁君,孟简
于相梁,其时未有梁,鲁亦无孟简子。又言韩武子出田,栾怀子止之,韩氏无武
子。又言楚庄王以椒举为上客,椒举事灵王,非庄王。《吕氏春秋》:“晋文公
师咎犯、随会。”随会不与文公、咎犯同时。“赵襄子攻翟,一朝而两城下,有
忧色,孔子贤之。”赵襄子为晋卿,时孔子已卒。“颜阖见鲁庄公”,颜阎,穆
公时人,去庄公十一世。《史记•孔子世家》:“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孔
子时宁氏己灭。《扁鹊传》:“虢君出见扁鹊于中阙”,其时虢亡已久。《龟
传》:“宋元王”,未有元公,无元王。《庄子》:“见鲁哀公”,而其书有魏
惠王、赵文王,鲁哀公去赵文王一百七十岁。《韩非子》:“扁鹊见蔡桓侯”,
桓侯与鲁桓公同时,相去几二百岁。《越绝书》:“晋郑王”,晋、郑未尝称王。
又言“孔子奉雅琴见越王”,越灭吴,孔子已卒。《列子》:“晏平仲问养生于
管夷吾”,《盐铁论》“季桓子听政,柳下惠忽然不见”;又言“臧文仲治鲁,
胜其盗而自矜,子贡非之”,平仲去管子、季桓子去柳下惠、子贡去臧文仲各百
余岁。《韩诗外传》:“孟尝君请学于闵子”,闵子、孟尝君相去几二百岁,冉
有对鲁哀公言:“姚贾,监门子。”姚贾,秦始皇时人,相去二百余岁。
●卷二十六
○史记通鉴兵事
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途,曲折变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国不
易明,故曰东曰西日南日北,一言之下,而形势了然。以关塞江河为一方界限,
故于项羽,则曰“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曰“羽乃悉引兵渡河”,曰“羽将
诸侯兵三十余万,行略地至河南”,曰“羽渡淮”,日“羽遂引东欲渡乌江”;
于高帝则曰:“出成皋玉门北渡河”,曰“引兵渡河,复取成皋”。盖自古史书
兵事地形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非後代书生之所能几
也。
司马温公《通鉴》承左氏而作,其中所载兵法甚详,凡亡国之臣、盗贼之佐,
苟有一策亦具录之。朱子《纲目》大半削去,似未达温公之意。
○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
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
书》未载卜式语,《王翦传》未载客语,《荆轲传》未载鲁句践语,《晁错传》
未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传》未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
後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有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
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
太史公之法者矣。
○史记
《史记•秦始皇本纪》末云:“宣公初志润月。”然则宣公以前皆无润,每
三十年多一年,与诸国之史皆不合矣,则秦之所用者何正邪?
子长作《史记》,在武帝太初中。《高祖功臣年表》平阳侯下云:“元鼎三
年,今侯宗元年。”今侯者,作《史记》时见为侯也。下又云:“征和二年,侯
宗坐太子死,国除。”则後人所续也。卷中书征和者二,後元者一。《惠景问候
者年表》书征和者一,後元者三。《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书征和者二。《汉兴将
相年表》有天汉、太始、征和、後元以至昭、宣、元、成诸号,历书亦同。《楚
元王世家》书地节二年;《齐悼惠王世家》书建始三年者二;《曹相国世家》书
征和二年;《贾谊传》贾嘉至孝昭时列为九卿;《田叔传》、《匈奴传》、《卫
将军传》未有戾太子及巫蛊事;《司马相如传》赞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
讽一,皆後人所续也。
《河渠书》东海引钜定,《汉书•沟恤志》因之,“东海”疑是“北海”之
误,按《地理志》齐郡县十二,其五曰矩定,下云:“马车读水首受钜定,东北
至琅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下云:“博水东北至矩定人马车渎。”而《孝武纪》
曰:“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菜,临大海。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
封。”计其道里亦当在齐,去东海远矣。
凡世家多本之《左氏传》,其与传不同者,皆当以左氏为正。《齐世家》:
“吾大公望子久矣。”此是妄为之说,周之大王,齐之大公,吴之太伯,有国之
始祖谓之太祖。其义一也。
《赵世家》:“赵简子除三年之丧,期而已。”此因《左传》:“降于丧食”
之文而误为之解,本无其事。
敬侯十一年,魏、韩、赵共灭晋,分其地,成侯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
晋君以端氏。此文重出。
《田敬仲完世家》:“敬仲之如齐,以陈氏为田氏,”此亦太史公之误。
《奋秋传》未有称田者,至战国时始为田耳。《仲尼弟子传》:“公孙龙,字子
石,少孔子五十三岁。”按《汉朽》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者,
与平原君同时,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且云少孔子五十三岁,则当田常伐
鲁之年仅十三四岁尔,而曰“子张、子石请行”,岂甘罗、外黄舍人儿之比乎?
《商君传》:“以较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此必安邑字误,其
下文曰:“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
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安邑,魏都,其王在焉,岂得围而便降?《秦本纪》:
“昭王二十一年,魏献安邑。”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何烦再献乎?《虞卿传》
楼昌、楼缓恐是一人,虞卿进说亦是一事。记者或以为赵王不听,或以为听之。
太史公两收之,而不觉其重尔。
燕王遗约间书,恐即乐毅事,而传者误以为其子。然以二事相校,在乐毅当
日,惠王信谗易将,不得不奔,其後往来复通燕,亦未失故君之礼。若乐间不过
以言之不听,而遂怼君、绝君,虽遗之书而不顾,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
《屈原传》:“虽放流,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卒以此见怀王
之终不悟也。”似屈原放流于怀王之时,又云:“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
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则实在顷襄之时矣。放流一节当在
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笔书之,失其次序尔。
随何说英布,当书九江王,不当书淮南王。归汉之後,始立为淮南土也。盖
采之诸书,其称未一。
《淮阴侯传》光云范阳辩士蒯通,後云齐人蒯通,一传互
韩王信说汉王语,乃淮阴侯韩信语也,以同姓名而误。
○汉书
《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太
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周勃,五
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
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夏,十八达。当时所上者战
功,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
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
敖第七,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
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达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
奚涓、薛欧、丁复。此後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得复在功
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未及归一。《汉书•王子
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
元年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地理志》于宋地下
云:“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
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
存异说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昭帝时为宗正
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
自为乖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後,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向,欲以为谏大
夫。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
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五子传》止云:“长安白亭
东为戾後园。”下云:“後八岁,封戾夫人曰戾後,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
于孝惠之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夫以二刘之精核
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後之读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Δ、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
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氵隐疆,新汲、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
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
“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陈留
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亢、氐之分也,不当并入。
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大梁,乃据後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食货志》:“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弗听,卒铸大钱。
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焉。”
失其指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郢。”此误。按
《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广曰:“在南郡枝江县。”
《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
西带亭下溪,南枕大江,险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所都也。”
《地理志》以为吴于之丹阳,寻吴、楚悠隔,缆缕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
《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说吴王。”
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後昆弟子,刻深。”按《百
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社周为御史大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
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坐燕
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上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虢在陕,幸
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
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姬先已葬定陶,
此“及丁姬”三字衍。
○汉书二志小字
《汉书》地理、艺文二志小字,皆孟坚本文。其“师古曰”、“应劭曰”、
“服虔曰”之类,乃颜氏注也。近本《汉书》不刻注者,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
之。
《续汉•郡国志》云:“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
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是则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犹《後汉》之细
注也;其师古等诸注,犹《後汉》之新注也。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未曾分别
耳。
○汉书不如史记
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而不得变化。且如《史记•淮阴侯传》末载刺通事,
令人读之感慨有炼味。《淮南王传》中伍被与王答问语,情态横出,文亦工妙,
今悉删之,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为一传,蒯最冤,伍次之,二淮传寥落不
堪读矣。
○苟悦汉纪
苟悦《汉纪》改纪、表、志、传为编年,其叙事处索然无复意味,间或首尾
不备,其小有不同,皆以班书为长,惟一二条可采者。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
时,与游戏博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书曰:
“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遂博负矣。”妻君宁时在旁,知状。遂乃上
书谢恩曰:“事在元平元年赦前。”其见厚如此。《汉书》以“负遂”为“负进”,
又曰:“可以偿博进矣。”进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应用之。《史记•吕不韦传》:
“车乘进用不饶。”苟纪为长。元康三年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而舜封之有
庳,骨肉之亲,放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作“骨肉之恩,
粲而不殊。”文义难晓,苟纪为长。後有善读者,仿裴松之《三国志》之体,取
此不同者注于班书之下,足为史家之一助。
纪王莽事,自始建国元年,以後则云其二年、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
正统,而尽没其天凤,地皇之号。
○後汉书
《後汉书•马援传》上云:“帝尝言:伏波论兵,与我意合。”下乃云:
“交女子微侧及女弟微贰反,于是玺书拜援伏波将军。”此是采辑诸书,率尔
成文,而忘其“伏波”二字之无所本也。自范氏以下,史书若此者甚多。
《桓谭传》:“当王莽居摄篡杀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作符命以
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按《前汉书•翟义传》:“莽依《周书》作大
诰,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
封爵,史为讳之尔。光武终不用谭,当自有说。
《杨震传》:“河间男子赵腾诣阀上书,指陈得失,帝怒,收考诏狱,震上
疏救不省,腾竟伙尸都市。”乃安帝时事。而《张皓传》以为“清河赵腾上言灾
变,讥刺朝政,收腾系考。皓上疏谏,帝悟,减腾死罪一等。”又以为顺帝事。
岂有两赵腾邪?
桥玄以太尉罢官,就医里舍,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
人舍登楼,就玄索货。其家之不贫可知。乃云:“及卒,家无居业,丧无所殡。”
史传之文前後矛盾。玄以灵帝之世,三为三公,亦岂无钱者?
《刘表传》:“与同郡张俭等俱被讪议,号为‘八顾’”。而《党锢传》表、
俭二人列于“八及”。前往不同。
蒯越、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降操,则是表卒之後,琼已赦嵩而出之矣。
下文云:“操至州,乃释嵩之囚。”此史家欲归美于操,而不顾上下文之相戾也。
《蔡邕传》谓邕亡命江海,积十二年。中平六年,灵帝崩,董卓为司空,辟
之,称疾不就。卓切敕州郡,举邕诣府,岂不得已,到署祭酒。而《文苑传》有
议郎蔡邕,荐边让于大将军何进一书。按中平元年,黄中起,以何进为大将军,
正邕亡命之时,无缘得奏记荐人也。
《郡县志》:“睢阳本宋国,有鱼门。”引《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升
陉之战,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为证,按杜预注:“鱼门,邾城门。”非宋也。
○三国志
《蜀志•谯周传》:建兴中,丞相亮领益州牧,命周为劝学从事。而先主未
称尊号,即有劝学从事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前後不同。按周卒于晋泰始六
年,年七十二。而昭烈即位之年仅二十有三,未必与劝进之列,从本传为是。
孙亮太平元年,孙杀滕胤、吕据,时为魏高贵乡公之甘露元年。《魏志》:
甘露二年,以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假节交州牧。吴侯本传云:“壹人魏,黄初
三年死。”误也。
《陆抗传》:“拜镇军将军,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于文难晓。按
《甘宁传》曰:“随鲁肃镇益阳,拒关羽。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
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懒,云欲夜涉渡。肃以兵千人益宁,宁乃夜往,羽闻之,住不
渡,而结柴营,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懒。”据此则当云“自益阳至白帝也。”
○作史不立表志
朱鹤龄曰:“太史公《史记》帝纪之後,即有十表、八书。表以纪治乱兴亡
之大略,书以纪制度沿革之大端。班固改书为志,而年表视《史记》加详焉。盖
表所由立,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其功名表著
者既系之以传,此外大臣无积劳亦无显过,传之不可胜书,而姓名爵里、存没盛
衰之迹要不容以遽泯,则于表乎载之。又其功罪事实传中有未悉备者,亦于表乎
载之,年经月纬,一览了如。作史体裁莫大于是。而范书阙焉,使後之学者无以
考镜二百年用人行政之节目,良可叹也。其夫始于陈寿《三国志》,而范晔睡之,
其後作者又援范书为例,年表皆在所略。不知作史无表,则立传不得不多:传愈
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欧阳公知之,故其撰《唐书》有宰相表,
有方镇表,有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始复班、马之旧章云。陈寿《三国志》、
习凿齿《汉晋春秋》无志,故沈约《宋书》诸志并前代所阙者补之。姚思廉《梁、
陈二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周书》皆无志。皆唐初人,其不著志,
以别有修志之敕也,而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二、李延寿别修《五代史志》,诏
编第入《隋书》。古人绍闻述往之意,可谓宏矣。
○史文重出
《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两见,一始元元年六
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然则王千中多一侯矣。
《续汉•郡国志》候城改属玄菟,而辽东复出一候城。无虑改属辽东属国,
而辽东复出一无虑。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则天下郡国中少二城矣。
○史文衍字
《汉书•吴王濞传》:“吴有鄣郡铜山。”误多一“豫”字。《後汉书•光
武纪》:“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误多一“高”字。《党锢传》:“黄令毛钦
操兵到门。”误多一“外”字。
《後汉书•皇後纪》:“桓思窦皇後父讳武。”後父不当言讳,“讳”字衍。
《儒林传》:“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
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毛,《礼》大小戴,《春
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按此则十五,非十四也,盖衍一
“毛”字。其下文载建初中诏,有“《古文尚书》、《毛诗》、《梁》、《左
氏春秋》,虽不立学官”之语。又下卷云:“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
得立。”而《百官志》博士十四人,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
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则此“毛”字明为衍
《灵帝纪》:“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尚书》、《毛诗》、左氏、
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尚书》上脱“古文”二
○史家误承旧文
史书之中多有仍旧文而未及改者。《史记•燕世家》称“今王喜”。《魏书
•孝静帝纪》称太原公“今上”。《旧唐书•唐临传》“今上”字再见,《徐有
功传》、《泽王上金传》:“今上”字各一见,皆谓玄宗。《韦贯之传》:“上
即位”谓穆宗。此皆旧史之文,作书者失于改削尔。
《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八月戊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
镇西将军。”《文帝纪》:“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
“二十五年八月甲子,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顺帝纪》:“异明三年正
月丁已,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三月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
豫州刺史。”《齐公世子萧思话传》:“遣司马建威将军、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
人前进。”《隋书高祖纪》:“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讳献毛龟。”“十九
年二月已亥,晋王讳来朝。”《张传》:“晋王讳为扬州总管。”《王韶传》:
“晋王讳班师。”《铁勒传》:“晋王讳北征。”《北史•李弼传》:“谕使持
节太尉、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尚书左仆射、陇西行台少师、陇右郡开国公李讳。”
《旧唐书•中宗纪》:“临淄王讳举兵诛韦、武。”《睿宗纪》:“临淄王讳与
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玄宗纪》:“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郝
处後传》:“周王讳为西朋,”并当时臣子之辞。
《三同志•魏後妃传》注:“甄後曰:‘讳等自随夫人。’”此“讳”子明
帝名,当时史家之文也。”《宋书•武帝纪》:“刘讳龙行虎步。”《後周书•
柳庆传》:“字文讳忠诚奋发。”《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帝谓勰曰:‘讳
是何人,而敢久违先敕。’”并合称名,史臣不敢斥之尔。然《宋纪》中亦有称
“刘裕”者,一卷之中往往杂见。
《文选》任《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称“臣公言”,《为萧扬州荐士表》
称“臣王言”。表辞本合称名,而改为公、王,亦其臣子之辞也。
○晋书
《晋书•宣帝纪》,当司马懿为魏臣之时,无不称之为“帝”。至蜀将姜维
闻辛毗来,谓亮曰:“辛毗杖节而至,贼不复出矣。”所谓贼者,即懿也,当时
在蜀人自当名之为贼。史家杂采诸书,不暇详考,一篇之中“帝”、“贼”互见。
《天文志》:“虚二星,泵宰之官也。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
又主死丧哭泣。”按此冢宰当作“冢人”。又曰:“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则
《周官》之家宰矣。
《艺术传》戴洋言:“昔吴伐关羽,天雷在前,周瑜拜贺。”按瑜卒于建安
十四年,而吕蒙之袭关羽乃在二十四年,瑜亡已十年矣。
《顾荣传》前云“友人张翰”,後又云“吴郡张翰”。《张重华传》前云
“封谢艾为福禄伯”,後又云“进封福禄县伯”。《戴若思传》:“举考廉入洛”,
《周凯传》:“若思举秀才入洛”。《南阳王模传》传》:“广平太守丁邵”,
《良吏传》:“丁绍”。《石勒载记》前作“段就六眷”,後作“段疾六眷”,
《阳裕传》又作“段眷”。《吕纂载记》前作“句摩罗耆婆”,後作“鸠摩罗什”。
《慕容熙载记》:“宏光门”;《冯跋载记》作“洪光门”,又作“洪观门”。
○宋书
《宋书•州郡志》:“广陵太守”下云:“永初郡国又有舆、肥如、潞、真
定、新市五县。”肥如本辽西之县,其民南渡而侨立于广陵。《符瑞志》所云
“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广陵肥如石梁涧中出石钟九口”,是广陵之有肥如也。
乃“南沛太守”下复云:《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
县。”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
县,一卷之中自相违错。且《二汉》之肥如自在辽西,安得属之广陵,分之沛郡
乎?
○魏书
《魏书•崔浩传》:“浩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少至老,初不惮
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冯代缰’,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史于“冯
代缰”下注曰:“疑。”按《急就篇》有“冯汉缰魏起漠北”,以汉强为讳,故
改云代缰,魏初国号曰代故也。”颜师古《急就篇序》曰:“避讳改易,渐就芜
舛。”正指此。郦道元《水经注》以“广汉”并作“广魏”,即其例也。
○梁韦
《刘孝绰传》:“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梁宣帝讳“”,故改
之。盖襄阳以来国史之原文也,乃其论则直书“姚察”。
书中亦有避唐讳者,《顾协传》以“虎丘山”为“武丘山”,《何点传》则
为“兽丘山”。
○後周书
《庚信传》:《哀江南赋》:“过漂渚而寄食,托芦中而渡水。”漂渚当是
“溧诸”之误。张勃《吴录》曰:“子胥乞食处在丹阳溧阳县。”《史记•范瞄
传:“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至于陵水。”索隐曰:“刘氏云:陵水即栗水也。
《吴越春秋》云:‘子晋奔吴,至傈阳,逢女子獭水之上。子晋跪而乞餐,女子
食之,既去,自投于水。後子胥欲报之,乃投白金于此水,今名其处为投金濑。’
《金陵志》曰:‘江上有诸曰懒渚’是也。”或以二句不应皆用子胥事,不知古
上怒,命杖之,滴懋临武知县,仲昭湘潭知县,昶桂阳州判官,各调外用。已而
谏官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大理寺评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
官重矣。
○洗马
《越语》:“句践身亲为夫差前马。”《韩非子》云:“为吴王洗马。”洗
音铣。《淮南子》云:“为吴兵先马走。”《荀子》:“天子出门,诸侯持轮挟
舆先马。”贾谊《新书》:“楚怀王无道,而欲有霸王之号,铸金以象诸侯人君,
令大国之王编而先马,梁王御,宋王骖乘,滕、薛、卫、中山之君随而趋。”然
则洗马者,马前引导之人也。亦有称马洗者,《六韬》:“赏及牛竖、马洗,厩
养之徒。”《汉书•百官表》:“太子太傅、少傅属官有先马。”张晏曰:“先
马,员十六人,秩比谒者。‘先’或作‘洗’”。又考《周礼》:“齐右”职云:
“凡有牲事则前马。”注:“王见牲则拱而式,居马前,却行,备惊奔也。”又
“道右”职云:“王式则下前马。”是此官古有之矣。《庄子》:“黄帝将见大
隗乎具茨之山,张若讠朋前马。”
○比部
《周礼,小司徒》:“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大比
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
八月案比是也。”《庄子》云:“礼法度数刑名比详。”唐时刑部有刑比都官司
门四曹。《通典》:“比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天宝
十一载又改比部为司计,至德初复旧。”《旧唐书•职官志》:“比部郎中员外
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通悬数物,周知
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杨炎传》:“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于左藏
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入。”《宋史•职官志》:“比部郎中、
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
监司检察以上,比部至则审覆其多寡登耗之数,考其陷失,而理其侵负。”《山
堂考索》:“会计逋欠,每三月一比,谓之比部。故昔人有刑罚与赋检相为表里
之说。今四曹改为十三司,而财计之不关刑部久矣,乃犹称郎官为比部,何邪?”
○员外
员外之官本为冗秩。《旧唐书•李峤传》:“峤为吏部时,志欲曲行私惠,
冀得复居相位,奏置员外官数千人。以至官寮倍多,府库减耗。”事在中宗神龙
二年。又有谓之员外置同正员者。迨乎玄宗,犹不能尽革。故肃宗乾元二年九月
诏曰:“应州县见任员外官,并任其所适。其中有材识干济,曾经任使州县所资
者,亦听量留,上州不得过五人,中州不得过四人,下州不得过三人,上县已上
不得过一人。”今则副郎而取名员外,于义何居?当由定制之初,主爵诸臣未考
源流,有乖名实。了不云乎:“必也正名。”则斜封墨敕之朝,不可沿其遗号矣。
○主事
後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材者为之,然其职
不过如椽史之等。故范滂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
止。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後因郭泰之言,蕃乃谢之。而张霸,戴封、戴就、
公沙穆并以孝廉为光禄主事,其他府寺则不闻有此名也。《宋书•百官志》:
“中书通事舍人”下云:“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至後魏则于
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隋炀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唐时并流外为之。尚书省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门下省主事四人,中书省主事四人,并从八品下。而刘祥
道上疏言:“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省中书都事、主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
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纵欲参用士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後相承遂成故事。望有
厘革,稍清其选。”事竟不行。《宋史•职官志》:“门下省吏四十有九,录事、
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是在前代皆椽史
之任也,明初设六部主事意亦仿此。永乐十四年,永新伯许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
景亮被勘。
○主簿
《周礼•司会》注:“主计会之簿书。”疏云:“簿书者,古有简策以记事,
若在君前,以笏记事。後代用簿,簿,今手版。故云吏当持簿,簿则簿书也。”
汉御史台有此官,御史大夫张忠署孙宝为主簿。而魏晋以下,则寺监以及州郡并
多有之。杜氏《通典》“州佐”条下云:“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
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又引晋习凿齿为桓温荆州主簿,亲遇深密,时人语
曰:“徒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在当时为要职,
○郎中待诏
北人谓医生为大夫,南人谓之郎中,镊工为待诏,木工、金工、石工之属皆
为司务。其名盖起于宋时。《老学庵笔记》:“北人谓医为衙推,卜相为巡官。
巡官,唐五代郡僚之名,或以其巡游卖术,故有此称,亦莫详其所始也。”《实
录》:“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命礼部申禁,军民人等不得用太孙、太师、
太保、待诏、大官、郎中等字为名称。”
○外郎
今人以吏员为外郎。按《史记•秦始皇纪》:“近官三郎”,索隐曰:“三
郎谓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汉中郎将分掌三署,郎有议郎、中郎、
侍郎、郎中,凡四等,皆无员,多至千人,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
今以之称吏员,乃世俗相褒之辞。
○门子
门子者,守门之人,《旧唐书•李德裕传》:“吐蕃潜将妇人嫁与此州门子”
是也。今之门子乃是南朝时所谓县僮,《梁书•沈璃传》:“为馀姚令,县南有
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殖,百姓甚患之,召其老者为石头仓
监,少者补县僮。”《唐志》:“二品以下有白直执衣,皆中男为之。”
○快手
快手之名,起自《宋书•玉镇恶传》:“东从旧将犹有六队千馀人,西将及
能细直吏快手复有二千馀人。”《建平王景素传》:“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
快手。”《黄回传》:“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亦有称精手者。沈约自
序:“收集得二千精手。”《南史•齐高帝纪》:“王蕴将数百精手,带甲赴粲。”
《梁书•武帝纪》:“航南大路悉配精手利器,尚十馀万人。”
○火长
今人谓兵为户长,亦曰火长。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五人
为伍,五长为伯,故称伍伯。一曰户伯。汉制:兵五人一户灶,置一伯,故曰户
伯。亦曰火伯,以为一灶之主也。”《通典》:“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
队。”《唐书•兵志》:“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大有长。”又云:
“十人为人,五火为团。”则直谓之火矣。《宋书•卜天与传》:“少为队将,
十人同火。”《木兰诗》:“出门看火伴。”柳子厚《段太尉逸事状》:“叱左
右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或作”伙”,误。
○楼罗
《唐书•回纥传》:“加册可汗为登里颉咄登密施含俱录英义建功毗伽可汗。
含俱录,华言娄罗也,盖聪明才敏之意。”《酉阳杂俎》引梁元帝《风人辞》云:
“城头网雀,楼罗人著。”《南齐书》顾欢论云:“蹲夷之仪,娄罗之辩。”
《北史•王听传》:“尝有鲜卑聚语,崔昂戏问听曰:‘颇解此不?’听曰:
‘楼罗楼罗,实自难解。时唱染干,似道我辈。’”《五代史•刘铢传》:“诸
君可谓楼罗儿矣。”《宋史》:“‘张思钧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质状小而精悍,
太宗尝称其楼罗;自是人目为小楼罗焉。”
○自衣
白衣者,庶人之服,然有以处士而称之者。《风俗通》:“舜禹本以白衣砥
行显名,升为天子”;《史记•儒林传》:“公孙宏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
公”;《後汉书•崔る传》:“宪谏以为不宜与白衣会”;《孔融传》:“与白
衣称衡跌荡放言”;《晋书•阎缵传》:“荐白衣南安朱冲,可为太孙师傅”;
《胡奋传》:“宣帝之伐辽东,以白衣侍从左右”是也。有以庶人在官而称之者。
《汉书•两龚传》:“闻之白衣,”师古曰:“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
司亭长掌固之属”;苏伯玉妻《盘中诗》:“吏人妇,会夫希,出门望,见白衣。
谓当是,而更非”;《续晋阳秋》:“陶潜九月九日无酒,于宅边菊丛中坐.望
见白衣人,乃王弘送酒”是也,人主左右亦有白衣。《南史•幸传》:“宋孝武
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魏书•恩幸传》:“赵修给事东宫,为白衣左右。”
“茹皓充高祖白衣左右。
唐李泌,在肃宗时不受官,帝每与泌出,军人环指之曰:“衣黄者,圣人也。
衣白者,山人也。”则天于前不禁白。《清波杂志》言:“前此仕族子弟,未受
官者皆衣白,今非跨马及吊慰不敢用。”
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卫则不然。《史记•赵世家》:“愿得补黑衣之缺,
以卫王宫。”《汉书•谷永传》:“摧之皂衣之吏。”
《诗》:“麻衣如雪,”郑氏曰:“麻衣,深衣也,古时未有棉布,凡布皆
麻为之。《记》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是也。”然则深衣亦用白。
○郎
郎者,奴仆称其主人之辞。唐张易之、昌宗有宠,武承嗣、三思、懿宗,宗
楚客、晋卿等,候其门庭,争执鞭辔,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郑
果谓宋憬曰:“中丞奈何卿五郎”?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足下非张卿
家奴,何郎之有?”安禄山德李林甫,呼“十郎”。王繇谓王钅共为“七郎”;
李辅国用事,中贵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程元振,军中呼为“十郎”;
陈少游谒中官董秀,称“七郎”是也。其名起自秦汉郎官。《三国志》:“周瑜
至吴,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江表传》:“孙策年少,虽有位号,
而士民皆呼为孙郎。”《世说》:“桓石虔小字镇恶,年十六八,未被举,而僮
隶已呼为镇恶郎。”《後周书》:“独孤信少年,好自修饰,服章有殊于众,军
中呼为独孤郎,”《隋书》:“滕王瓒,周世以贵公子,又尚公主,时人号曰杨
三郎。”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时文武官人并未署置,军中呼太子、秦
王为大郎,二郎。”自唐以後,僮仆称主人通谓之郎,今则舆台厮养无不利;之
矣。
又按,北朝人子呼其父亦谓之郎。《北史•节义传》:“李宪为汲固长育,
至十余岁,恒呼固夫妇为郎、婆。”
○门主
《後汉书•贾逢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是弟子与
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
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
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
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那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
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杨彪传》:“黄门令
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
传授之门生乎!
《南史》所称门生,今之门下人也。《宋书•徐湛之传》:“门生千余人,
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而。每出人行游,涂巷盈满。泥雨日,悉以
後车载之。”《谢灵运传》:“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南齐书•刘怀珍
传》:“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其人
所执者奔走仆隶之役,《晋书•刘魄传》:“周嵩嫁女,门生断道,斫伤二人,
建康左尉赴变,又被斫”;《南史•齐东昏侯纪》:“丹阳尹王志被驱急,狼狈
步走,唯将二门生自随”;《後妃传》:“门生王清与墓工始下插”;《刘传》:
“游诣故人,惟一门生持胡床随後是也。其初至,皆入钱为之,《宋书•颜竣传》:
“多假资礼解为门生,充朝满野,殆将千计”;《梁书•顾协传》:“有门生始
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厚响,止送钱二千,协怒杖之二十”;《南史•姚察传》:
“有门生送南布一端,花练一疋,察厉声驱出”是也。故《南齐书•谢超宗传》
云:“白从王永先。”又云:“门生王永先。”谓之自从,以其异于在官之人。
而《宋书•顾琛传》:“尚书寺门有制,八座以下。门生随人者各有差,不得杂
以人士。”其冗贱可知矣。梁傅昭不蓄私门生,盖所以矫时人之弊乎?
守门之人亦有称门人者。《春秋•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
《公羊传》:“间者何?门人也。”《韩非子》:“门人捐水而夷射诛。”
○府君
府君者,汉时太守之称。《三国志》:“孙坚袭荆州刺史王。见坚,惊
曰:‘兵自求赏,孙府君何以在其中?’”“孙策进军豫章,华欲为太守,葛中
迎策。策谓歆曰:‘府君年德名望,远近所归。’”
○官人
南人称士人为官人。《昌黎集•王适墓志铭》:“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
以与凡子。”是唐时有官者方得称官人也。杜子美《逢唐兴刘主簿诗》:“剑外
官人冷。”
明制:郡王府自镇国将军而下,称呼止曰官人。
○对人称臣
汉初,人对人多称臣,乃战国之馀习。《史记•高祖纪》:“吕公曰:‘臣
少好相人。’”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犹今人相与言自称仆也。”
至天下已定,则稍有差等,而臣之称惟施之诸侯王,故韩信过樊将军哙,哙趋拜
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至文、景以後,则此风渐衰。而贾谊
《新书》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称臣之说。《王子侯表》有利侯钉,坐遗淮南
王书称臣弃市。《功臣侯表》安平侯鄂但,坐与淮南王女陵通,遗淮南王书称
“臣尽力”,弃市。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赂,称臣,在赦前,免。皆在元狩
元年。而《严助传》天于令助谕意淮南王,一则曰“臣助”,再则曰“臣助”,
史因而书之,未尝以为罪,则知钉等三人所坐者交通之罪。而自此以往,廷臣之
于诸侯王遂不复有称臣者尔。时有自称民者,《世说》:“陆太尉对王丞相曰:
‘公长民短。’”然王官之于国君,属吏之于府主,其称臣如故。《宋书人孝武
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马江夏王义恭等奏:“郡县内史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
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诏可。齐、梁以往,王官仍复称臣,
而属吏则不复称矣。
诸侯王有自称臣者,齐哀王遗诸侯王书曰:“惠帝使留侯张良立臣为齐王”
是也。天子有自称臣者,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
能治产业”;景帝对窦太後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
是也。
○先卿
称其臣为卿,则亦可称其臣之父为先卿。《宋史•理宗纪》:“工部侍郎朱
在进对奏人主学问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详,朕读之不释手,
恨不与同时。’”此如《商书》之言“先正保衡”,盖尊礼之辞也。
○先妾
人臣对君称父为先臣,则亦可称母为先妾。《左传》晏婴辞齐景公曰:“君
之先臣容焉。”《战国策》匡章对齐威王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陈沈炯
表言:“臣母妾刘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
○称臣下为父母
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称。汉文帝问冯唐曰:“父老,何自为郎?”是称其臣为
父也。赵王谓赵括母曰:“母置之,吾已决矣。”是称其臣之母为母也。
○人臣称人君
人臣有称人君者。《汉书》高帝诏曰:“爵或人君,上所尊礼。”师古曰:
“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郡县初立,亦有君臣之分,故尉缭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
君臣。”《水经注》引黄义仲《十三州记》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
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民,
故取名于君谓之郡。”
○上下通称
《汉书•霍光传》:“数鸣殿前树上。”师古曰:“古者室屋高大,则通
呼为殿耳,非止太子宫中。”《黄霸传》:“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
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者,为一辈,先上殿,”师古曰:“殿,丞相所
坐屋也。”《董贤传》:“为贤起大第北阈下,重殿洞开。”《後汉书•蔡茂传》:
“梦坐大殿。”《三国志•张辽传》:“为起第舍,又特为辽母作殿。”左思
《魏都赋》:“都护之堂,殿居绮窗。”是人臣亦得称殿也。《鲍宣传》:“为
豫州牧,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是人臣亦得称法驾也。《旧唐书•吴元
济传》:“诏以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兼申光蔡四面行营招抚使,以鄙城为行在,
蔡州为节度所。”是人臣亦得称行在也。
汉人有以郡守之尊称为本朝者。《司隶从事郭究碑》云:“本朝察孝,贡器
帝庭”;《豫州从事尹宙碑》云:“纲纪本朝”是也。亦谓之郡朝。《後汉书•
刘宠传》:“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是也。亦谓之府朝,《晋书•刘琨传》:
“造府朝,建市狱”是也。亦有以县令而称朝。晋潘岳为长安令,其作《西征赋》
曰:“励疲钝以临朝”是也。
汉《丹阳太守郭碑》有曰:“君之弟故大尉薨,归葬旧陵。”欧阳永叔以
人臣为疑,盖徒见唐卢集驳武承训造陵之奏,以为陵之称谓施于尊极,不属王公
己下。此自南北朝已後然尔,按《水经注》言:“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
又引《风俗通》言:“王公坟垄称陵。”书中有子夏陵、老子陵及诸王公妃之陵
甚多。《後汉书•明、章二帝纪》言祠东海恭王陵、定陶大後恭王陵、东平宪王
陵、沛献王陵。《西京杂记》:董仲舒之墓称下马陵。曹公《祭桥玄文》:“北
望贵土,乃心陵墓。”《三国志》注陈思王上书言:“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
藩国之任,屋名为宫,家名为陵。”则人臣而称陵,古多有之,不以为异也。吕
东莱《大事记》:“墓之称陵,占无贵贱之别。”《国语》管仲曰:“定民之居,
成民之事,陵为之终。”是凡民之墓亦得称陵。
人臣称卤簿,《石林燕语》曰;“卤簿之名,始见于蔡邕《独断》。唐人谓
卤,橹也,甲盾之别名。凡兵卫以甲盾居外,为前导、捍蔽其先後,皆著之簿籍,
故曰卤簿。”因举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卤簿,为君臣通称。
今人以皇族称为宗室,考之于古不尽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谓曰宗室。《左
传•昭六年》:“宋华亥谗华合比而去之,左师曰:‘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
《魏书•胡叟传》:“史与始昌虽宗室,性气殊诡,不相附。”《北齐书•邢邵
传》:“十岁便能属文,族兄峦有人伦鉴,谓子弟曰:‘宗室中有此儿,非常人
也。’”《张雕传》:“胡人何洪珍,大蒙主上亲宠,与张景仁结为婚媾。雕以
景仁宗室,自托于洪珍。”《後周书•裴侠传》:“撰九世伯祖贞侯传,欲使後
生奉而行之,宗室中知名者咸付一通。”《薛端传》:“为东魏行台薛循义所逼,
与宗室及家憧等走免。”《杜叔毗传》:“兄君锡及宗室等为曹策所害。”《徐
陵集》有《在北齐与宗室书》。
《颜氏家训》论《孙楚王膘骑诔》云:“奄忽登遐。”以为非所宜言。然夏
侯湛《昆弟诰》曰:“我王母薛妃登逻。”又曰:“蔡姬。登遐。”则晋人固尝
用之,不以为嫌也。
人臣称谅ウ。《晋书•山涛传》:“除太常卿,遭母丧,归乡里,诏曰:
‘山太常尚居谅ウ。’”
人臣称太渐。《列子》:“季梁得疾,七日大渐。”齐王俭《褚渊碑》文:
“景命不永,大渐弥留。”任《竟陵王子良行状》:“大渐弥留,话言盈耳。”
沈约《安陆王缅碑文》:“遣疾弥留,焉大渐。”隋《鹰扬郎将义城子梁罗墓
志》:“大渐之期,春秋六十有一。”唐王绍宗为其兄玄宗临终口授铭:“吾六
兄同人见疾,大渐惟几。”卢藏用《苏许公环神道碑文》:“大渐之始,遗令遵
行。”
《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记•玉藻》:“凡侍于君,绅垂,足
如履齐,颐ニ,垂拱。”是垂拱之云,上下得同之也。
○人臣称万岁
《後汉书•韩棱传》:“窦宪有功还,尚书以下议欲拜之,伏称‘万岁’。
棱正色曰:‘夫上交不谄,下交不黩。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议者皆惭而止。”
然考之《战国策》言:冯媛为孟尝君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马援传》言:援击牛酾酒,劳饷军士,吏士皆伏称“万岁”。《冯鲂传》言:
责让贼延褒等,令各反农桑,皆称““万岁”。《吴良传》注引《东观记》:
“岁旦,郡门下掾王望举觞上寿,掾史皆称万岁。”则亦当时人庆幸之通称。而
李固出狱,京师市里皆称“万岁”,遂为梁冀所忌,而卒以杀之,亦可见其为非
常之辞矣。
●卷二十五
○重黎
《左传》蔡墨对魏献子言:“少吴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使
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颓顼氏有子曰梨,为祝融。”梨即“黎”
字异文,是重、黎为二人,一出于少吴,一出于频颂。而《史记•楚世家》则曰:
“帝颚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
《太史公自序》则曰:“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晋书
•宣帝纪》:“其先出自帝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宋书》载晋尚书令
卫,尚书左仆射山涛、右仆射魏舒、尚书刘、司空张华等奏,乃云:“大晋
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硕,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似以重黎
为一人,不容一代乃有两祖,亦昔人相沿之谬。
○巫咸
古之圣人或上而为君,或下而为相,其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固非後人之
所能测也,而传者猥以一节概之。黄帝,古圣人也,而後人以为医师。伯益,古
贤臣也,而世有百虫将军之号。以彼事迹章章在经籍者,且犹如此,若乃尧之臣
名羿,而有穷之君亦名弄;尧之典乐名夔,而木石之怪亦为夔;汤居亳,而亳戎
之国亦名汤。夫苟以其名而疑之,则道德之用微而谬悠之说作。若巫咸者,可异
焉。《书•君篇》:“在大戊,时则有若伊陡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义王家。
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书序》:“伊陟相太戊,毫有祥,桑共生于朝,
伊涉赞于巫咸,作《咸义》四篇。”孔安国传曰:“巫咸,臣名。”马融曰:
“巫,男巫也,名咸,殷之巫也。”孔颖达正义曰:“《君》传曰:“巫氏也。
当以巫为氏,名咸。”郑玄云:“巫咸谓之巫官。”按《君》,咸子巫贤,父
子并为大臣,必不世作巫官,故孔言巫氏是也。则巫咸之为商贤相明矣。《史记》
正义谓,巫咸及子贤家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隅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云。《越绝书》
云:“虞山者,巫咸所出也。”是未可知。而後之言天官者宗焉,言卜筮者宗焉,
言巫鬼者宗焉。言天官则《史记•天官书》所云:“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
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者也。言卜筮则《吕氏春秋》所谓:
“巫彭作医,巫咸作筮”者也。言巫鬼则《庄子》所云:“巫咸诏曰:‘来!’”
《楚辞•离骚》所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史记•封禅书》所
云:“巫咸之兴自此始。”许氏《说文》所云:“巫咸初作巫。”又其死而为神,
则秦《诅楚文》所云:“不显大神巫咸”者也。而又或以巫成为黄帝时人,《归
藏》言:“黄神将战,篮于巫咸”是也。以为帝尧时人,郭璞《巫咸山赋》序言:
“巫咸以鸿术为帝尧医”是也。以为春秋时人,《庄子》言“郑有神巫曰季咸”,
《列子》言“神巫季咸,自齐来处于郑”是也。至《山海经•海外西经》言:
“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
大荒西经言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人,有灵山巫咸,巫即、巫
分、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
《淮南子•地形训》:“言轩辕丘在西方,巫咸在其北方。”则益荒诞不可稽,
而知古贤之名,为後人所假托者多矣。
○河伯
《竹书》:“帝芬十六年,雒伯用与河伯冯夷斗。”“帝泄十六年,殷侯微,
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是河伯者国居河上而命之为伯,如文上之为
西伯。而冯夷者,其名尔。《楚辞•九歌》以河伯次东君之後,则以河伯为神,
《天问》:“胡弄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章句以“射”为“实”,以“妻”
为“梦”。其解《远游》:“令海若,舞冯夷。”则曰:“冯夷,水仙人也,”
是河伯、冯夷皆水神矣。《穆天子传》:“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
《山海经》:“极之渊,深三百仞,惟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两龙。”郭璞
注:“冰夷,冯夷也,即河伯也。”,《庄子》:“冯夷得之,以游大川。”司
马彪注引《清泠传》曰:“冯夷,华阴潼乡堤首里人也,服八石,得道为水仙,
是为河伯。”是以冯夷死而为神,其说怪矣。《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
公子;夫人姓冯,名夷。”以冯夷为河伯之妻,更怪。《楚辞•九歌》有河伯而
冯夷属海若之下,亦若以为两人。大抵所传各异。而谓河神有夫人者,亦秦人以
君主妻河,邺巫为河伯娶妇之类耳。《淮南子》:“冯夷、大丙之御”注:“二
人古之得道能御阴阳者。”
《魏书人高句丽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为夫馀王妻,朱蒙自称为河伯外
孙。则河伯又有女、有外孙矣。
《真浩》载:“有一人,旦旦诣河边,拜河水。如此十年,河侯、河伯遂与
相见,予白壁十双,教以水行不溺法。”注曰:“河侯,河伯,故当是两神邪?”
○湘君
《楚辞》湘君、湘夫人,亦谓湘水之神,有後有夫人也。初个言舜之二妃。
《妃》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山海经》:“洞庭之山,
帝之二女居之。”郭璞注曰:“大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即《列仙传》江妃
二女也,《九歌》所谓湘夫人称帝子者是也。而《河图玉版》曰:“湘夫人者,
帝尧女也。秦始皇浮江至湘山,逢大风,而问博士:‘湘君何神?’博士曰:
‘闻之尧二女,舜妃也,死而葬此。’”《列女传》曰:“二女死于江湘之间,
俗谓之湘君。”郑司农亦以舜妃为湘君。说者皆以舜涉方而死,二妃从之,俱溺
死于湘江,遂号为湘夫人。按《九歌》,湘君、湘夫人自是二神,江湘之有夫人,
犹河滩之有虑妃也。此之为灵,与天地并,安得谓之尧女?且既谓之尧女,安得
复总云湘君哉?何以考之?《礼记》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明二妃生不
从征,死不从葬。且传曰:“生为上公,死为贵神。”《礼》:“五岳比三公,
四读比诸侯。”今湘川不及四渎,无秩于命祀,而二女帝者之後,配灵神只,无
缘复下降小水而为夫人也。原其致谬之由,由乎俱以帝女为名,名实相乱,莫矫
其失,习非胜是,终古不悟,可悲矣!此辨甚正。又按《远游》之文,上曰:
“二女御《九招》歌。”下曰:“湘灵鼓瑟。”是则二女与湘灵固判然为二,即
屈子之作,可证其非舜妃矣。後之文人附会其说,以资谐讽,其渎神而慢圣也,
不亦甚乎!
禹崩会稽,故山有禹庙,而《水经注》言庙有圣姑。《礼乐纬》云:“禹治
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夫舜之湘妃犹禹之圣姑也。
甚矣,人之好言色也。太白,星也,而有妻甘氏。《星经》曰:“太白上公,
妻曰女前。女前居南斗,食厉,天下祭之,曰明星。”河伯,水神也,而有
妻。《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公子。夫人姓冯,名夷。”常仪,古占月
之官也,而《淮南子》以为羿妻,窃药而奔月,名曰常娥。霜露之所为,雪水之
所凝也,而《淮南子》云:“青女乃出,以降霜雪。”巫山神女,宋玉之寓言也,
而《水经注》以为天帝季女,名日瑶姬。雒水宓妃,陈思王之寄兴也,而如淳以
为伏羲氏之女。山启母,《天问》之杂说也,後人附以少姨,以为启母之妹,而
武後至封之为玉京太後金阙夫人。青溪小姑为蒋子文之第三妹,则见于杨炯之碑。
庙碑》曰:“蒋侯三妹,青溪之轨迹可寻。”并州妒女,为介子推之妹,则见于
李之诗。小孤山之讹为小姑也,杜拾遗之讹为十姨也,是皆湘君夫人之类。而
《九歌》之篇,《远游》之赋,且为後世迷惑男女,读乱神人之祖也。或曰:
《易》以坤为妇道,而《汉书》有温神之文,张晏曰:“媪者,老母之称。坤为
凡故称媪。”于是山川之主必为妇人以象之,非所以隆国典而昭民敬也已。
金元好问《承天镇悬泉诗》注曰:“平定土俗,传介子推被焚,其妹介山氏
耻兄要君,积薪自焚,号曰妒女祠。“其碑大历中判官李撰,辞旨殊谬,至有
“百日积薪,一日烧之”之语。乡社至今以百五日积薪而焚之,谓之祭妒女。其
诗有曰:“神词水之符,仪卫盛官府。颇怪词前碑,稽考失莽卤。吾闻允格台骀,
宣汾洮,障大泽,自是生有自来归有所。假而。自经沟渎,便可尸祝之,把典纷
纷果何取?子肯鼓浪怒未泄,精卫衔薪心独苦。楚臣百问天不酬,肯以诞幻虚荒
惊聋瞽?自有宇宙有此水,此水绵绵流万古。人言主者介山氏,且道未有介山之
前复谁主?山深地古,自是有神物,不假灵真谁敢侮?稗官小说出闾巷,社鼓村
萧走翁妪。当时大历十才子,争遣李陋语。”此是千古正论,杜氏《通典》:
“汾阴後土词,为妇人素像,武太後时,移河西梁山神素像就洞中配焉,开元十
一年,有司迁梁山神像于祠外之别室。”夫以山川之神,而人为之配合,其渎乱
不经尤甚矣。
泰山顶碧霞元君,宋真宗所封,世人多以为泰山之女,後之文人知其说之不
经,而撰为黄帝遣玉女之事以附会之;不知当日所以褒封,固真以为泰山之女也。
今考封号虽自宋时,而泰山女之说则晋时已有之。张华《博物志》:“文王以大
公为灌坛令,期年,风不鸣条。文王梦见有一妇人当道而哭,问其故,曰:‘我
东海泰山神女,嫁为西海妇。欲东归,灌坛令当吾道。太公有德,吾不敢以暴风
疾雨过也。’文王梦觉,明曰,召太公。三日三夕,果有疾风骤雨自西来也,文
王乃拜太公为大司马。”此一事也。干主《搜神记》:“後汉胡母班尝至泰山侧,
为泰山府君所召,令致书于女婿河伯。云:‘至河中流,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
书者。’果得达,复为河伯致书府君。”此二事也。《列异传》记蔡支事,又以
天帝为泰山神之外孙。自汉以来,不明乎天神地只人鬼之别,一以人道事之。于
是封岳神为王,则立寝殿,为王夫人,有夫人则有女,而女有婿,又有外孙矣,
唐宋之时,但言灵应,即加封号,不如今之君子必求其人以实之也。
又考泰山不惟有女,亦又有儿。《魏书•段承根传》:“父晖,帅事欧阳汤。
有一童子与辉同志,後二年,辞归,从晖请马,晖戏作木马与之。童子甚悦,谢
晖曰:‘吾泰山府君子,奉敕游学。今将归,损于厚赠,无以报德,子後至常伯
封侯。’言讫,乘马腾空而去。”《集异记》言:“贞元初,李纳病笃,遣押衙
王祷岱岳,遥见山上有四五人,衣碧汗衫半臂。路人止下车,言此三郎子、
七郎于也。”《文献通考》:“援唐长兴三年,诏以泰山三郎为威雄将军。宋大
中祥符元年十月,封掸毕,亲幸,加封炳灵公。”夫封其子为将军为公,则封其
女为君,正一时之事尔。
又考管子对桓公曰:“东海之子类于龟。”不知何语?而房玄龄注则以为海
神之子。又元刘遵鲁《漠岛记》曰:“庙中神妃,相传为东海广德王第七女。”
夫海有女,则山亦有女,曷足怪乎?
○共和
《史记•周本纪》:“厉王出奔于彘,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周公、召公
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二相乃共立太子静为王。”以
二相为共和,非也,《汲家纪年》:“厉王十二年出奔彘。十三年,共伯和摄行
天子事,号曰共和。二十六年,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
和归其国。”此即左氏王于朝所谓“诸侯释位,以间王政”者也,但其言共伯归
国者未合。古者无大子之世,朝觐讼狱必有所归。《吕氏春伙》言:“共伯和修
其行,好贤仁。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请矣。”按此则天下朝乎共伯,
非。共伯至周,而摄行天子事也。共伯不以有天下为心,而周公、召公亦未尝奉
周之社稷而属之他人,故周人无易姓之嫌,共伯无僭王之议。《庄子》曰:“许
由娱于颖阳,而共伯得乎共首。”盖其秉道以终,得全神养性之术者矣。
《左传》:“郑大叔出奔共。”注:“共国,今汲郡共县。”《史记•春申
君传》:“通韩上党于共,宁使道安成出入赋之。”《田敬仲完世家》:“王建
降秦,秦迁之共,饿死。齐人歌之曰:‘松邪柏邪,住建共者客邪!’”《汉书
•功臣表》有共庄侯卢罢师。《唐书•地理志》:“卫州共城县。武德元年,置
共州。”即今卫辉府辉县。今辉县有共姜台,後人之附会也。
○介子推
介子推事见于《左传》则曰:“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
志吾过,且旌善人。’”《吕氏春秋》则曰:“负釜盖簦,终身不见。”二书去
当时未远,为得其实,然之推亦未久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史记》之言稍异,
亦不过曰:“使人召之,则亡。闻其人绵上山中,于是环绵上之山中而封之,以
为介推田,号曰介山”而已。立枯之说始自屈原,燔死之说始自《庄子》《楚辞
•九章•惜往曰》:“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公寤而追求。封介山而为之禁兮,报
大德之优游。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庄子》则曰:“介子推至忠
也,自割身股以食文公。文公後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于是瑰奇之
行彰而廉靖之心没矣。今当以左氏为据,割股燔山,理之所无,皆不可信。
魏武帝令曰:“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後百五日,皆绝火寒食,
云为介子推。且北方Ё寒之地,老少赢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
苦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魏高祖太和二十年二月癸
丑,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
《册府元龟》:“龙星,木之精也。春见东方,心为火之盛,故为之禁火。
俗传介子推以此日被焚禁火。”
《路史》燧人改火论曰:“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是必然之理也。昔者燧人
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岂惟惠民哉,以顺天也。
予尝考之,心者,天之大火,而辰、戌者,火之二墓。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
火,季秋心昏见于戌而纳之。卯为心之明堂,至是而火大壮。是以仲春禁火,戒
其盛也,周官,每岁仲春命司ピ氏,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为季春将出火;而司
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内火,民咸从之。时则
施火令,凡国失火,野焚莱,则随之以刑罚。夫然,故天地顺而四时成,气不愆
伏,国无疵厉,而民以宁。郑以三月铸刑书,而士文伯以为必灾,六月而郑火,
盖火未出而作火,宜不免也。今之所谓寒食一百五者,熟食断烟,谓之龙忌,盖
本乎此。而周举之书,魏武之令,与夫《汝南先贤传八陆《邺中记》等,皆以
为为介子推,谓子推以三月三日燔死,而後世为之禁火。吁!何妄邪!是何异于
言子胥溺死,而海神为之朝夕者乎?予观左氏、史迁之书,易尝有子推被焚之事?
况以清明、寒食初靡定日,而《琴操》所记子推之死乃五月五,非三日也。夫火,
神物也,其功用亦大矣。昔隋上劭,尝以先王有钻燧改火之义,于是表请变火,
曰:‘古者周官四时变火,以救时疾,明火不变则时疾必兴。圣人作法,岂徒然
哉。在晋时,有人以洛阳火渡江,世世事之,相续不灭,火色变青。昔师旷食饭,
云是劳薪所爨,晋平公使视之,果然车辆,今温酒炙肉,用石炭火、木炭火、竹
火、草火、麻黄火,气味各自不同。以此推之,新火、旧火理应有异。伏愿远遵
先圣,于五时取五木以变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夫人恶陈,薪恶劳。晋代
荀勖进饭,亦知薪劳。而隋文帝所见江宁寺晋长明灯,亦复青而不热。传记有以
巴豆木人爨者,爰得泄利。而粪臭之草,炊者率致味恶,然则火之不改,其不疾
者鲜矣。泌以是益知圣人之所以改火、修火、正四时五变者,岂故为是烦文害俗,
得已而不已哉。《传》不云乎:“违天必有大咎,”先汉武帝犹置别火令丞,典
司燧事,後世乃废之邪?方石勒之居邺也,于是不禁寒食,而建德殿震,及端门、
襄国西门;雹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ㄜ下丈余,人禽死以万数,千
里摧折,秋稼荡然。夫五行之变如是,而不知者亦以为力之推也。虽然魏晋之俗,
尤所重者,辰为商星,实祀大火,而汾晋参墟。参辰错行,不毗和所致。
○杞梁妻
《春秋传》:齐侯袭莒,杞梁死焉。“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
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齐侯吊诸其室。”左氏之文不过如此而已,《檀弓》则曰:“其妻迎其柩于路,
而哭之哀。”《孟子》则曰:“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言哭者
始自二书。《说苑》则曰:“杞梁、华舟迸斗,杀二十七人而死,其妻闻之而哭,
城为之也,而隅为之崩。”《列女传》则曰:“杞梁之妻无子。内外皆无五属
之亲。既无所归,乃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十日而城
为之崩。”言崩城者始自二书。而《列女传》上文亦载左氏之言,夫既有先人之
敝庐,何至枕尸城下?且庄公既能遣吊,岂至暴骨沟中?崩城之云未足为信。且
其崩者城耳,未云长城。长城筑于威王之时,去庄公百有余年,而齐之长城又非
秦始皇所筑之长城也。後人相传乃谓秦筑长城,有范郎之妻孟姜送寒衣至城下,
闻夫死,一哭而长城为之崩,则又非杞梁妻事矣。夫范郎者何人哉?使秦时别有
此事,何其相类若此?唐僧贯休乃据以作诗云:“筑人筑土一万里,杞粱贞妇啼
呜呜。”则竟以杞梁为秦时筑城之人,似并《左传》、《孟子》而未读者矣。
古诗:“谁能为此曲?无乃祀梁妻。”崔豹《古今注》:“乐府《杞梁妻》
者,杞殖妻妹朝日所作也。殖战死,妻曰:‘上则无父,中则无夫,下则无子,
人生之苦至矣!’乃抗声长哭,杞都城感之而颓,遂投水死。其妹悲姊之贞操,
乃作歌名曰《杞梁妻》焉。梁,殖字也。”按此则又云把之都城。春秋杞成公迁
于缘陵,今昌乐县。文公又迁于淳于,今安丘县,其时杞地当已入齐,要之非秦
之长城也。
○池鱼
东魏杜弼檄梁文曰:“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後人
每用此事,《清波杂志》云:“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
之,池竭而鱼死也。”《广韵》:“古有池仲鱼者。城门失火,仲鱼烧死,故谚
云:城门夫火,殃及池鱼。”据此则池鱼是人姓名。按《淮南子》云:“楚王亡
其猿,而林木为之残。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弹。故泽失火而林忧。”则失火
与池鱼自是两事,後人误合为一耳。
考池鱼事本于《吕氏春秋•必己篇》曰:“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
使人间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于是竭池而求之,无得,鱼死焉。”此言
祸福之相及也。此後人用池鱼事之祖。
○庄安
《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年。”师古曰:“严公谓庄公也,避明帝讳
改日严,凡《汉书》载谥、姓为严者皆类此。”则是严姓本当作“庄”。今考
《史记》有庄生、庄贾、庄豹。庄舄、庄忌、庄助、庄青翟、庄熊罴、庄参、庄
乔、庄芷,而独有严君疾、严仲子、严安,邓伯羔谓安自姓严。然《汉书•艺文
志》曰:“主父偃二十八篇,徐乐一篇,庄安一篇。”是安本姓庄,非严也。严
君平亦姓庄,杨子《法言》:“蜀庄沈冥”是也。严尤亦姓庄,《後汉书•光武
纪》注引桓谭《新论》曰:“庄尤字伯石,避明帝讳改之。又改庄周为严周。”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老子、严周。”《叙传》:“贵老、严之术。”改
楚之庄生为严先生,《古今人表》:“严先生”,师古曰:“即杀陶朱公儿者也。”
王褒《洞箫赋》:“师襄、严春不敢窜其巧。”李善注:“《七略》有庄春言琴。”
《汉书》之称庄安,班氏所未及改也。《史记》之称严安,後人所追改也。
《艺文志》:“常侍郎庄忽奇赋十一篇,严助赋三十五篇。”师古曰:“上
言庄忽奇,下言严助,史驳文。”
○李广射石
今永平府卢龙县南有李广射虎石。广为右北平太守,而此地为辽西郡之肥如,
其谬不辨自明。《水经注》言右北平西北百三十里有无终城,亦非也,考右北平
郡,前汉治平刚,後汉治土垠。郦氏所引魏氏《土地记》曰:“蓟城东北三百里
有右北平城。”此後汉所治之土根,而平刚则在卢龙塞之东北三四百里,乃武帝
时郡治,李广所守,今之塞外,其不在土垠明矣。又考《西京杂记》述此事则云:
“猎于冥山之阳。”《庄子》言:“南行者至于郢,北面而不见冥山。”司马彪
注:“冥山,北海山名。”是广之出猎乃冥山,而非近郡之山也。《新序》曰:
“楚熊渠于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关弓射之,灭矢饮羽。下视,知石也。却
复射之,矢摧无迹。”《韩诗外传》、张华《博物志》亦同。是射石者又熊渠,
而非李广也即使二事偶同,而太史公所述本无其地,今必欲指一卷之石以当之,
不已惑乎?
《後周书,李远传》:“尝校猎于莎栅,见石于丛薄中。以为伏兔,射之,
镞人寸馀。就而视之,乃石也。太祖闻而异之,赐书曰:‘昔李将军亲有此事,
公今复尔,可谓世载其德,虽熊渠之名不能独羡其美,”李广、熊渠二事并用。
○大小山
王逸《楚辞章句》言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後伟之士,著作篇章,分
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
也。
梁昭明太子《十二月启》乃曰:“桂吐花于小山之上,梨翻叶于大谷之中。”
庾肩吾诗:“梨红大谷晚,桂白小山秋。”庚信《枯树赋》:“小山则丛桂留人,
扶风则长松系马。”是以山为山谷之山,失其旨矣。
《梁书》:“何胤二兄求、点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点为大山,
胤为小山。”
○丁外人
丁外人非名,言是盖主之外夫也。犹言齐悼惠王肥,高帝外妇之子也。服虔
曰:“外人,主之所幸也。”然《王子侯表》有山原孝侯外人,齐孝王五世孙。
乘丘侯外人,中山靖王曾孙。则是姓刘,而名外人,不知何所取义。
○毛延寿
《西京杂记》曰:“元帝後宫既多,不得常见,乃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
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者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独王墙不肯,遂不得见。匈奴人
朝,求美人为阀氏。于是上案图,以昭君行。及去,召见,貌为後宫第一,善应
对,举止闲雅。帝悔之,而名籍已定,帝重信于外国,故不复更人。乃穷案其事,
画工皆弃市,籍其家赀皆巨万。画工有杜陵毛延寿,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
安陵陈敞,新丰刘白、龚宽,并工为牛马飞乌众势,人形好丑不逮延寿。下杜阳
望亦善画,尤善布色。樊育亦善布色。同日弃市。京师画工于是差稀。”据此,
则画工之图径宫乃平日,而非匈奴求美人时。且毛延寿特众中之一人,又其得罪
以受赂,而不独以昭君也。往来诗人谓匈奴求美人,乃使画工图形,而又但指毛
延寿一人,且没其受赂事,失之矣。
○名以同事而晦
《吕氏春秋》言:“秦穆公兴师以袭郑,过周而东。郑贾人弦高、奚施将西
市于周,遽使奚施归告,乃矫郑伯之命,以十二牛劳师。”是奚施为弦高之友,
而《左氏传》不载。《淮南子》言荆柯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为击筑而歌于易
水之上。宋玉《笛赋》亦以荆卿、宋意并称。是宋意为高渐离之侣,而《战国策》、
《史记》不载。
《战国策》:东孟之会,聂政、阳坚刺相兼君。注云:“坚,政之副,犹秦
武阳。”按聂政告严仲于曰:“其势不可以多人。”未必有副。
《淮南子》注:“秦皇帝二十六年,初兼天下,有长人见于临桃,其高五丈,
足迹六尺。放写其形,铸金人以象之,翁仲、君何是也。”今人但言翁仲,不言
君何。
○名以同事而章
《孟子》:“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考之《书》曰:“启呱呱
而泣,予弗子。”此禹事也,而稷亦因之以受名。“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
而变国俗。”考之《列女传》曰:“哭于城下七日,而城为之崩。”此杞梁妻事
也,而华周妻亦因之以受名。
○人以相类而误
《墨子》:“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网之中,授之政而西土服。”于传未有
此事,必大公之误也。《吕氏春秋》:“箕子穷于商,范蠡流乎江。”范蠡未尝
流江,必伍员之误也。《史记》:“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孙
叔敖未闻去相,必令尹子文之误也。《淮南子》:“吴起、张仪车裂支解。”张
仪未尝车裂,必苏秦之误也。《易林》:“贞良得愿,微子解囚。”微子未尝被
囚,必箕子之误也。晋潘岳《大宰鲁武公诔》:“秦亡蹇叔,舂者不相。”蹇叔
之亡不见于书,必百里奚之误也。後魏穆子容《大公吕望碑》文:“大魏东苞褐
石,西跨流沙,南极班超之柱,北穷窦宪之志。”班超未尝南征,必马援之误也。
後周瘐信《拟咏怀诗》:“鳞穷季氏,虎振周王圈。”季氏未尝获麟,必叔孙
之误也。
《晋书•夏统传》:“子路见夏南,愤慧而忄亢忾。”子路未尝见夏南,盖
卫南子之误。
○传记不考世代
张衡言:《春秋元命包》有公输班与墨翟事,见战国,非春秋时。又言别有
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汉世,以证图谶为後人伪作。今按传记之文若此者甚多。
《管子》称三晋之君,其时未有三晋。《轻重篇》称鲁、梁、秦、赵,其时未有
梁、赵。称代王,其时未有代王。《国语》:“句践之伯,陈、蔡之君,皆人朝”,
其时有蔡无陈。《说苑》:“句践聘魏”,其时未有魏。又言仲尼见梁君,孟简
于相梁,其时未有梁,鲁亦无孟简子。又言韩武子出田,栾怀子止之,韩氏无武
子。又言楚庄王以椒举为上客,椒举事灵王,非庄王。《吕氏春秋》:“晋文公
师咎犯、随会。”随会不与文公、咎犯同时。“赵襄子攻翟,一朝而两城下,有
忧色,孔子贤之。”赵襄子为晋卿,时孔子已卒。“颜阖见鲁庄公”,颜阎,穆
公时人,去庄公十一世。《史记•孔子世家》:“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孔
子时宁氏己灭。《扁鹊传》:“虢君出见扁鹊于中阙”,其时虢亡已久。《龟
传》:“宋元王”,未有元公,无元王。《庄子》:“见鲁哀公”,而其书有魏
惠王、赵文王,鲁哀公去赵文王一百七十岁。《韩非子》:“扁鹊见蔡桓侯”,
桓侯与鲁桓公同时,相去几二百岁。《越绝书》:“晋郑王”,晋、郑未尝称王。
又言“孔子奉雅琴见越王”,越灭吴,孔子已卒。《列子》:“晏平仲问养生于
管夷吾”,《盐铁论》“季桓子听政,柳下惠忽然不见”;又言“臧文仲治鲁,
胜其盗而自矜,子贡非之”,平仲去管子、季桓子去柳下惠、子贡去臧文仲各百
余岁。《韩诗外传》:“孟尝君请学于闵子”,闵子、孟尝君相去几二百岁,冉
有对鲁哀公言:“姚贾,监门子。”姚贾,秦始皇时人,相去二百余岁。
●卷二十六
○史记通鉴兵事
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途,曲折变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国不
易明,故曰东曰西日南日北,一言之下,而形势了然。以关塞江河为一方界限,
故于项羽,则曰“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曰“羽乃悉引兵渡河”,曰“羽将
诸侯兵三十余万,行略地至河南”,曰“羽渡淮”,日“羽遂引东欲渡乌江”;
于高帝则曰:“出成皋玉门北渡河”,曰“引兵渡河,复取成皋”。盖自古史书
兵事地形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非後代书生之所能几
也。
司马温公《通鉴》承左氏而作,其中所载兵法甚详,凡亡国之臣、盗贼之佐,
苟有一策亦具录之。朱子《纲目》大半削去,似未达温公之意。
○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
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
书》未载卜式语,《王翦传》未载客语,《荆轲传》未载鲁句践语,《晁错传》
未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传》未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
後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有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
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
太史公之法者矣。
○史记
《史记•秦始皇本纪》末云:“宣公初志润月。”然则宣公以前皆无润,每
三十年多一年,与诸国之史皆不合矣,则秦之所用者何正邪?
子长作《史记》,在武帝太初中。《高祖功臣年表》平阳侯下云:“元鼎三
年,今侯宗元年。”今侯者,作《史记》时见为侯也。下又云:“征和二年,侯
宗坐太子死,国除。”则後人所续也。卷中书征和者二,後元者一。《惠景问候
者年表》书征和者一,後元者三。《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书征和者二。《汉兴将
相年表》有天汉、太始、征和、後元以至昭、宣、元、成诸号,历书亦同。《楚
元王世家》书地节二年;《齐悼惠王世家》书建始三年者二;《曹相国世家》书
征和二年;《贾谊传》贾嘉至孝昭时列为九卿;《田叔传》、《匈奴传》、《卫
将军传》未有戾太子及巫蛊事;《司马相如传》赞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
讽一,皆後人所续也。
《河渠书》东海引钜定,《汉书•沟恤志》因之,“东海”疑是“北海”之
误,按《地理志》齐郡县十二,其五曰矩定,下云:“马车读水首受钜定,东北
至琅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下云:“博水东北至矩定人马车渎。”而《孝武纪》
曰:“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菜,临大海。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
封。”计其道里亦当在齐,去东海远矣。
凡世家多本之《左氏传》,其与传不同者,皆当以左氏为正。《齐世家》:
“吾大公望子久矣。”此是妄为之说,周之大王,齐之大公,吴之太伯,有国之
始祖谓之太祖。其义一也。
《赵世家》:“赵简子除三年之丧,期而已。”此因《左传》:“降于丧食”
之文而误为之解,本无其事。
敬侯十一年,魏、韩、赵共灭晋,分其地,成侯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
晋君以端氏。此文重出。
《田敬仲完世家》:“敬仲之如齐,以陈氏为田氏,”此亦太史公之误。
《奋秋传》未有称田者,至战国时始为田耳。《仲尼弟子传》:“公孙龙,字子
石,少孔子五十三岁。”按《汉朽》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者,
与平原君同时,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且云少孔子五十三岁,则当田常伐
鲁之年仅十三四岁尔,而曰“子张、子石请行”,岂甘罗、外黄舍人儿之比乎?
《商君传》:“以较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此必安邑字误,其
下文曰:“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
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安邑,魏都,其王在焉,岂得围而便降?《秦本纪》:
“昭王二十一年,魏献安邑。”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何烦再献乎?《虞卿传》
楼昌、楼缓恐是一人,虞卿进说亦是一事。记者或以为赵王不听,或以为听之。
太史公两收之,而不觉其重尔。
燕王遗约间书,恐即乐毅事,而传者误以为其子。然以二事相校,在乐毅当
日,惠王信谗易将,不得不奔,其後往来复通燕,亦未失故君之礼。若乐间不过
以言之不听,而遂怼君、绝君,虽遗之书而不顾,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
《屈原传》:“虽放流,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卒以此见怀王
之终不悟也。”似屈原放流于怀王之时,又云:“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
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则实在顷襄之时矣。放流一节当在
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笔书之,失其次序尔。
随何说英布,当书九江王,不当书淮南王。归汉之後,始立为淮南土也。盖
采之诸书,其称未一。
《淮阴侯传》光云范阳辩士蒯通,後云齐人蒯通,一传互
韩王信说汉王语,乃淮阴侯韩信语也,以同姓名而误。
○汉书
《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太
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周勃,五
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
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夏,十八达。当时所上者战
功,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
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
敖第七,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
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达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
奚涓、薛欧、丁复。此後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得复在功
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未及归一。《汉书•王子
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
元年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地理志》于宋地下
云:“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
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
存异说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昭帝时为宗正
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
自为乖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後,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向,欲以为谏大
夫。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
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五子传》止云:“长安白亭
东为戾後园。”下云:“後八岁,封戾夫人曰戾後,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
于孝惠之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夫以二刘之精核
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後之读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Δ、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
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氵隐疆,新汲、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
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
“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陈留
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亢、氐之分也,不当并入。
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大梁,乃据後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食货志》:“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弗听,卒铸大钱。
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焉。”
失其指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郢。”此误。按
《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广曰:“在南郡枝江县。”
《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
西带亭下溪,南枕大江,险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所都也。”
《地理志》以为吴于之丹阳,寻吴、楚悠隔,缆缕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
《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说吴王。”
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後昆弟子,刻深。”按《百
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社周为御史大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
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坐燕
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上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虢在陕,幸
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
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姬先已葬定陶,
此“及丁姬”三字衍。
○汉书二志小字
《汉书》地理、艺文二志小字,皆孟坚本文。其“师古曰”、“应劭曰”、
“服虔曰”之类,乃颜氏注也。近本《汉书》不刻注者,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
之。
《续汉•郡国志》云:“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
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是则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犹《後汉》之细
注也;其师古等诸注,犹《後汉》之新注也。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未曾分别
耳。
○汉书不如史记
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而不得变化。且如《史记•淮阴侯传》末载刺通事,
令人读之感慨有炼味。《淮南王传》中伍被与王答问语,情态横出,文亦工妙,
今悉删之,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为一传,蒯最冤,伍次之,二淮传寥落不
堪读矣。
○苟悦汉纪
苟悦《汉纪》改纪、表、志、传为编年,其叙事处索然无复意味,间或首尾
不备,其小有不同,皆以班书为长,惟一二条可采者。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
时,与游戏博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书曰:
“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遂博负矣。”妻君宁时在旁,知状。遂乃上
书谢恩曰:“事在元平元年赦前。”其见厚如此。《汉书》以“负遂”为“负进”,
又曰:“可以偿博进矣。”进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应用之。《史记•吕不韦传》:
“车乘进用不饶。”苟纪为长。元康三年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而舜封之有
庳,骨肉之亲,放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作“骨肉之恩,
粲而不殊。”文义难晓,苟纪为长。後有善读者,仿裴松之《三国志》之体,取
此不同者注于班书之下,足为史家之一助。
纪王莽事,自始建国元年,以後则云其二年、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
正统,而尽没其天凤,地皇之号。
○後汉书
《後汉书•马援传》上云:“帝尝言:伏波论兵,与我意合。”下乃云:
“交女子微侧及女弟微贰反,于是玺书拜援伏波将军。”此是采辑诸书,率尔
成文,而忘其“伏波”二字之无所本也。自范氏以下,史书若此者甚多。
《桓谭传》:“当王莽居摄篡杀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作符命以
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按《前汉书•翟义传》:“莽依《周书》作大
诰,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
封爵,史为讳之尔。光武终不用谭,当自有说。
《杨震传》:“河间男子赵腾诣阀上书,指陈得失,帝怒,收考诏狱,震上
疏救不省,腾竟伙尸都市。”乃安帝时事。而《张皓传》以为“清河赵腾上言灾
变,讥刺朝政,收腾系考。皓上疏谏,帝悟,减腾死罪一等。”又以为顺帝事。
岂有两赵腾邪?
桥玄以太尉罢官,就医里舍,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
人舍登楼,就玄索货。其家之不贫可知。乃云:“及卒,家无居业,丧无所殡。”
史传之文前後矛盾。玄以灵帝之世,三为三公,亦岂无钱者?
《刘表传》:“与同郡张俭等俱被讪议,号为‘八顾’”。而《党锢传》表、
俭二人列于“八及”。前往不同。
蒯越、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降操,则是表卒之後,琼已赦嵩而出之矣。
下文云:“操至州,乃释嵩之囚。”此史家欲归美于操,而不顾上下文之相戾也。
《蔡邕传》谓邕亡命江海,积十二年。中平六年,灵帝崩,董卓为司空,辟
之,称疾不就。卓切敕州郡,举邕诣府,岂不得已,到署祭酒。而《文苑传》有
议郎蔡邕,荐边让于大将军何进一书。按中平元年,黄中起,以何进为大将军,
正邕亡命之时,无缘得奏记荐人也。
《郡县志》:“睢阳本宋国,有鱼门。”引《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升
陉之战,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为证,按杜预注:“鱼门,邾城门。”非宋也。
○三国志
《蜀志•谯周传》:建兴中,丞相亮领益州牧,命周为劝学从事。而先主未
称尊号,即有劝学从事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前後不同。按周卒于晋泰始六
年,年七十二。而昭烈即位之年仅二十有三,未必与劝进之列,从本传为是。
孙亮太平元年,孙杀滕胤、吕据,时为魏高贵乡公之甘露元年。《魏志》:
甘露二年,以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假节交州牧。吴侯本传云:“壹人魏,黄初
三年死。”误也。
《陆抗传》:“拜镇军将军,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于文难晓。按
《甘宁传》曰:“随鲁肃镇益阳,拒关羽。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
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懒,云欲夜涉渡。肃以兵千人益宁,宁乃夜往,羽闻之,住不
渡,而结柴营,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懒。”据此则当云“自益阳至白帝也。”
○作史不立表志
朱鹤龄曰:“太史公《史记》帝纪之後,即有十表、八书。表以纪治乱兴亡
之大略,书以纪制度沿革之大端。班固改书为志,而年表视《史记》加详焉。盖
表所由立,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其功名表著
者既系之以传,此外大臣无积劳亦无显过,传之不可胜书,而姓名爵里、存没盛
衰之迹要不容以遽泯,则于表乎载之。又其功罪事实传中有未悉备者,亦于表乎
载之,年经月纬,一览了如。作史体裁莫大于是。而范书阙焉,使後之学者无以
考镜二百年用人行政之节目,良可叹也。其夫始于陈寿《三国志》,而范晔睡之,
其後作者又援范书为例,年表皆在所略。不知作史无表,则立传不得不多:传愈
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欧阳公知之,故其撰《唐书》有宰相表,
有方镇表,有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始复班、马之旧章云。陈寿《三国志》、
习凿齿《汉晋春秋》无志,故沈约《宋书》诸志并前代所阙者补之。姚思廉《梁、
陈二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周书》皆无志。皆唐初人,其不著志,
以别有修志之敕也,而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二、李延寿别修《五代史志》,诏
编第入《隋书》。古人绍闻述往之意,可谓宏矣。
○史文重出
《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两见,一始元元年六
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然则王千中多一侯矣。
《续汉•郡国志》候城改属玄菟,而辽东复出一候城。无虑改属辽东属国,
而辽东复出一无虑。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则天下郡国中少二城矣。
○史文衍字
《汉书•吴王濞传》:“吴有鄣郡铜山。”误多一“豫”字。《後汉书•光
武纪》:“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误多一“高”字。《党锢传》:“黄令毛钦
操兵到门。”误多一“外”字。
《後汉书•皇後纪》:“桓思窦皇後父讳武。”後父不当言讳,“讳”字衍。
《儒林传》:“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
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毛,《礼》大小戴,《春
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按此则十五,非十四也,盖衍一
“毛”字。其下文载建初中诏,有“《古文尚书》、《毛诗》、《梁》、《左
氏春秋》,虽不立学官”之语。又下卷云:“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
得立。”而《百官志》博士十四人,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
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则此“毛”字明为衍
《灵帝纪》:“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尚书》、《毛诗》、左氏、
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尚书》上脱“古文”二
○史家误承旧文
史书之中多有仍旧文而未及改者。《史记•燕世家》称“今王喜”。《魏书
•孝静帝纪》称太原公“今上”。《旧唐书•唐临传》“今上”字再见,《徐有
功传》、《泽王上金传》:“今上”字各一见,皆谓玄宗。《韦贯之传》:“上
即位”谓穆宗。此皆旧史之文,作书者失于改削尔。
《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八月戊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
镇西将军。”《文帝纪》:“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
“二十五年八月甲子,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顺帝纪》:“异明三年正
月丁已,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三月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
豫州刺史。”《齐公世子萧思话传》:“遣司马建威将军、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
人前进。”《隋书高祖纪》:“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讳献毛龟。”“十九
年二月已亥,晋王讳来朝。”《张传》:“晋王讳为扬州总管。”《王韶传》:
“晋王讳班师。”《铁勒传》:“晋王讳北征。”《北史•李弼传》:“谕使持
节太尉、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尚书左仆射、陇西行台少师、陇右郡开国公李讳。”
《旧唐书•中宗纪》:“临淄王讳举兵诛韦、武。”《睿宗纪》:“临淄王讳与
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玄宗纪》:“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郝
处後传》:“周王讳为西朋,”并当时臣子之辞。
《三同志•魏後妃传》注:“甄後曰:‘讳等自随夫人。’”此“讳”子明
帝名,当时史家之文也。”《宋书•武帝纪》:“刘讳龙行虎步。”《後周书•
柳庆传》:“字文讳忠诚奋发。”《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帝谓勰曰:‘讳
是何人,而敢久违先敕。’”并合称名,史臣不敢斥之尔。然《宋纪》中亦有称
“刘裕”者,一卷之中往往杂见。
《文选》任《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称“臣公言”,《为萧扬州荐士表》
称“臣王言”。表辞本合称名,而改为公、王,亦其臣子之辞也。
○晋书
《晋书•宣帝纪》,当司马懿为魏臣之时,无不称之为“帝”。至蜀将姜维
闻辛毗来,谓亮曰:“辛毗杖节而至,贼不复出矣。”所谓贼者,即懿也,当时
在蜀人自当名之为贼。史家杂采诸书,不暇详考,一篇之中“帝”、“贼”互见。
《天文志》:“虚二星,泵宰之官也。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
又主死丧哭泣。”按此冢宰当作“冢人”。又曰:“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则
《周官》之家宰矣。
《艺术传》戴洋言:“昔吴伐关羽,天雷在前,周瑜拜贺。”按瑜卒于建安
十四年,而吕蒙之袭关羽乃在二十四年,瑜亡已十年矣。
《顾荣传》前云“友人张翰”,後又云“吴郡张翰”。《张重华传》前云
“封谢艾为福禄伯”,後又云“进封福禄县伯”。《戴若思传》:“举考廉入洛”,
《周凯传》:“若思举秀才入洛”。《南阳王模传》传》:“广平太守丁邵”,
《良吏传》:“丁绍”。《石勒载记》前作“段就六眷”,後作“段疾六眷”,
《阳裕传》又作“段眷”。《吕纂载记》前作“句摩罗耆婆”,後作“鸠摩罗什”。
《慕容熙载记》:“宏光门”;《冯跋载记》作“洪光门”,又作“洪观门”。
○宋书
《宋书•州郡志》:“广陵太守”下云:“永初郡国又有舆、肥如、潞、真
定、新市五县。”肥如本辽西之县,其民南渡而侨立于广陵。《符瑞志》所云
“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广陵肥如石梁涧中出石钟九口”,是广陵之有肥如也。
乃“南沛太守”下复云:《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
县。”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
县,一卷之中自相违错。且《二汉》之肥如自在辽西,安得属之广陵,分之沛郡
乎?
○魏书
《魏书•崔浩传》:“浩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少至老,初不惮
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冯代缰’,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史于“冯
代缰”下注曰:“疑。”按《急就篇》有“冯汉缰魏起漠北”,以汉强为讳,故
改云代缰,魏初国号曰代故也。”颜师古《急就篇序》曰:“避讳改易,渐就芜
舛。”正指此。郦道元《水经注》以“广汉”并作“广魏”,即其例也。
○梁韦
《刘孝绰传》:“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梁宣帝讳“”,故改
之。盖襄阳以来国史之原文也,乃其论则直书“姚察”。
书中亦有避唐讳者,《顾协传》以“虎丘山”为“武丘山”,《何点传》则
为“兽丘山”。
○後周书
《庚信传》:《哀江南赋》:“过漂渚而寄食,托芦中而渡水。”漂渚当是
“溧诸”之误。张勃《吴录》曰:“子胥乞食处在丹阳溧阳县。”《史记•范瞄
传:“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至于陵水。”索隐曰:“刘氏云:陵水即栗水也。
《吴越春秋》云:‘子晋奔吴,至傈阳,逢女子獭水之上。子晋跪而乞餐,女子
食之,既去,自投于水。後子胥欲报之,乃投白金于此水,今名其处为投金濑。’
《金陵志》曰:‘江上有诸曰懒渚’是也。”或以二句不应皆用子胥事,不知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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