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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永徽,每年进士或至二十余人,而秀才止一人二人。社氏《通典》云:“初秀
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
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古人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显
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奏言:“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官僚未有秀
才之举,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缺斯人。请六
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玄宗御撰
《六典》言:“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
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张昌龄传》:“本州欲以秀
才举之,昌龄以时废此科已久,固辞,乃充进士贡举及第。”是则秀才之名乃举
进士者之所不攻当也。又《文苑英华•判目》有云:“乡举进士,至省求试秀才,
考功不听,求诉不已。赵判曰:‘文艺小善,迸士之能;访对不休,秀才之目。”
是又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也。今以生员而冒呼此名何也?
明初尝举秀才。如《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
府知府,童权为杨州府知府,俱赐冠带。十年二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
奉。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是也。亦尝举孝廉。洪武二十年二
月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是也。此辟举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今俗谓
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廉,非也。
○举人
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
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
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牧举人”是也,
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须再举,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
进士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而传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但云举进士,
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後谓之进士也。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
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渭之举人,会试
榜谓之进士也。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政司、按察司不体朝廷
求贤之盛心,苟图虚举,有稍能行文、大义未通者,皆领乡荐,冒名贡士。及至
会试下第,其中文字稍优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之国监。以致天下士子竞
怀侥幸,不务实学。”洪熙元年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言:“乞将前
此下第举人通计其数,设法清理。”是明初才开举人之途,而其弊即已如此。然
下第举人犹令人监读书三年,许以省亲,未有使之游荡于人间者。正统十四年,
存省京储始放回原籍,其放肆无耻者游说干渴,靡所不为已。见于成化十四年礼
部之奏。至于末年,则挟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中命巡按御史者察所属举
人,间有黜革,而风俗之坏已不可复返矣。
○进士
进士即举人中之一科,其试于礼部者,人人皆可谓之进士。唐人未第称进士,
已及第则称前进士。《雍录》引唐人诗云:“曾题名处添‘前’字。”《通鉴》:
“建州进士进京,尝预宣武军宴,识监军之面。既而及第,在长安与同年出游,
遏之于途,马上相揖,因之谤议喧然,遂沈废终身。”是未及第而称进士也。试
毕放榜,其合格者日赐进士及第,径又广之日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然後
谓之登科。所以异于同试之人者,在乎赐及第、赐出身,而不在乎进士也。宋政
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罢进士,立三舍之法,今赐承议郎徐进士出
身,于名实未正,乞改赐同上舍出身。”从之。
○科目
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
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
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
天子自诏曰制举。如姚崇下笔成章、张九龄道佯伊吕之类,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
故胃之科目,今代止进士一科,则有科而无目矣。犹沿其名,谓之科目,非也。
王维桢欲于科举之外仿汉唐旧制,更设数科,以收天下之奇士。不知进士偏
重之弊,积二三百年,非大破成格,虽有他材,亦无由进用矣。
○制科
唐制,天子自诏日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唐志》曰:“所谓制举者。其
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所欲问而亲策之。唐兴,世崇儒学。虽
其时君贤愚好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州县有司,常选
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
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
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
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而天子巡狩行幸,封禅太山、
梁父,往往会见行在,其所以待之之礼甚优。而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
问,不为无得也。
宋初,承周显德之制,设三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宫、黄衣草泽并许应诏。
景德增为六科。熙宁以後,屡罢屡复。宋人谓之大科。
宋徐度《却扫编》曰:“国朝制科初因唐制,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
学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理、达于教化,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
衣草泽人,并许诸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对御试策一道,限三千字以上。咸平
中,又诏文臣于内外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举贤良方正各一人,景德中,又诏置
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
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详明吏理、达于从政等六科。天圣
七年复诏,应内外京朝官,不带台省馆阁职事,不曾犯赃罪及私罪情理轻者,井
许少卿监以上奏举,或自进状乞应前六科。仍先进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候到
下两省看详。如词理优长,堪应制科,具名闻奏。差官考试论六首,合格即御试
策一道。又置高蹈丘园、沉沦草泽、茂才异等三科。应草泽及贡举人非工商杂类
者,并许本处转运司逐州长吏奏举,或于本贯投状乞应,州县体量有行止别无玷
犯者,即纳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看详词理稍优,即上转运司审察乡里名誉,
于部内选有文学官再看详实,有文行可称者,即以文卷送礼部,委主判官看详,
选词理优长者具名闻奏。馀如贤良方正等六科,熙宁中,悉罢之。而令进士廷试,
罢三题而试策一道。建炎间,诏复贤良方正一科,然未有应诏者。
高宗立博学宏辞科,凡十二题:制、浩、诏、表、露布、檄、箴、铭、记、
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南渡以後,得人为盛,
多至卿相翰苑者。今之第二场诏、诰、表三题,内科一道,亦是略仿此意。而苟
简滥劣,至于全无典故,不知平仄者,亦皆中式,则专重初场之过也。
○甲科
社氏《通典》“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
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自武德以来,明
经惟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们日唐书。玄宗纪》“开元九年四月甲戌,
上亲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敕曰:‘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杨绾传》:
“天宝十三载,玄宗御勤政楼,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之首,超授右拾遗,
其登乙科者三十余人。”杜甫《哀苏源明诗》曰:“制可题未乾,乙科已大阐。”
然则今之进士而概称甲科,非也。
《隋书•李德林传》“杨遵彦铨衡深慎,选举秀才,摧第罕有甲科。德林射
策五条,考皆为上。”是则北齐之世,即已多无甲科者矣。
甲乙丙科始见《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博士弟子甲科四十人,为郎
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萧望之传》“以
射策甲科为郎,”《匡衡传》“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
○十八房
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八谓之十八房。
嘉靖未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
止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减《书》一房,仍止十
七房。至丙戌,《书》、《易》卷并多,仍复《书》为四房,始为十八房。至丙
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丑,《易》、《诗》仍各五
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房。崇帧戊辰,复为二十
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
十八房云。
《戒庵漫笔》曰:“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刻本窗稿。有书贾在利考朋友家
往来,抄得灯窗下课数十篇,每篇誊写二三十纸。到余家塾,拣其几篇,每篇酬
钱或二文,或三文,忆荆川,中会元,其稿亦是无锡门人蔡瀛与
○经义论策
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唐宋用诗赋,虽曰雕虫
小技,而非通知古今之人不能作。今之经义始于宋熙宁中,王安石所立之法,命
吕惠卿、王旁等为之。《宋史》:“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丁已朔,罢诗赋及明经诸
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命中书撰大义式颁行。
元八年三月庚子。中书省言:“进士御试答策,多系在外准备之文,工拙
不甚相远,难于考较,祖宗旧制,御试进士赋诗论三题,施行已远,前後得人不
少。况今朝廷见行文字多系声律对偶,非学问该洽,不能成章。请行祖宗三题旧
法,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後全试三题。”
是当时即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矣。陈後山《谈丛》言:“荆公经义行,举子专
诵王氏章句,而不解义。荆公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
究也。’”岂知数百年之後,并学究而非其本质乎?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于消
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赵鼎言:“安
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陈公辅亦谓:“安石使学者不治《春秋》,不读
《史》、《汉》,而习其所为《三经新义》,皆穿凿破碎无用之空言也。”若今
之所谓时文,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以是科名所得
十人之中,其八九皆为白徒。而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于是在州
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而欲求天下之安宁,斯民之淳厚,岂非
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
《大祖实录》:“洪武三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初场《四书》疑问,
本经义及《四书》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一道。中式者,後十日,
复以五事试之,曰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书
通于六义,算通于九法,律观其决断。诏文有曰:‘朕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
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
廷,观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伏读此制,真所谓求实用之上者矣。
至十六年,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第一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未能者许
各减一道;第二场论一道,诏浩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经史策五道,文
辞增而实事废,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有不同,而行之二百余年,非所以善述祖宗
之意也。
《四书》疑犹唐人之判语,设为疑事间之,以观其学识也。《四书》义犹今
人之判语,不过得之记诵而已。苟学识之可取,则刘赏之对止于一篇已足。盖一
代之人才徒以记诵之多,书写之速,而取其长,则七篇不足为难,而有并作《五
经》二十三篇,如崇帧七年之颜茂猷者,亦何稗于经术,何施于国用哉。
《实录》言:“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诏于国子诸生中,选才学优等聪明俊
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
秀才。累赐罗绮袭衣中靴,礼遇甚厚。”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者,固不仅以帖括
之文。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使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可叹也!
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曰:“朝廷所重安百姓,而
百姓不得蒙福者由牧守匪人,牧守匪人由学校失教,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八。
古事不通,道理不明,此岂可任安民之寄?”当日贡举之行,不过四十年,而其
弊已如此,乃护局之臣犹托之祖制,而相持不变乎?
○三场
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後,而无重轻。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略于考古。
主司阅卷,复护初场所中之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
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今则务于捷得,不过于《四书》、一经之中拟
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
之全文有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
宋嘉中,知谏院欧阳修上言:“今之举人以二千人为率,请宽其日限,而先试
以策而考之。择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
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考式者,凡此七等之
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
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劳
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大滥,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
以先策论去之矣。比及诗赋,皆是已经策论,粗有学问理识,不至乖诞之人,纵
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今之
有天下者,不能复两汉举士之法,不得已而以言取人,则文忠之论亦似可取。盖
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而七等在所先去,则ウ劣之徒无所侥幸,
而至者渐少,科场亦自此而清也。
○拟题
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且以经文言之,初场试所习本经义四道,而本
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数十。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将此数十题各撰
一篇,计篇酬价,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熟习。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即
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较之风檐结构,难易遇殊,《四书》亦然。发榜之後,此
曹便为贵人,年少貌美者多得馆选,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
予闻昔年《五经》之中,惟《春秋》止记题目,然亦须兼读四传。又闻嘉靖以前,
学臣命《礼记》题,有出《丧服》以试士子之能记否者,百年以来,《丧服》等
篇皆删去不读,今则并《檀弓》不读矣。《书》则删去《五子之歌》、《汤誓》、
《盘庚》、《西伯勘黎》、《微子》、《金胺》、《顾命》、《康王之浩》、
《文侯之命》等篇不读,《诗》则删去淫风变雅不读,《易》则删去《讼》、
《否》、《剥》、《豚》、《明夷》、《睽》、《蹇》、《困》、《旅》等卦不
读,止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读论惟取一篇,披庄不过盈尺。
因陋就寡,赴速邀时。成者,以一年毕之。昔人所待一年而习者,以一月毕之。
成于剿袭,得于假倩,卒而间其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故愚以为八
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们四百六十余人也,请更
其法,凡《四书》、《五经》之文皆问疑义,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五经》、又
一经之中亦各有疑义,如《易》之郑、王,《诗》之毛、郑,《春秋》之三传,
以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四书》、《五经》皆依此发问,其对者必如朱子所云:
“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使人不得意
拟,而其文必出于场中之所作,则士之通经与否可得而知,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
验矣。又不然,则姑用唐宋赋韵之法,犹可以杜节抄剽盗之弊。盖题可拟而韵不
可必,文之工拙犹其所自作,必不至以他人之文抄誊一过而中式者矣。其表题专
出唐宋策题,兼问古今,人自不得不读《通鉴》矣。夫举业之文,昔人所鄙斥,
而以为无益于经学者也,今犹不出于本人之手焉,何其愈下也哉!
读书不通《五经》者,必不能通一经,不当分经试士。且如唐宋之世,尚有
以《老》、《庄》诸书命题,如《卮言日出赋》,至相率扣殿槛乞示者。今不过
《五经》、益以《三礼》、《三传》,亦不过九经而已。此而不习,何名为上?
《宋史》、“冯元,授江阴尉,时诏流内铨以明经者补学官,元自荐通《五经》、
谢泌笑曰:‘古人治一经而至皓首,于尚少,能尽通邪?’对曰:‘达者一以贯
之。’更问疑义,辨析无滞。”
《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
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学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
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经》,
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答之间,称其人所习为‘贵经’,自称为‘敝
经’,尤可笑也。”
科场之法,欲其难不欲其易,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则觊幸之人少。少一觊
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人,而士类可渐以清。抑士子之知其难也,而攻苦之日
多,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而士习可渐以正矣。
墨子言:“今若有一诸侯于此,为政其国家也,曰:‘凡我国能射御之士,
我将赏贵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
必能射御之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惧。曰:“凡我国之忠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
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忠信之士喜,不忠
信之士惧。”今若责士子以兼通《九经》,记《通鉴》历代之史,而曰:“若此
者中,不若此者黜。”我以为必好学能文之士喜,而不学无文之士惧也。然则为
不可之说以挠吾法者,皆不学无文之人也,人主可以无听也。
今日欲革科举之弊,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暂停考试数年而後行之,然後
可以得人。晋元帝从孔但之议,听孝廉申至七年乃试,古之人有行之者。
○题切时事
考试题目多有规切时事,亦虞帝“予违汝弼”之遗意也。《宋史•张洞传》
“试开封进士,赋题曰《孝慈则忠》。时方议濮安懿王称皇事,英宗曰:‘张洞
意讽朕。’宰相韩琦进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上意解。”古之人
君近则尽官师之规,远则通乡校之论,此义立而争谏之途广也矣。
天启四年,应天乡试题《今夫奕之为数》一节,以魏忠贤始用事也,浙江乡
试题《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以杖杀工部郎万憬也。七年江西乡
试题《皓皓乎不可尚已》,其年监生陆万龄请以忠贤建祠国学也。崇帧三年,应
天乡试题《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以媚奄诸臣初定逆案也。此皆可以开帝
聪而持国是者。当时季集,而污水鹤鸣之义犹存于士大夫,可以想见先朝之遗化。
若崇祯九年应天乡试《春秋》题《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以公孙缰比陈启新,
是以曹伯阳比皇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天启七年,顺天乡试《书经》题《我二
人共贞》,以周公比魏忠贤,则又无将之渐,亦见之弹文者也。
景泰初,也先奉上皇至边,边臣不纳,虽有社稷为重之说,然当时朝论即有
以奉迎之缓为讥者。顺天乡试题《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一节,盖有讽意。
○试文格式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後,股者,对偶之名也。天顺以前,
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
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
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
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
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
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文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
拘此。嘉靖以後,文体日变,而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孟子》曰:
“大匠诲人必以规矩。”今之为时文者,岂必裂规亻面矩矣乎?
发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传之格。下申其
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後提出夫子为何而发此言,谓之原起。至万历中,
破止二句,承止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掳所见,或数十字,或
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後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
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
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
试录文字之体,首行曰“第一场”,顶格写。次行日“《四书》”,下一格。
次行题目,又下一格。《五经》及二、三场皆然,至试文则不能再下,仍提起顶
格。此题目所以下二格也。若岁考之卷,则首行日“《四书》”,顶格写,次行
题目,止下一格,经论亦然,後来学政苟且成风,士子试卷省却“《四书》”、
“《五经》”字,竟从题目写起,依大场之式概下二格。圣经反下,自作反高,
于理为不通。然日用而不知,亦已久矣。又其异者,沿此之例不论古今,诗文概
以下二格为题。万历以後,坊刻盛行,每题之文必注其人之名于下,而刻古书者
亦化而同之。如题日《周郑交质》,下二格,其行未书“左丘明”。题曰《伯夷
列传》,下二格,其行未书“司马迁”。变历代相传之古书,以肖时文之面貌,
使古人见之,当为绝倒。
○程文
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金史》:“承安五年,诏考
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式,试後赴省藏之。”至本朝,先亦用士子
程文刻录。後多主司所作,遂又分士子所作之文别胃之墨卷。《神宗实录》:
“万历十四年正月,礼部议:‘试录程文宜照乡试例删,原卷不宜尽掩初意。’
从之。”十五年八月,命礼部会同翰林院,取定开国至嘉靖初年中式文字一百十
余篇,刊布学宫,以为准则。”时札部尚书为沈鲤,兼官翰林学士。
文章无定格,立一格而後为文,其文不足言矣。唐之取士以赋,而赋之未流
最为冗滥。宋之取士以论策,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明之取士以经义,而经义之
不成文又有甚于前代者。皆以程文格式为之,故日趋而下。晁董公孙之对,所以
独出千古者,以其无程文格式也。欲振今日之文,在毋拘之以格式,而俊异之才
出矣。
○判
举子第二场作判五条,犹用唐时铨试之遗意。至于近年,士不读律,止钞录
旧本。入场时每人止记一律,或吏或户。记得五条,场中即可互换。中式之卷大
半雷同,最为可笑。“《通典•选人条例》:“其情人暗判,人间谓之判罗,此
最无耻,请榜示以惩之。”後唐明宗天成三年,中书奏:“吏部南曹关,今年及
第进士内《三礼》刘莹等五人,所试判语皆同。勘状称:‘晚逼试期,偶拾得判
草写净,实不知判语不合一般者。’”敕:“贡院擢科,考详所业,南曹试判,
激劝为官。刘莹等既不攻文,只合直书其事,岂得相传稿草,侮渎公场。宜令所
司落下放罪。”夫以五代偏安丧乱之余,尚令科罪。今以堂堂一统作人之盛,而
士子公然互换,至一二百年,目为通弊,不行觉察。传之後代,其不为笑谈乎!
试判起于唐高宗时。初吏部选才,将亲其人,覆其吏事。始取州县案犊疑议,
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後日月浸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
籍古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乃征
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人等;其甚拙者
谓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
之拔萃,亦日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今国朝之制,以吏部选人之法而施
之贡举,欲使一经之士皆通吏事,其意甚美,又不用假设甲乙,止据律文,尤为
正大得体。但以五尺之童能强记者,旬日之力便可尽答而无难,亦何以定人才之
高下哉。盖此法止可施于选人引试俄顷之间,而不可行之通场广众竟日之久。宜
乎各记一曹,互相倒换。朝廷之制,有名行而实废者,此类是矣。必不得已而用
此制,其如《通典》所云,“问以时事疑狱,令约律文断决,不乖经义”者乎?
○回经文字体
生员冒滥之弊,至今日而极。求其省记《四书》本经全文,百中无一。更求
通晓六书,字合正体者,千中无一也。简汰之法,是亦非难,但分为二场:第一
场令暗写《四书》一千字,经一千字,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出除名;第二场
乃考其文义,则矍相之射,仅有存者矣。或曰:此未节也,岂足为才士累?夫周
官教国子以六艺,射御之後,继以六书。而汉世试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以
周官童子之课,而责之成人;汉世椽史之长,而求之秀士。犹且不能,则退之陇
亩,其何辞之有,北齐策孝、秀于朝堂,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後,书迹滥劣者
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潜霸之君尚立此制,以全盛之朝,求才之
王,而不思除弊之方,课实之效,与天下因循干溷浊之中,以是为顺人情而已。
权文公有言:“常情为习所胜。避患安时,俾躬处休,以至老死,自为得计,岂
复有揣摩古今风俗,整齐教化根不•原始要终,长辔远驭者邪?”古今一揆,可
胜慨思。
○史学
唐穆宗长庆三年二月,谏议大夫殷侑言:“司马迁、班固、范晔《三史》为
书,劝善惩恶,亚于《六经》。比来史学废绝,至有身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
知者。”于是立《三史》科及《三传》科。《通典•举人条例》:“其史书,
《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後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
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
《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後魏、隋书《志》自宋以往,史
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徐一切不问,
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今史学废绝又甚唐
时,若能依此法举之,十年之间,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
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十月,大常博士倪思言:‘举人轻视史学。今之论史者独
取汉、唐混一之事,三国六朝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然其迸取之得失,守御
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惮加讨究,有补国家。请
谕春宫,凡课试命题,杂出诸史,无所拘忌,考核之际,稍以论策为重,毋止以
初场定去留,”从之。
史言薛昂为大司成,寡学术,士子有用《史记》西汉语,辄黜之。在哲宗时,
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吁,何近世俗佞之多乎!
●卷十七
○主员额数
生员犹曰官员,有定额谓之员。《唐书•儒学传》“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
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大学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四门学百三十员,取七
品以上。郡县三等,上郡学置生六十员,中下以十为差;上县学置生四十员,中
下亦以十为差,”此生员之名所始,而明制亦略仿之。
明初,诸生无不凛食于学。《会典》言:“洪武初,令在京府学六十人,在
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听于民间选补,仍免其差
摇二丁。”
其後以多才之地,许令增广,亦不过三人、五人而已。踵而渐多,于是宣德
元年,定为之额如廪生之数。其後又有军民子弟俊秀待补增广之名。久之,乃号
日附学,无常额,而学校自此滥矣。异时每学生员不过数十人,故考试易精,程
课易密。而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庚子,诏岁贡生员不中,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不
及五年者遣还读书。次年复不中者,虽未及五年,亦罚为吏。二十七年十月庚辰,
诏生员食廪十年,学无成效者,罚为吏。成化初,礼部奏准,革去附学生员。己
而不果行。而教官、提调官亦各有罚。取之如彼其少,课之如此其严,岂有如後
日之滥且情者乎。个人于取进士用三场,动言遵祖制,而于此独不肯申明祖制,
举一世而为姑息之政、侥幸之人,是可叹也。
宣德三年三月戊戌,行在礼部尚书胡氵荧奉旨,令各处巡按御史同布政司、
按察司并提调官、教官,将生员公同考试,食廪膳七年以上,学无成效者,发充
吏。六年以下,追还所给凛米,黜为民。其时即已病生员之滥,而尚未有提学官
之设,是以烦特旨而会多官也。
正统元年五月壬辰,始设提调学校官,每处添按察司官一员,南北御史各一
员。修周洪谟请裁革各处提学官。天顺五年十一月庚申,复设提督学校官。其条
例曰:“生员食凛六年以上,不语文理者,悉发充吏。增广生入学六年以上,不
诸文理者,罢黜为民当差,”又曰:“生员有阙,即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考端
重俊秀子弟补充。”今充吏之法不行,而新进附生乃有六年未满免黜之例,盖由
此而推之也。
李吉甫在中唐之世,疾吏员太广,谓由汉至隋,未有多于今者。天下常以劳
苦之人三,奉坐待衣食之人七,而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即未至扰官害民,
而已为游手之徒,足称五蠢之一矣,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而游手之患切,其
有不亟为之所乎。
其中之劣恶者,一为诸生,即思把持上官,侵噬百姓,聚党成群;投牒呼噪。
至崇祯之末,开门迎贼者生员,缚官投伪者生员,凡于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
矣。故十六年殿试策问,有曰“秀、孝间污演池”。呜呼,养士而不精,其效乃
至于此。
景泰四年四月己酉,右少监武艮、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斡等奏:
“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愿纳米八百石,乞入监读书。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宜
允其请。”从之。并诏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学,生员能出米八百石于临清、东
昌、徐州三处赈济,愿入监读书者听。此一时之秕政,遵循之二百年。
五月庚申,令生员纳米入监者,比前例减三百石。
河南开封府儒学教授黄銮奏:“纳粟拜官,皆衰世之政乃有之,未闻以纳粟
为贡士者,臣恐书之史册,将取後世作涌之讥。”部议仓廪稍实,即力停罢。
八月癸已,礼部奏:“迩因济宁、徐州饥,权宜拯济,令生员输米五百石,
入监读书。虽云权宜,实坏士习,请弛其令,庶生徒以学行相励。”从之。
正统以後,京官多为其子陈情乞恩送监读书者,此大学之始坏。
天顺五年十月,令生员纳马廿匹,补监生。
《唐书》载:尚书左丞贾至议曰:“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
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
矣。渐者何?谓忠信之陵颓,耻尚之失所,未学之驰骋,儒道之不举,四者皆取
士之失也。近代趋仕,靡然向风。致使禄山一呼,而四海震荡;思明再乱,而十
年不复。向使礼让之教弘,仁义之道著,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节不得而萌,
人心不得而摇矣。观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故能风化淳一,运祚长远。秦
坑儒士,二代而亡。汉兴,杂三代之政,弘四科之举,西京始振经术之学,东都
终持名节之行。至有近戚窃位,强臣擅权,弱主外立,母後专政,而社稷不陨,
终彼四百,岂非兴学行道,扇化于乡里哉。厥後文章道弊,尚于浮侈,取士异术,
苟济一时。自魏至隋四百余载,三光分景,九州阻域,窃号僭位,德义不修,是
以子孙速颠,享国咸促。国家革魏、晋、梁、隋之弊,承夏、殷、周、汉之业,
四唤既宅,九州攸同,覆焘亭育,合德天地。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纵乱代取人
之术,此公卿大夫之辱也。”是则科举之弊必至于躁竞,而躁竞之归驯至于乱贼。
自唐迄今,同斯一辙。有天下者,诚思风俗为人才之本,而以教化为先,庶乎德
行修而贤才出矣。
明初,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景泰间,陈循奏:“臣原籍吉
安府,自生员之外,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
先生《生负论》略曰:国家之所以设生员者何哉?盖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
养之于库序之中,使之成德达材,明先王之道,通当世之务,出为公卿大夫与?
天子分献共治者也,必选夫《五经》兼通者而役充之,又课之以《二十一史》与
当世之务而後升之。仍分为秀才、明经二科。而养之于学者,不得过二十人之数,
无则阙之,为之师者,州县以礼聘焉,勿令部选。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邑有通
经之士,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又曰: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
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
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吏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
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
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于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
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
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役寇贱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
苟以时文之功,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则必有聪明俊杰通达治体之士起于其间
矣。故曰:废天下之生凡而用世之材出也。问曰:废天下之生员则何以取士?曰:
吾所谓废生员者,非废生员也,废今日之生负也。请用辟举之法,而并存生负之
制,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
而其廪之学者为之限额,略防唐人郡县之等:小郡十人,等而上之,大郡四十人
而止;小县三人,等而上之,大县二十人而上,约其户口之多寡,人材之高下,
而差次之,有阙则补,而罢岁贡举人之二法。其为诸生者,选其通隽,皆得就试
子礼部。而成进士者,不过授以簿尉亲民之职,而无使之骤进,以平其贪躁之情。
其设之教官,必聘其乡之贤者以为师,而无隶于仕籍。罢提学之官而领其事于郡
守。此诸生中,有荐举而入仕者,有考试而成进士者,亦或有不率而至于斥退者,
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肆业愿给衣中以老者,阙至二三人,然後合其属之童生,
取其通经能文者以朴之。然则天下之生员少矣,少则人重之,而其人亦知自重。
为之师者,不烦于教。而向所谓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者,将不禁而自止。若夫
温故知新,中年考校,以蕲王于成村,则当参酌乎古今之法,而兹不具论也。或
曰:天下之才日生而无穷也,使之皆壅于童生,则奈何?吾固曰:天下之人,无
问其生负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取士之方不特诸生一途而已,夫取士以
佐人主理国家,而仅出于一涂,未有不弊者也。
○中式额数
今人论科举,多以广额为盛,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美谈,著之于史。《旧唐
书•王丘传》“开元初,迁考功员外郎。先是,考功举人请托大行,取士颇滥,
每年至数百人。丘一切核其实材,登科者仅满百人。议者以为自则天己後,凡数
十年,无如丘者。”《严挺之传》“开元中,为考功员外郎,典举二年,人称平
允。登科者顿减二分之一。”《陆贽传》“知贡举,一岁选士才十四五。此进士
登第之数。数年之内,居台省清近者十余人。”此皆因减而精,昔人之所称善。
今人为此,不但获刻薄之名,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人,虽至愚者不为矣。
《高错传》“为礼部侍郎,凡掌贡部三年,每岁登第者四十人。开成三年,
敕曰:‘进士每岁四十人,其数过多,则乖精选,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
岁限放三十人。如不登其数,亦听。’”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大宗乎?
齐王融为武帝作《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竞。”宋自太宗
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速令释褐,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
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叶适作《制科论》,谓士人
猥多,无甚于今世。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而士习之偷亦自此始矣。鲁哀公用庄
子之言,号于国中曰:“无其道而为其服者,其罪死。”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
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公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庄子曰:“以
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记》曰:“垂缕五寸,情游之士也。今将求
儒者之人,而适得情游之士。”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而不好真龙也。
永乐十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上谕考官杨士奇、金幼孜曰:“数科取士颇
多,不免玉石杂进,今取毋过百人。”
正统五年十二月,始增会试中式额为百五十人,应天府乡试百人,他处皆量
增之。
天顺七年,有监察御史朱贤上言,欲多收进士,以备任使。上恶其干誉,下
锦衣衙狱,降四川忠州花林水驿驿丞。
○通场下第
《册府元龟》:“唐天宝十载九月辛卯,上御勤政楼,试怀才抱器举人。丙
申、敕曰:‘朕只膺宝历,殷鉴远图,虑草泽之遗贤,降弓旌于屡辟。是以三纪
于兹,群材辐凑,或一言可纪,必适轮辕;一善可经,每加奖进。庶六合之内靡
然同风,四科之门咸能一贯。何兹意之缅邈,而增修之寂寥。今者举人深乖宿望。
朕之所问,必正经史;卿等所答,咸皆少通。朕以独鉴未周,必资佥议,爱命朝
贤三事,精加详择;咸以为阙于聚学,莫可登科。其怀材抱器举人,并放更习学。
其有不对策罗嘉茂,既是白丁,宜于剑南效力。全不答所问崔慎感、刘湾等,勒
为本郡充学生之数,勿许东西。其所举官各量贬殿,以示惩诫。”是通场皆下第
也。然玄宗不因是而废此科,且黜落之举人犹称为“卿等”,既无峻切之文,亦
不为姑息之政,斯得之矣。
○御试黜落
《宋史•仁宗纪》:“嘉二年三月,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
十七人。”亲试举人免黜落始此。《治谋录》曰:“旧制,殿试皆有黜落,临时
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故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弃于殿试
者,自张元以积忿降元昊,为中国患,朝廷始囚其家属,未几复纵之。于是群臣
建议,归咎于殿试。嘉二年,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是一畔逆之士子,为
天下後世士子无穷之利也。阮汉闻言,以张元而罢殿试之黜落,则惩黄巢之乱,
将天下士子无一不登第而後可。”
○殿举
宋初,约周显德之制,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文理纰缪,殿五举。诸
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否,殿三举。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并殿
一举。殿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今之科场有去取而无劝惩,故不才
之人得以旅进。而言此者,世必以为刻薄矣。
《英宗实录》:“宣德十年九月,今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翰林院考试中式者,
送南北国子监读书;不中者,发原籍住廪肄业,以待复试;再不中者,发充吏。
提调教官如例责状。”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设科取士,大抵为恩泽之涂矣。
○进士得人
《唐书•选举志》“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文宗好学
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
恶进士,谓朝廷选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廷事,台阁之
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
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也。
《金史》言:“取士之法,其来不一。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时士君子之
进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慊。此由时君之好尚,故人心之趋向然也。”
宋马永卿言:“本朝取士之路多矣,得人之盛无如进士,至有一榜得宰相数
人者,其间名臣不可胜数,此进士得人之明效也。或曰不然,以本朝崇尚进士,
故天下英才皆人此科。若云非此科不得人,则失之矣,唐开元以前,未尝尚进士
科,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开元以後,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
以此卜之,可以见矣。”
余姚黄宗羲作《明夷待访录》,其《取士篇》曰:“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
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
降而唐宋,其科目不一,士不得与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
《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日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日俊
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迸士之贤者,以告于王,
而定其论,论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禄之。”唐之士及第者未便
解褐人仕,史部又复试之。宋虽登第人仕,然亦止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
判,是其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遗才,严于用则无幸进。今也不然,其取士止
有科举一涂,虽使豪杰之士若屈原、董仲舒、司马相如,杨雄之徒,舍是亦无由
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
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
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流俗之人徒见二百年以来之功名
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科法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第之内既聚此十百万人,
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士之得科第,非科第之能得功名气
节之士也。假使探筹,较其长短而取之,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士亦自有出
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善法邪?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
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也。我故宽取士之涂,
有科举,有荐举,有大学,有任子,有郡县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
之之严附见焉。”
明初荐辟之法既废,而科举之中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
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
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铨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
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後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
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矣。至于翰林之官,
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崇祯中,天子忽用推知考授编检,而众口交哗,有
“适从何来,遽集于此”之消。呜呼,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
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防微虑始,有国者其为变通之计乎?
○大臣子弟
人主设取士之科,以待寒,诚不宜使大臣子弟得与其间,以示宠遇之私;
而大臣亦不当使其弟子与寒士竞进。魏孝文时,于烈为光禄勋卿,其子登引例求
进,烈上表请黜落,孝文以为有识之言。虽武夫犹知此义也。唐之中叶,朝政渐
非,然一有此事,尚招物议。长庆元年,礼部侍郎钱徽知贡举,中书舍人李宗闵
子婿苏巢、右补阙杨汝士弟殷士,皆及第,为段文昌所奏,指摘榜内郑朗等十四
人,谓之子弟。穆宗乃内出题目重试,落朗等十人,贬徽江州刺史,宗阂剑州刺
史,汝士开江令。会昌四年,权知贡举左仆射王起,奏所放进士有江陵节度使崔
元式甥郑朴、东都留守牛僧儒女婿源重,故相窦易直子缄,监察御史杨收弟严,
试文合格,物议以子弟非之,敕遣户部侍郎翰林学士白敏中覆试,落下三人,唯
放杨严一人,大中元年,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三十三人,其封彦
卿、崔琢、郑延休等三人实有同艺,为时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任,不敢选取。”
诏令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待郎韦琮考覆,敕放及第。大中末、令狐罢相,其子
氵高应进士举。在父未罢相前,拔文解及第,谏议大夫崔垣论氵高干挠主司,侮
弄文法,请下御史台推勘,疏留中不出。
後梁开平三年五月,敕礼部所放进士薛钧是、左司侍郎薛廷男,方持省辖,
固合避嫌,宜令所司落下。宋开宝元年,权知贡举王摧进士合格者十人,陶
子邴名在第六。翼日,人谢,上谓侍臣曰:“闻不能训子,邴安得登第?”
乃命中书覆试,邴复登第。因下诏,自今举人凡关食禄之家,礼部具闻覆试。至
太宗以往,科额日广,登用亦骤,而上下斤斤犹守此格,有人主示公而不取者,
雍熙二年,宰相李之子宗谔、参政吕蒙正之弟蒙亨、盐铁使王明之子扶、度支
使许仲宣之子待问,举进士试,皆人等。上曰:“此并世家,与孤寒竞进,纵以
艺升,人亦谓朕有私。”遂罢之是也。
有人臣守法而自罢者。唐义问用举者召试秘阁,父介引嫌欠之是也。有子弟
恬退而不就者,韩维尝以进士荐礼部,父亿任执政,不就廷试。仁宗患绅奔竞,
谕近臣曰:“恬静守道者旌耀,则躁求者自当知愧。”于是宰相文彦博等言:
“维好古嗜学,安于静退,乞加甄录。”召试学士院,辞不赴,除国子监主簿是
也而赵兀为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亲党于要涂,子弟多处
管库,甚者不使应科举。自安石柄国,持内举不避亲之说,始以子列侍从,由
是循习为常,今宜杜绝其源。”以此为防,犹有若秦桧子喜、孙埙试进士,皆
为第一者。至于有明,此法不讲。又入仕之涂虽不限出身,然非进士一科不能脐
于贵显。于是宦游子弟攘臂而就功名,三百年来惟闻一山阴王文端子中解元,不
令赴会试者,唐宋之风荡然无存。然则宽人仕之涂,而厉科名之禁,不可不加之
意也。
天宝二年,是时海内晏平,选人万计,命吏部侍郎宋遥、苗晋卿考之。遥与
晋卿苟媚朝廷,又无廉洁之操,取舍偷滥,甚为当时所丑。有张者,御史中丞
倚之子,不辨菽麦,假手为判,特升甲科。会下第者尝为蓟令,以其事白于范阳
节度使安禄山。禄山恩宠崇盛,谒请无时,因具奏之。帝乃大集登科人,御花萼
楼,亲试升第者,十无一二焉。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谓之曳白。帝大
怒,遂贬遥为武当太守,晋卿为安康太守,复贬倚为淮阳大守。诏曰:“庭闱之
间,不能训子;选调之际,乃以托人。士子皆以为戏笑,或托于诗赋讽刺。”考
判官礼部郎中裴フ、起居舍人张ピ、监察御史宋昱、左拾遗孟朝,皆贬官岭外。
《石林燕语》曰:“国初,贡举法未备,公卿子弟多艰于进取,盖恐其请托
也。范果鲁公之兄子见知陶、窦仪,皆待以甲科。会有言世禄之家不当与寒
争科名者,遂不敢就试。李内翰宗谔己过省,以文正为相,因唱名辞疾不敢入,
亦被黜。文正罢相,方再登科。天禧後,立法,有官人试不中者皆科私罪,仍限
以两举。庆历以来,条令日备。有官人仍别立额,于是进取者始自如矣。”
谢在杭《五杂俎》曰:“宋初进士科,法制稍密,执政子弟多以嫌,不令举
进士,有过省而不敢就殿试者。庆历中,王伯庸为编排官,其内弟刘原父廷试第
一,以嫌,自列降为第二。今制,惟知贡举典试者宗族不得人,其它诸亲不禁也。
执政子弟擢上第者相望不绝,顾其公私何如耳。杨用修作状头,天下不以为私,
与江陵诸子异矣。万历癸未,苏工部浚人闱,取李相公廷机为首卷,二公少同笔
砚,至相善也,然苏取之不以为嫌,李魁天下而人无问言,公也。庚戌之役,汤
庶子宾尹素知韩太史敬,拔之高等,而其後议论蜂起,座主门生皆坐褫职。夫韩
之才诚高,而汤之取未为失人,但心迹难明,卒至两败,亦可惜也,然科场之法
自是日益多端矣。”
○北卷
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此调停之术,而非造就之方。夫北人,自
宋时即云: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举人,拙于文辞声律。况又更金、元
之乱,文学一事不及南人久矣。今南人教小学,先令属对,犹是唐宋以来相传旧
法,北人全不为此,故求其习比偶、调平仄者,千室之邑几无一二人。而八股之
外,一无所通者,比比也。愚幼时《四书》本经俱读全注。後见庸师应生,欲速
其成,多为删抹,而北方则有全不读者。欲令如前代之人,参伍诸家之注疏而通
其得失,固数百年不得一人,且不知《十二经》注疏为何物也。间有一、二、五
经刻本,亦多脱文误字,而人亦不能辨,此古书善本绝不至于北方,而蔡虚斋、
林次崖诸经学训诂之儒皆出于南方也。故今日北方有二患:一曰地荒,二曰人荒。
非大有为之君作而新之,不免于“无田甫田,维善骄骄”之叹也。
汉成帝元延元年七月,诏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
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此古人因地取才,而不限以一科之法也。宋敏求尝
建言:“河北、陕西、河东士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请令转运使
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其亦汉人之意也与?
○糊名
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好为主,如弥封、誊录一切之
制是也。考之唐初,吏部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後以为非委任之方,
罢之。贞元中,陆贽知贡举,访士之有才行者于翰林学士梁肃,肃曰:“崔群虽
少年,他日必至公辅。”果如其言。太和初,礼部侍郎崔郾试迸士东都,吴武陵
出杜牧所赋《阿房宫辞》,请以第一人处之,传》,此知其贤而进之也。张昌龄
举进士,与王公治齐名,皆为考功员外郎王师旦所绌。太宗问其故,对曰:“昌
龄等华而少实,其文浮靡,非令器也。取之则後生劝慕,乱陛下风雅。”帝然之。
温庭筠苦心砚席,尤长于诗赋。初举进士,至京师,人士翕然推重。然士行尘杂,
不修边幅,能逐弦吹之音,为侧艳之词,公卿家无赖子弟裴诚、令狐氵高之徒,
相与υ饮,酣醉终日。由是累年不第。罗隐有诗名,尤长于咏史,然多讥讽,以
故不中第。此知其不可而退之也。《宋史•陈彭年传》言:“景德中,彭年与晁
迥同知贡举,请令有司详定考试条式。真宗命彭年与戚纶参定,多革旧制,专务
防闲。其所取者不复选择文行,止较一日之艺,虽杜绝请托,然置甲等者或非人
望。”《宋白传》言:“初,陈彭年举进士,轻俊,喜谤主司。白知贡举,恶其
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後居近待,为贡举条制,多所关防,盖为白设也。”
《山堂考索》同。盖昔之取士,虽程其一日之文,亦参之以平生之行,而乡评士
论一皆达于朝廷。故《王旦传》言:“翰林学士陈彭年,呈政府科场条目,旦投
之地,曰:‘内翰得官几日,乃欲隔截天下进士!’彭年皇恐而退。”而范仲淹、
苏颂之议,并欲罢弥封、誊录之法,使有司考其素行,以渐复两汉选举之旧。夫
以彭年一人之私,而遵之为数百年之成法,无怪乎繁文日密,而人材日衰。後之
人主非有重门洞开之心胸,不能起而更张之矣。《册府元龟》“唐宪宗元和二年
十二月,敕自今以後,州府所送进士,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
或曾任州府小使一事,不合人清流者,虽薄有词艺,并不得申送。如举送以後事
发,长吏停见任及已停替者殿二年,本试官及司功官并贬降。”是进一不肖之人,
考试之官皆有责焉。今则藉口于糊名,而曰:“吾衡其文,无由知其人也。”是
教之崇败行之人而代为之追其罪也。
《容斋四笔》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
者为之荐达,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
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未引试之前,
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文公《与词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
者相知诚深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而无问矣。彼之
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迸贤。如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
侯云长、刘述古、韦群玉此四者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于有成而後止可也。
沈杞、张宏。尉迟汾、李绅、张後馀、李翊,皆出群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
才实。主司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在得中,所与及
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由梁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
其馀则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美谈。”此书在集中不
注岁月。按《摭言》云:“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文,陆惨员外通榜,韩文公荐
十人于亻参,权公凡三榜,共放六人,徐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考之,
贞元十八年,德舆以中书舍人知举,放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
沈妃、李翊登第。十九年,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
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榜,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预其七。元和元年,崔
下放李绅。三年,又放张後馀、张弘。皆与《摭言》合。
○搜索
《旧唐书•李揆传》“乾元初,兼礼部侍郎,言主司取士,多不考实,徒峻
其堤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文史之囿,亦不能搞辞,深昧求贤之意
也。及试进士,请于庭中设《五经》诸史及《切韵》本于床,引贡生谓之曰:
‘大国选士,但务得才,经籍在此,请恣寻检。’”
《舒元舆传》“举进士,见有司钩校苛切,因上书言:‘自古贡士,未有轻
于此者。且宰相公卿由此出,而有司以隶人待之。罗棘遮截,疑其为好,非所以
求忠直也。’又言‘国朝校试,穷微探隐,无所不至,士至露顶跣足以科场,此
先辈所以有投椠而出者。然狡伪之风所在而有,试者亚,而犯者众,桁杨之辱不
足以尽辜。如主司真具别鉴,怀藏满箧,亦复何益?故搜索之法,只足以济主司
之所短,不足以显才士这所长也。’”
今日考试之弊,在乎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好之法有馀。宋元初,御史中丞
刘挚上言:“治天下者,遇人以君子长者之道,则下必有君于长者之行应于上。
若以小人遇之,彼将以小人自为矣。况以此行于学校之间乎?诚能反今日之弊,
而以教化为先,贤才得而治具张,不难致也。”
《金史》:“泰和元年,省臣奏:‘搜简之法虽严,至于解发袒衣,索及耳
鼻,殊失待士之礼。放大定二十九年已尝依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之,
既可防滥,且不亏礼。’从之。”
朱子论学校科举之弊,谓:“上以盗贼待士,士亦以盗贼自处。鼓噪迫胁,
非盗贼而何?嗟夫,三代之制不可见矣,汉唐之事岂难仿而行之者乎?”
○座主门主
贡举之士,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自中唐以後,遂有朋党之祸。会昌
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书覆奏:“奉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兼
题名局席等条,疏进来者。伏以国家设文学之科,求真正之士,所宜行崇风俗,
义本君亲,然後升于朝庭,必为国器。岂可怀赏拔之私惠,忘教化之根源,自谓
门生,遂为朋比?所以时风浸坏,臣节何施?树党背公,靡不由此。臣等议,今
日以往,进士及第,任一度参见有司,向後不得聚集参谒,于有司宅置宴。其曲
江大会朝官及题名局席,并望勒停。”奉敕宜依。後唐长兴元年六月,中书门下
奏:“时论以贡举官为恩门,及以登第为门生。门生者,门弟子也,颜、闵、游、
夏等并受仲尼之训,即是师门。大朝所命,春官不会。教诲举子,是国家贡士,
非宗伯门徒。今後及第人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宋太祖建隆
三年九月丙辰,诏及第举人不得拜知举官子弟及目为恩门、师门,并自称门生。
刘克庄《跋陆放翁帖》云:“余大父著作为京教,考浙漕试;明年考省试。吕成
公卷子皆出本房,家藏大父与成公往还真迹,大父则云‘上覆伯恭兄’,成公则
云‘拜覆著作丈’,时犹未呼座主作先生也。”寻其言,盖宋末已有先生之称。
而至于有明,则遂公然谓之座师,谓之门生,其朋党之祸亦不减于唐时矣。唐时
风俗之敝,杨复恭至谓昭宗为门生天子。唐崔佑甫议,以为自汉徐孺子于故举主
之丧,徒步千里而行一祭,厚则厚矣,其于传继非可也,历代莫之非也。汉书•
樊传》言:“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当时即有此说。近日张荆州
九龄又刻石而美之。于是後来之受举为参佐者,报恩之分往往过当,或挠我王宪,
舍其亲戚之罪负,举其不令子孙以窃名位,背公死党,兹或近之。时论从而与之,
通人又不救,遂往而不返。夫参佐之于举主,犹蒙顾盼之恩,被话言之奖,陶熔
成就,或资其力,昔人且有党比之讥。若科场取士,只凭所试之文,未识其名,
何有师生之分?至于市权挠法,取贿酬恩,枝蔓纠连,根抵磐互,官方为之浊乱,
士习为之颓靡,其与汉人笃交念故之谊抑何远哉!
《风俗通》记弘农太守吴匡,为司空王琼所举。班诏劝耕,道于渑池,闻琼
薨,即发丧制服,上病,载辇车还府。论之曰:“剖符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
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而猥顾私恩,做狠自遂。若宫车晏驾,何
以过兹?”论者不察,而归之厚。司空袁周阳,举苟慈明有道;太尉邓伯条,举
訾孟直方正。二公薨,皆制齐衰。若此类者非一,然苟皆通儒,于义足责。或举
者名位斥落,子孙无继,多不亲至。然则隆情由乎显阀,薄报在乎衰门。此又私
恩之一变,古今同慨者矣。
《後汉书》“周景为河内太守,好贤爱士。每至岁时,延请举吏人上後堂,
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赠送什物,无不克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
异。”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南,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
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偏积一门?”是二公者,在人情虽有厚薄之殊,而意
趣则有公私之别矣。
《记》言:“赵文子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
子焉。”呜呼!吾见今之举士者,交利而已,属子而已。
○举主制服
《杂记》曰:“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
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
始也,有君命焉尔也。”此虽前仕管氏,亦以举主而服之,然孔子以为有君命则
可,盖亦有所不尽然之辞。
○同年
今人以同举为同年。唐宪宗问李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
年乃九州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识,情于何有然?”穆宗欲诛皇甫
铺,而宰相令狐楚、萧悦以同年进士保护之矣。按汉人已有之。《後汉书•李固
传》云:“有同岁生,得罪于冀,”《风俗通》云:“南阳五世公为广汉太守,
与司徒长史段辽叔同岁。”又云:“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又云:“萧令吴
斌,与司让韩演同岁。”《三国志•魏武帝纪》云:“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
汉《敦煌长吏武班碑》云:“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惟昔日同岁。”《郎署
考廉柳敏碑》云:“县长同岁健为属国赵台公。”《晋书•陶侃传》:“侃与陈
敏同郡,又同岁举吏。”其云同岁,盖即今之同年也。私恩结而公义衰,非一世
之故矣。
○先辈
先辈乃同试而先得第者之称。程氏《演繁露》曰:“《通典》:魏文帝黄初
五年,立大学于洛阳。时慕学者始诣太学,为门人。满一岁,试通一经者称弟子;
不通一经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者听随後辈试,试通
二经亦得补掌故。满三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後辈复试,
试通者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高第,为郎中;不通者随後辈
复试,试通亦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摧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後
辈复试,试通亦叙用。”故唐世举人呼已第者为先辈,由此也。今考《吴志•阐
泽传》言:“州里先辈丹阳唐固,修身积学。”《薛综传》言:“零陵赖恭先辈,
仁谨不晓时事。”《晋书•罗宪传》言:“侍宴华林园,诏问蜀大臣子弟,复问
先辈宜时叙用者,宪荐蜀人常忌、杜轸等。”是先辈之称,果起于三国之时。而
唐李肇《国史补》谓互相推敬谓之先辈,此又後人之滥矣。
郑氏《诗•采薇》笺曰:“今蔽生矣,先辈可以行也。”是亦汉未人语。
○出身授官
史言开元以往,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
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文献通考》“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
过二三十人。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人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公三试于吏邵
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禄者。自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上初
即位,思振淹滞,赐进士诸科出身者五百余人,皆先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
第一、第二等进士及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余皆优等注拟,
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大多,用人太骤,不听。此太宗初一天
下,欲以得士之盛跨越前代,荣观史册,而不知侥幸之心,欲速之习,中于士人
者,且数百年,而不可返矣。又考《通典•举人条例》“四经出身,授紧县尉;
判人第三等,授望县尉,五经出身,授望县尉;判人第三等,授畿县尉。进士与
四经同资。”是唐时明经、进士,初除不过县尉。上今代则一人词林,更不外补,
二甲之除犹为部属,崇浮长惰,职此之由。所以一第之後,尽弃其学,而以营升
纳贿为事者,以其得之浅而贵之骤也。其于唐人举士之初制,失之远矣。
《儒林公议》言:“太宗临轩放榜,三五名以前皆出贰郡符,迁擢荣速。陈
尧叟、王曾初中第,即登朝领太史之职,赐以朱黻,尔後状元登第者,不十余年
皆望柄用,人亦以是为当得之也。每殿廷胪传第一,则公卿以下无不耸观,虽至
尊亦注视焉。自崇政殿出东华门,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今代状元及第之
荣,一甲翰林之授,权舆于是矣。
宋初用人之弊有二:进士释褐,不试吏部,一也;献文得旨,召试除官,二
也。今炫文之途已革,而入官之选尚轻,二者之弊其一尚存,似宜仍用唐制。
用八股之人才,而使之理烦治众,此夫子所谓贼夫人之子也。
○恩科
宋时有所谓特奏名者。开宝三年三月庚戌,诏礼部阅进士,及十五举尝终场
者,得司马浦等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谓之恩科。咸平
三年,遂至九百余人。士人恃此,因循不学。故天圣之诏曰:“狃于宽恩,遂隳
素业,苟简成风,甚可耻也。”而元初,知贡举苏轼、孔文仲言:“今特奏者
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外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曹垂老,别无所望,
布在州县,惟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後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
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以此知其无益有损。议者不过谓宜广恩泽,不
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而所至州县举罹其
害,乃即位之初有此过举,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当日之论如此。《语》不
云乎:“及其老也,戒这在得。”故有杖乡之制以尊高年,至仕之节以养廉耻。
若以宾王谒帝之荣,为闵老酬之具,恐所益于儒林者小,而所伤于风俗者多。养
陋识于泥途,快膻情于升斗。岂有赵盂之礼绛人,穆公之思黄发,足以稗君德而
持国是者乎?况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岂可使断断于阙里之旁,攘攘于
桥门之下?宜著为令,凡中式举人,年至六十者,赐第罢归,居家授徒;不中式
者,不许再上。不但减百千默货之人,亦可以劝二三有耻之士,”
汉献帝初平四年,诏曰:“今耆儒年逾六十,去离本土,营求粮资,不得专
业。结童入学,皓首空归,长委农野,永绝荣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罢者,听为
太子舍人。”唐昭宗天复元年,赦文令中书门下选择新及第进士中,有久在名场、
才沾科级、年齿已高者,不拘常例,各授一官。于是礼部侍郎杜德祥奏拣到新及
第进士陈光问年六十九,曹松年五十四,王希羽年七十三,刘象年七十,柯崇年
六十四,郑希颜年五十九,诏光问、松、希羽可秘书省正字,象崇、希颜可太子
较书。此皆前代季朝之政,当丧乱之後,以此慰寒而收物情,非平世之典也。
《实录》:宣德二年六月己卯,行在礼部尚书胡淡奏:“北京国子监生及见
拨各衙门历事者,请令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各
堂上官、六科给事中,公同监官拣选凡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貌陋不堪者,皆罢为
民。”上从之。凡斥去一千九十五人,其南京国子监生亦准此例。三年四月丙辰,
行在吏部尚书蹇义奏:“拣择吏员年五十以上,及人物鄙狠不谙文移者,皆罢为
民。”四年九月甲寅,放南北两京国子监生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者二百五十三人
还乡为民。九年九月戊寅,行在礼部奏:“取天下生员年四十五以上者考试,其
中者人国子监读书,不中者罢归为民。”宣庙精勤吏治,一时澄清之效如此。後
人不知,即知之亦不肯言矣。
○年齿
《记》曰:“四十曰强而仕,七十曰老而传。”是人生服官之日不过三十年。
汉顺帝阳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
试家法,文史课笺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监四年,令九流
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今则突而弁兮,已厕银黄之列;死期将至,
尚留金紫之班。何补官常,徒隳士习?宜定为中制,二十方许应试,三十方许服
官。年至六十,见任官听其自请致仕,无官之人一切勒停。是虽蚤于占《记》之
十年,要亦不过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复有三年大忧及期丧不得选补之曰,
则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营竞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戊,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兴之士,率记诵虚文,
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才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
治民,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审访,务得博古通今,
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人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今则积习相沿二
三百载,青云之路,跬步可阶。五尺之童,便思奔竞。欲以成人材而厚风俗,难
矣。
○教官
汉成帝阳朔二年,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古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
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遵道德也。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
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元仁宗时,方以科举取士。虞集上议曰:“师道立则善人多。今天下学士,
狠以资格授强,加之诸生之上,而名之日师,有司弗信也,生徒弗信也。如此而
望师道之立,能乎,今莫若使守令,求经明行修为成德之君子者,身师尊之,以
教于其郡邑;其次则求夫操履近正、而不为诡异骇俗者,确守先儒经义师说,而
不敢妄为奇论者,众所敬服而非乡愿之徒者;其次则取乡贡至京师罢归者。当今
之世,欲求成德之人,如上一言者而不可速得;若其次之三言,则十室之邑必有
忠信,亦未至乏才也;而徒用其又次之一言,则亦不过以资格授之,而毫鄙之夫
遂以学官为糊口之地,教训之员名存而实废矣。”明初教职多由儒士荐举。景泰
二年,始准会试不中式举人考授。
天顺三年十二月庚申,建安县老人贺炀言:“朝廷建学立师,将以陶熔士类。
奈何郡邑学校师儒之官,真材实学者百无二三,虚靡廪禄,狠琐贪饕,需求百计,
而受业解惑莫措一辞。师范如此,虽有英才美质,何由而成?至于生徒之中,亦
往往玩忄曷岁年,桃达城阙,待次循资,滥升监学,侵寻老耋,授以一官。但知
为身家之谋,岂复有功名之念?是则朝廷始也聚群而饮啖,终也纵群狼以牧人。
苟不严行考选,则人材日陋,士习日下矣。”上是其言,命巡按御史同布、按二
司分巡官,照提调学校例考之。
太仓陆世仪言:“今世天子以师傅之官为虚衔,而不知执经问道;郡县以簿
书期会为能事,而不知尊贤敬老;学校之师以庸鄙充数,而不知教养之法;党塾
之师以时文章句为教,而不知圣贤之道。慑捷者谓之才能,方正者谓之迂朴。盖
师道至于今而贱极矣,即欲束修自厉,人谁与之?如此而欲望人才之多,天下之
治,不可得矣。”又言:“凡官皆当有品级,惟教官不当有品级,亦不得谓之官。
盖教官者,师也。师在天下则尊于天下,在一国则尊于一国,在一乡则尊于一乡,
无常职,亦无定品,惟德是视。若使之有品级,则仆仆亟拜,非尊师之礼矣。至
其官服亦不可同于职官,当别制为古冠服,如深衣幅中及忠靖中之类,仍以乡、
国、天下为等。庶师道日振,儒风日振,而圣人之徒出矣。”按《宋史》黄祖爵
言:“抱道怀德之士,多不应科目,老于韦布。乞访其学行修明,孝友纯笃者,
县荐之州,州延之庠序,以表率多士。其卓行尤异者,州以名闻,是亦乡举里选
之意,”而朱子亦云:“须是罢堂除及注授教官,请本州乡先生为之,年未四十,
不得任教官。”昔人之论即已及此。
《孟县志》曰:“高皇帝定天下,诏府卫州县各立学,置师一人或二人,必
择经明行修者署之。有能举其职而最书于朝者,或擢为国子祭酒及翰林侍从之职。
英宗以後,始著为令:府五人,州四人,县三人,例录天下岁贡之士为之,间有
由举人、进士除授者。而其至也,州县长官及监司之临者,率以簿书升斗之吏视
之,不复崇以体貌,是以其望易狎,而其气易衰。即有一二能诵法孔子,以师道
闻,而得荐擢者,亦不过授以州县之吏而止。其取之也太滥,其待之也大卑,而
其禄之也太轻,无怪乎教术之不兴,而人才之难就矣。”
士风之薄始于纳卷就试,师道之亡始于赴部候选,梁武帝所谓“驱迫廉,
奖成浇竞”者也。有天下者,能反此二事,斯可以养士而兴贤矣。
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
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古人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显
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奏言:“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官僚未有秀
才之举,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缺斯人。请六
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玄宗御撰
《六典》言:“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
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张昌龄传》:“本州欲以秀
才举之,昌龄以时废此科已久,固辞,乃充进士贡举及第。”是则秀才之名乃举
进士者之所不攻当也。又《文苑英华•判目》有云:“乡举进士,至省求试秀才,
考功不听,求诉不已。赵判曰:‘文艺小善,迸士之能;访对不休,秀才之目。”
是又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也。今以生员而冒呼此名何也?
明初尝举秀才。如《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
府知府,童权为杨州府知府,俱赐冠带。十年二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
奉。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是也。亦尝举孝廉。洪武二十年二
月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是也。此辟举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今俗谓
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廉,非也。
○举人
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
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
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牧举人”是也,
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须再举,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
进士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而传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但云举进士,
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後谓之进士也。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
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渭之举人,会试
榜谓之进士也。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政司、按察司不体朝廷
求贤之盛心,苟图虚举,有稍能行文、大义未通者,皆领乡荐,冒名贡士。及至
会试下第,其中文字稍优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之国监。以致天下士子竞
怀侥幸,不务实学。”洪熙元年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言:“乞将前
此下第举人通计其数,设法清理。”是明初才开举人之途,而其弊即已如此。然
下第举人犹令人监读书三年,许以省亲,未有使之游荡于人间者。正统十四年,
存省京储始放回原籍,其放肆无耻者游说干渴,靡所不为已。见于成化十四年礼
部之奏。至于末年,则挟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中命巡按御史者察所属举
人,间有黜革,而风俗之坏已不可复返矣。
○进士
进士即举人中之一科,其试于礼部者,人人皆可谓之进士。唐人未第称进士,
已及第则称前进士。《雍录》引唐人诗云:“曾题名处添‘前’字。”《通鉴》:
“建州进士进京,尝预宣武军宴,识监军之面。既而及第,在长安与同年出游,
遏之于途,马上相揖,因之谤议喧然,遂沈废终身。”是未及第而称进士也。试
毕放榜,其合格者日赐进士及第,径又广之日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然後
谓之登科。所以异于同试之人者,在乎赐及第、赐出身,而不在乎进士也。宋政
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罢进士,立三舍之法,今赐承议郎徐进士出
身,于名实未正,乞改赐同上舍出身。”从之。
○科目
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
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
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
天子自诏曰制举。如姚崇下笔成章、张九龄道佯伊吕之类,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
故胃之科目,今代止进士一科,则有科而无目矣。犹沿其名,谓之科目,非也。
王维桢欲于科举之外仿汉唐旧制,更设数科,以收天下之奇士。不知进士偏
重之弊,积二三百年,非大破成格,虽有他材,亦无由进用矣。
○制科
唐制,天子自诏日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唐志》曰:“所谓制举者。其
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所欲问而亲策之。唐兴,世崇儒学。虽
其时君贤愚好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州县有司,常选
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
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
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
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而天子巡狩行幸,封禅太山、
梁父,往往会见行在,其所以待之之礼甚优。而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
问,不为无得也。
宋初,承周显德之制,设三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宫、黄衣草泽并许应诏。
景德增为六科。熙宁以後,屡罢屡复。宋人谓之大科。
宋徐度《却扫编》曰:“国朝制科初因唐制,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
学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理、达于教化,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
衣草泽人,并许诸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对御试策一道,限三千字以上。咸平
中,又诏文臣于内外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举贤良方正各一人,景德中,又诏置
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
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详明吏理、达于从政等六科。天圣
七年复诏,应内外京朝官,不带台省馆阁职事,不曾犯赃罪及私罪情理轻者,井
许少卿监以上奏举,或自进状乞应前六科。仍先进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候到
下两省看详。如词理优长,堪应制科,具名闻奏。差官考试论六首,合格即御试
策一道。又置高蹈丘园、沉沦草泽、茂才异等三科。应草泽及贡举人非工商杂类
者,并许本处转运司逐州长吏奏举,或于本贯投状乞应,州县体量有行止别无玷
犯者,即纳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看详词理稍优,即上转运司审察乡里名誉,
于部内选有文学官再看详实,有文行可称者,即以文卷送礼部,委主判官看详,
选词理优长者具名闻奏。馀如贤良方正等六科,熙宁中,悉罢之。而令进士廷试,
罢三题而试策一道。建炎间,诏复贤良方正一科,然未有应诏者。
高宗立博学宏辞科,凡十二题:制、浩、诏、表、露布、檄、箴、铭、记、
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南渡以後,得人为盛,
多至卿相翰苑者。今之第二场诏、诰、表三题,内科一道,亦是略仿此意。而苟
简滥劣,至于全无典故,不知平仄者,亦皆中式,则专重初场之过也。
○甲科
社氏《通典》“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
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自武德以来,明
经惟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们日唐书。玄宗纪》“开元九年四月甲戌,
上亲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敕曰:‘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杨绾传》:
“天宝十三载,玄宗御勤政楼,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之首,超授右拾遗,
其登乙科者三十余人。”杜甫《哀苏源明诗》曰:“制可题未乾,乙科已大阐。”
然则今之进士而概称甲科,非也。
《隋书•李德林传》“杨遵彦铨衡深慎,选举秀才,摧第罕有甲科。德林射
策五条,考皆为上。”是则北齐之世,即已多无甲科者矣。
甲乙丙科始见《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博士弟子甲科四十人,为郎
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萧望之传》“以
射策甲科为郎,”《匡衡传》“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
○十八房
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八谓之十八房。
嘉靖未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
止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减《书》一房,仍止十
七房。至丙戌,《书》、《易》卷并多,仍复《书》为四房,始为十八房。至丙
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丑,《易》、《诗》仍各五
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房。崇帧戊辰,复为二十
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
十八房云。
《戒庵漫笔》曰:“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刻本窗稿。有书贾在利考朋友家
往来,抄得灯窗下课数十篇,每篇誊写二三十纸。到余家塾,拣其几篇,每篇酬
钱或二文,或三文,忆荆川,中会元,其稿亦是无锡门人蔡瀛与
○经义论策
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唐宋用诗赋,虽曰雕虫
小技,而非通知古今之人不能作。今之经义始于宋熙宁中,王安石所立之法,命
吕惠卿、王旁等为之。《宋史》:“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丁已朔,罢诗赋及明经诸
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命中书撰大义式颁行。
元八年三月庚子。中书省言:“进士御试答策,多系在外准备之文,工拙
不甚相远,难于考较,祖宗旧制,御试进士赋诗论三题,施行已远,前後得人不
少。况今朝廷见行文字多系声律对偶,非学问该洽,不能成章。请行祖宗三题旧
法,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後全试三题。”
是当时即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矣。陈後山《谈丛》言:“荆公经义行,举子专
诵王氏章句,而不解义。荆公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
究也。’”岂知数百年之後,并学究而非其本质乎?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于消
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赵鼎言:“安
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陈公辅亦谓:“安石使学者不治《春秋》,不读
《史》、《汉》,而习其所为《三经新义》,皆穿凿破碎无用之空言也。”若今
之所谓时文,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以是科名所得
十人之中,其八九皆为白徒。而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于是在州
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而欲求天下之安宁,斯民之淳厚,岂非
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
《大祖实录》:“洪武三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初场《四书》疑问,
本经义及《四书》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一道。中式者,後十日,
复以五事试之,曰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书
通于六义,算通于九法,律观其决断。诏文有曰:‘朕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
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
廷,观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伏读此制,真所谓求实用之上者矣。
至十六年,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第一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未能者许
各减一道;第二场论一道,诏浩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经史策五道,文
辞增而实事废,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有不同,而行之二百余年,非所以善述祖宗
之意也。
《四书》疑犹唐人之判语,设为疑事间之,以观其学识也。《四书》义犹今
人之判语,不过得之记诵而已。苟学识之可取,则刘赏之对止于一篇已足。盖一
代之人才徒以记诵之多,书写之速,而取其长,则七篇不足为难,而有并作《五
经》二十三篇,如崇帧七年之颜茂猷者,亦何稗于经术,何施于国用哉。
《实录》言:“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诏于国子诸生中,选才学优等聪明俊
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
秀才。累赐罗绮袭衣中靴,礼遇甚厚。”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者,固不仅以帖括
之文。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使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可叹也!
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曰:“朝廷所重安百姓,而
百姓不得蒙福者由牧守匪人,牧守匪人由学校失教,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八。
古事不通,道理不明,此岂可任安民之寄?”当日贡举之行,不过四十年,而其
弊已如此,乃护局之臣犹托之祖制,而相持不变乎?
○三场
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後,而无重轻。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略于考古。
主司阅卷,复护初场所中之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
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今则务于捷得,不过于《四书》、一经之中拟
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
之全文有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
宋嘉中,知谏院欧阳修上言:“今之举人以二千人为率,请宽其日限,而先试
以策而考之。择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
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考式者,凡此七等之
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
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劳
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大滥,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
以先策论去之矣。比及诗赋,皆是已经策论,粗有学问理识,不至乖诞之人,纵
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今之
有天下者,不能复两汉举士之法,不得已而以言取人,则文忠之论亦似可取。盖
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而七等在所先去,则ウ劣之徒无所侥幸,
而至者渐少,科场亦自此而清也。
○拟题
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且以经文言之,初场试所习本经义四道,而本
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数十。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将此数十题各撰
一篇,计篇酬价,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熟习。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即
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较之风檐结构,难易遇殊,《四书》亦然。发榜之後,此
曹便为贵人,年少貌美者多得馆选,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
予闻昔年《五经》之中,惟《春秋》止记题目,然亦须兼读四传。又闻嘉靖以前,
学臣命《礼记》题,有出《丧服》以试士子之能记否者,百年以来,《丧服》等
篇皆删去不读,今则并《檀弓》不读矣。《书》则删去《五子之歌》、《汤誓》、
《盘庚》、《西伯勘黎》、《微子》、《金胺》、《顾命》、《康王之浩》、
《文侯之命》等篇不读,《诗》则删去淫风变雅不读,《易》则删去《讼》、
《否》、《剥》、《豚》、《明夷》、《睽》、《蹇》、《困》、《旅》等卦不
读,止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读论惟取一篇,披庄不过盈尺。
因陋就寡,赴速邀时。成者,以一年毕之。昔人所待一年而习者,以一月毕之。
成于剿袭,得于假倩,卒而间其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故愚以为八
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们四百六十余人也,请更
其法,凡《四书》、《五经》之文皆问疑义,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五经》、又
一经之中亦各有疑义,如《易》之郑、王,《诗》之毛、郑,《春秋》之三传,
以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四书》、《五经》皆依此发问,其对者必如朱子所云:
“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使人不得意
拟,而其文必出于场中之所作,则士之通经与否可得而知,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
验矣。又不然,则姑用唐宋赋韵之法,犹可以杜节抄剽盗之弊。盖题可拟而韵不
可必,文之工拙犹其所自作,必不至以他人之文抄誊一过而中式者矣。其表题专
出唐宋策题,兼问古今,人自不得不读《通鉴》矣。夫举业之文,昔人所鄙斥,
而以为无益于经学者也,今犹不出于本人之手焉,何其愈下也哉!
读书不通《五经》者,必不能通一经,不当分经试士。且如唐宋之世,尚有
以《老》、《庄》诸书命题,如《卮言日出赋》,至相率扣殿槛乞示者。今不过
《五经》、益以《三礼》、《三传》,亦不过九经而已。此而不习,何名为上?
《宋史》、“冯元,授江阴尉,时诏流内铨以明经者补学官,元自荐通《五经》、
谢泌笑曰:‘古人治一经而至皓首,于尚少,能尽通邪?’对曰:‘达者一以贯
之。’更问疑义,辨析无滞。”
《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
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学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
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经》,
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答之间,称其人所习为‘贵经’,自称为‘敝
经’,尤可笑也。”
科场之法,欲其难不欲其易,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则觊幸之人少。少一觊
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人,而士类可渐以清。抑士子之知其难也,而攻苦之日
多,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而士习可渐以正矣。
墨子言:“今若有一诸侯于此,为政其国家也,曰:‘凡我国能射御之士,
我将赏贵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
必能射御之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惧。曰:“凡我国之忠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
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忠信之士喜,不忠
信之士惧。”今若责士子以兼通《九经》,记《通鉴》历代之史,而曰:“若此
者中,不若此者黜。”我以为必好学能文之士喜,而不学无文之士惧也。然则为
不可之说以挠吾法者,皆不学无文之人也,人主可以无听也。
今日欲革科举之弊,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暂停考试数年而後行之,然後
可以得人。晋元帝从孔但之议,听孝廉申至七年乃试,古之人有行之者。
○题切时事
考试题目多有规切时事,亦虞帝“予违汝弼”之遗意也。《宋史•张洞传》
“试开封进士,赋题曰《孝慈则忠》。时方议濮安懿王称皇事,英宗曰:‘张洞
意讽朕。’宰相韩琦进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上意解。”古之人
君近则尽官师之规,远则通乡校之论,此义立而争谏之途广也矣。
天启四年,应天乡试题《今夫奕之为数》一节,以魏忠贤始用事也,浙江乡
试题《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以杖杀工部郎万憬也。七年江西乡
试题《皓皓乎不可尚已》,其年监生陆万龄请以忠贤建祠国学也。崇帧三年,应
天乡试题《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以媚奄诸臣初定逆案也。此皆可以开帝
聪而持国是者。当时季集,而污水鹤鸣之义犹存于士大夫,可以想见先朝之遗化。
若崇祯九年应天乡试《春秋》题《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以公孙缰比陈启新,
是以曹伯阳比皇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天启七年,顺天乡试《书经》题《我二
人共贞》,以周公比魏忠贤,则又无将之渐,亦见之弹文者也。
景泰初,也先奉上皇至边,边臣不纳,虽有社稷为重之说,然当时朝论即有
以奉迎之缓为讥者。顺天乡试题《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一节,盖有讽意。
○试文格式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後,股者,对偶之名也。天顺以前,
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
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
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
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
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
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文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
拘此。嘉靖以後,文体日变,而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孟子》曰:
“大匠诲人必以规矩。”今之为时文者,岂必裂规亻面矩矣乎?
发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传之格。下申其
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後提出夫子为何而发此言,谓之原起。至万历中,
破止二句,承止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掳所见,或数十字,或
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後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
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
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
试录文字之体,首行曰“第一场”,顶格写。次行日“《四书》”,下一格。
次行题目,又下一格。《五经》及二、三场皆然,至试文则不能再下,仍提起顶
格。此题目所以下二格也。若岁考之卷,则首行日“《四书》”,顶格写,次行
题目,止下一格,经论亦然,後来学政苟且成风,士子试卷省却“《四书》”、
“《五经》”字,竟从题目写起,依大场之式概下二格。圣经反下,自作反高,
于理为不通。然日用而不知,亦已久矣。又其异者,沿此之例不论古今,诗文概
以下二格为题。万历以後,坊刻盛行,每题之文必注其人之名于下,而刻古书者
亦化而同之。如题日《周郑交质》,下二格,其行未书“左丘明”。题曰《伯夷
列传》,下二格,其行未书“司马迁”。变历代相传之古书,以肖时文之面貌,
使古人见之,当为绝倒。
○程文
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金史》:“承安五年,诏考
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式,试後赴省藏之。”至本朝,先亦用士子
程文刻录。後多主司所作,遂又分士子所作之文别胃之墨卷。《神宗实录》:
“万历十四年正月,礼部议:‘试录程文宜照乡试例删,原卷不宜尽掩初意。’
从之。”十五年八月,命礼部会同翰林院,取定开国至嘉靖初年中式文字一百十
余篇,刊布学宫,以为准则。”时札部尚书为沈鲤,兼官翰林学士。
文章无定格,立一格而後为文,其文不足言矣。唐之取士以赋,而赋之未流
最为冗滥。宋之取士以论策,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明之取士以经义,而经义之
不成文又有甚于前代者。皆以程文格式为之,故日趋而下。晁董公孙之对,所以
独出千古者,以其无程文格式也。欲振今日之文,在毋拘之以格式,而俊异之才
出矣。
○判
举子第二场作判五条,犹用唐时铨试之遗意。至于近年,士不读律,止钞录
旧本。入场时每人止记一律,或吏或户。记得五条,场中即可互换。中式之卷大
半雷同,最为可笑。“《通典•选人条例》:“其情人暗判,人间谓之判罗,此
最无耻,请榜示以惩之。”後唐明宗天成三年,中书奏:“吏部南曹关,今年及
第进士内《三礼》刘莹等五人,所试判语皆同。勘状称:‘晚逼试期,偶拾得判
草写净,实不知判语不合一般者。’”敕:“贡院擢科,考详所业,南曹试判,
激劝为官。刘莹等既不攻文,只合直书其事,岂得相传稿草,侮渎公场。宜令所
司落下放罪。”夫以五代偏安丧乱之余,尚令科罪。今以堂堂一统作人之盛,而
士子公然互换,至一二百年,目为通弊,不行觉察。传之後代,其不为笑谈乎!
试判起于唐高宗时。初吏部选才,将亲其人,覆其吏事。始取州县案犊疑议,
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後日月浸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
籍古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乃征
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人等;其甚拙者
谓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
之拔萃,亦日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今国朝之制,以吏部选人之法而施
之贡举,欲使一经之士皆通吏事,其意甚美,又不用假设甲乙,止据律文,尤为
正大得体。但以五尺之童能强记者,旬日之力便可尽答而无难,亦何以定人才之
高下哉。盖此法止可施于选人引试俄顷之间,而不可行之通场广众竟日之久。宜
乎各记一曹,互相倒换。朝廷之制,有名行而实废者,此类是矣。必不得已而用
此制,其如《通典》所云,“问以时事疑狱,令约律文断决,不乖经义”者乎?
○回经文字体
生员冒滥之弊,至今日而极。求其省记《四书》本经全文,百中无一。更求
通晓六书,字合正体者,千中无一也。简汰之法,是亦非难,但分为二场:第一
场令暗写《四书》一千字,经一千字,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出除名;第二场
乃考其文义,则矍相之射,仅有存者矣。或曰:此未节也,岂足为才士累?夫周
官教国子以六艺,射御之後,继以六书。而汉世试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以
周官童子之课,而责之成人;汉世椽史之长,而求之秀士。犹且不能,则退之陇
亩,其何辞之有,北齐策孝、秀于朝堂,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後,书迹滥劣者
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潜霸之君尚立此制,以全盛之朝,求才之
王,而不思除弊之方,课实之效,与天下因循干溷浊之中,以是为顺人情而已。
权文公有言:“常情为习所胜。避患安时,俾躬处休,以至老死,自为得计,岂
复有揣摩古今风俗,整齐教化根不•原始要终,长辔远驭者邪?”古今一揆,可
胜慨思。
○史学
唐穆宗长庆三年二月,谏议大夫殷侑言:“司马迁、班固、范晔《三史》为
书,劝善惩恶,亚于《六经》。比来史学废绝,至有身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
知者。”于是立《三史》科及《三传》科。《通典•举人条例》:“其史书,
《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後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
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
《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後魏、隋书《志》自宋以往,史
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徐一切不问,
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今史学废绝又甚唐
时,若能依此法举之,十年之间,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
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十月,大常博士倪思言:‘举人轻视史学。今之论史者独
取汉、唐混一之事,三国六朝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然其迸取之得失,守御
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惮加讨究,有补国家。请
谕春宫,凡课试命题,杂出诸史,无所拘忌,考核之际,稍以论策为重,毋止以
初场定去留,”从之。
史言薛昂为大司成,寡学术,士子有用《史记》西汉语,辄黜之。在哲宗时,
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吁,何近世俗佞之多乎!
●卷十七
○主员额数
生员犹曰官员,有定额谓之员。《唐书•儒学传》“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
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大学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四门学百三十员,取七
品以上。郡县三等,上郡学置生六十员,中下以十为差;上县学置生四十员,中
下亦以十为差,”此生员之名所始,而明制亦略仿之。
明初,诸生无不凛食于学。《会典》言:“洪武初,令在京府学六十人,在
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听于民间选补,仍免其差
摇二丁。”
其後以多才之地,许令增广,亦不过三人、五人而已。踵而渐多,于是宣德
元年,定为之额如廪生之数。其後又有军民子弟俊秀待补增广之名。久之,乃号
日附学,无常额,而学校自此滥矣。异时每学生员不过数十人,故考试易精,程
课易密。而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庚子,诏岁贡生员不中,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不
及五年者遣还读书。次年复不中者,虽未及五年,亦罚为吏。二十七年十月庚辰,
诏生员食廪十年,学无成效者,罚为吏。成化初,礼部奏准,革去附学生员。己
而不果行。而教官、提调官亦各有罚。取之如彼其少,课之如此其严,岂有如後
日之滥且情者乎。个人于取进士用三场,动言遵祖制,而于此独不肯申明祖制,
举一世而为姑息之政、侥幸之人,是可叹也。
宣德三年三月戊戌,行在礼部尚书胡氵荧奉旨,令各处巡按御史同布政司、
按察司并提调官、教官,将生员公同考试,食廪膳七年以上,学无成效者,发充
吏。六年以下,追还所给凛米,黜为民。其时即已病生员之滥,而尚未有提学官
之设,是以烦特旨而会多官也。
正统元年五月壬辰,始设提调学校官,每处添按察司官一员,南北御史各一
员。修周洪谟请裁革各处提学官。天顺五年十一月庚申,复设提督学校官。其条
例曰:“生员食凛六年以上,不语文理者,悉发充吏。增广生入学六年以上,不
诸文理者,罢黜为民当差,”又曰:“生员有阙,即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考端
重俊秀子弟补充。”今充吏之法不行,而新进附生乃有六年未满免黜之例,盖由
此而推之也。
李吉甫在中唐之世,疾吏员太广,谓由汉至隋,未有多于今者。天下常以劳
苦之人三,奉坐待衣食之人七,而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即未至扰官害民,
而已为游手之徒,足称五蠢之一矣,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而游手之患切,其
有不亟为之所乎。
其中之劣恶者,一为诸生,即思把持上官,侵噬百姓,聚党成群;投牒呼噪。
至崇祯之末,开门迎贼者生员,缚官投伪者生员,凡于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
矣。故十六年殿试策问,有曰“秀、孝间污演池”。呜呼,养士而不精,其效乃
至于此。
景泰四年四月己酉,右少监武艮、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斡等奏:
“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愿纳米八百石,乞入监读书。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宜
允其请。”从之。并诏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学,生员能出米八百石于临清、东
昌、徐州三处赈济,愿入监读书者听。此一时之秕政,遵循之二百年。
五月庚申,令生员纳米入监者,比前例减三百石。
河南开封府儒学教授黄銮奏:“纳粟拜官,皆衰世之政乃有之,未闻以纳粟
为贡士者,臣恐书之史册,将取後世作涌之讥。”部议仓廪稍实,即力停罢。
八月癸已,礼部奏:“迩因济宁、徐州饥,权宜拯济,令生员输米五百石,
入监读书。虽云权宜,实坏士习,请弛其令,庶生徒以学行相励。”从之。
正统以後,京官多为其子陈情乞恩送监读书者,此大学之始坏。
天顺五年十月,令生员纳马廿匹,补监生。
《唐书》载:尚书左丞贾至议曰:“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
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
矣。渐者何?谓忠信之陵颓,耻尚之失所,未学之驰骋,儒道之不举,四者皆取
士之失也。近代趋仕,靡然向风。致使禄山一呼,而四海震荡;思明再乱,而十
年不复。向使礼让之教弘,仁义之道著,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节不得而萌,
人心不得而摇矣。观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故能风化淳一,运祚长远。秦
坑儒士,二代而亡。汉兴,杂三代之政,弘四科之举,西京始振经术之学,东都
终持名节之行。至有近戚窃位,强臣擅权,弱主外立,母後专政,而社稷不陨,
终彼四百,岂非兴学行道,扇化于乡里哉。厥後文章道弊,尚于浮侈,取士异术,
苟济一时。自魏至隋四百余载,三光分景,九州阻域,窃号僭位,德义不修,是
以子孙速颠,享国咸促。国家革魏、晋、梁、隋之弊,承夏、殷、周、汉之业,
四唤既宅,九州攸同,覆焘亭育,合德天地。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纵乱代取人
之术,此公卿大夫之辱也。”是则科举之弊必至于躁竞,而躁竞之归驯至于乱贼。
自唐迄今,同斯一辙。有天下者,诚思风俗为人才之本,而以教化为先,庶乎德
行修而贤才出矣。
明初,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景泰间,陈循奏:“臣原籍吉
安府,自生员之外,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
先生《生负论》略曰:国家之所以设生员者何哉?盖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
养之于库序之中,使之成德达材,明先王之道,通当世之务,出为公卿大夫与?
天子分献共治者也,必选夫《五经》兼通者而役充之,又课之以《二十一史》与
当世之务而後升之。仍分为秀才、明经二科。而养之于学者,不得过二十人之数,
无则阙之,为之师者,州县以礼聘焉,勿令部选。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邑有通
经之士,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又曰: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
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
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吏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
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
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于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
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
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役寇贱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
苟以时文之功,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则必有聪明俊杰通达治体之士起于其间
矣。故曰:废天下之生凡而用世之材出也。问曰:废天下之生员则何以取士?曰:
吾所谓废生员者,非废生员也,废今日之生负也。请用辟举之法,而并存生负之
制,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
而其廪之学者为之限额,略防唐人郡县之等:小郡十人,等而上之,大郡四十人
而止;小县三人,等而上之,大县二十人而上,约其户口之多寡,人材之高下,
而差次之,有阙则补,而罢岁贡举人之二法。其为诸生者,选其通隽,皆得就试
子礼部。而成进士者,不过授以簿尉亲民之职,而无使之骤进,以平其贪躁之情。
其设之教官,必聘其乡之贤者以为师,而无隶于仕籍。罢提学之官而领其事于郡
守。此诸生中,有荐举而入仕者,有考试而成进士者,亦或有不率而至于斥退者,
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肆业愿给衣中以老者,阙至二三人,然後合其属之童生,
取其通经能文者以朴之。然则天下之生员少矣,少则人重之,而其人亦知自重。
为之师者,不烦于教。而向所谓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者,将不禁而自止。若夫
温故知新,中年考校,以蕲王于成村,则当参酌乎古今之法,而兹不具论也。或
曰:天下之才日生而无穷也,使之皆壅于童生,则奈何?吾固曰:天下之人,无
问其生负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取士之方不特诸生一途而已,夫取士以
佐人主理国家,而仅出于一涂,未有不弊者也。
○中式额数
今人论科举,多以广额为盛,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美谈,著之于史。《旧唐
书•王丘传》“开元初,迁考功员外郎。先是,考功举人请托大行,取士颇滥,
每年至数百人。丘一切核其实材,登科者仅满百人。议者以为自则天己後,凡数
十年,无如丘者。”《严挺之传》“开元中,为考功员外郎,典举二年,人称平
允。登科者顿减二分之一。”《陆贽传》“知贡举,一岁选士才十四五。此进士
登第之数。数年之内,居台省清近者十余人。”此皆因减而精,昔人之所称善。
今人为此,不但获刻薄之名,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人,虽至愚者不为矣。
《高错传》“为礼部侍郎,凡掌贡部三年,每岁登第者四十人。开成三年,
敕曰:‘进士每岁四十人,其数过多,则乖精选,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
岁限放三十人。如不登其数,亦听。’”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大宗乎?
齐王融为武帝作《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竞。”宋自太宗
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速令释褐,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
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叶适作《制科论》,谓士人
猥多,无甚于今世。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而士习之偷亦自此始矣。鲁哀公用庄
子之言,号于国中曰:“无其道而为其服者,其罪死。”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
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公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庄子曰:“以
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记》曰:“垂缕五寸,情游之士也。今将求
儒者之人,而适得情游之士。”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而不好真龙也。
永乐十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上谕考官杨士奇、金幼孜曰:“数科取士颇
多,不免玉石杂进,今取毋过百人。”
正统五年十二月,始增会试中式额为百五十人,应天府乡试百人,他处皆量
增之。
天顺七年,有监察御史朱贤上言,欲多收进士,以备任使。上恶其干誉,下
锦衣衙狱,降四川忠州花林水驿驿丞。
○通场下第
《册府元龟》:“唐天宝十载九月辛卯,上御勤政楼,试怀才抱器举人。丙
申、敕曰:‘朕只膺宝历,殷鉴远图,虑草泽之遗贤,降弓旌于屡辟。是以三纪
于兹,群材辐凑,或一言可纪,必适轮辕;一善可经,每加奖进。庶六合之内靡
然同风,四科之门咸能一贯。何兹意之缅邈,而增修之寂寥。今者举人深乖宿望。
朕之所问,必正经史;卿等所答,咸皆少通。朕以独鉴未周,必资佥议,爱命朝
贤三事,精加详择;咸以为阙于聚学,莫可登科。其怀材抱器举人,并放更习学。
其有不对策罗嘉茂,既是白丁,宜于剑南效力。全不答所问崔慎感、刘湾等,勒
为本郡充学生之数,勿许东西。其所举官各量贬殿,以示惩诫。”是通场皆下第
也。然玄宗不因是而废此科,且黜落之举人犹称为“卿等”,既无峻切之文,亦
不为姑息之政,斯得之矣。
○御试黜落
《宋史•仁宗纪》:“嘉二年三月,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
十七人。”亲试举人免黜落始此。《治谋录》曰:“旧制,殿试皆有黜落,临时
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故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弃于殿试
者,自张元以积忿降元昊,为中国患,朝廷始囚其家属,未几复纵之。于是群臣
建议,归咎于殿试。嘉二年,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是一畔逆之士子,为
天下後世士子无穷之利也。阮汉闻言,以张元而罢殿试之黜落,则惩黄巢之乱,
将天下士子无一不登第而後可。”
○殿举
宋初,约周显德之制,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文理纰缪,殿五举。诸
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否,殿三举。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并殿
一举。殿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今之科场有去取而无劝惩,故不才
之人得以旅进。而言此者,世必以为刻薄矣。
《英宗实录》:“宣德十年九月,今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翰林院考试中式者,
送南北国子监读书;不中者,发原籍住廪肄业,以待复试;再不中者,发充吏。
提调教官如例责状。”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设科取士,大抵为恩泽之涂矣。
○进士得人
《唐书•选举志》“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文宗好学
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
恶进士,谓朝廷选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廷事,台阁之
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
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也。
《金史》言:“取士之法,其来不一。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时士君子之
进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慊。此由时君之好尚,故人心之趋向然也。”
宋马永卿言:“本朝取士之路多矣,得人之盛无如进士,至有一榜得宰相数
人者,其间名臣不可胜数,此进士得人之明效也。或曰不然,以本朝崇尚进士,
故天下英才皆人此科。若云非此科不得人,则失之矣,唐开元以前,未尝尚进士
科,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开元以後,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
以此卜之,可以见矣。”
余姚黄宗羲作《明夷待访录》,其《取士篇》曰:“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
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
降而唐宋,其科目不一,士不得与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
《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日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日俊
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迸士之贤者,以告于王,
而定其论,论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禄之。”唐之士及第者未便
解褐人仕,史部又复试之。宋虽登第人仕,然亦止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
判,是其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遗才,严于用则无幸进。今也不然,其取士止
有科举一涂,虽使豪杰之士若屈原、董仲舒、司马相如,杨雄之徒,舍是亦无由
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
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
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流俗之人徒见二百年以来之功名
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科法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第之内既聚此十百万人,
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士之得科第,非科第之能得功名气
节之士也。假使探筹,较其长短而取之,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士亦自有出
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善法邪?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
徒使庸妄之辈充塞天下,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也。我故宽取士之涂,
有科举,有荐举,有大学,有任子,有郡县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
之之严附见焉。”
明初荐辟之法既废,而科举之中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
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
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铨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
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後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
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矣。至于翰林之官,
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崇祯中,天子忽用推知考授编检,而众口交哗,有
“适从何来,遽集于此”之消。呜呼,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
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防微虑始,有国者其为变通之计乎?
○大臣子弟
人主设取士之科,以待寒,诚不宜使大臣子弟得与其间,以示宠遇之私;
而大臣亦不当使其弟子与寒士竞进。魏孝文时,于烈为光禄勋卿,其子登引例求
进,烈上表请黜落,孝文以为有识之言。虽武夫犹知此义也。唐之中叶,朝政渐
非,然一有此事,尚招物议。长庆元年,礼部侍郎钱徽知贡举,中书舍人李宗闵
子婿苏巢、右补阙杨汝士弟殷士,皆及第,为段文昌所奏,指摘榜内郑朗等十四
人,谓之子弟。穆宗乃内出题目重试,落朗等十人,贬徽江州刺史,宗阂剑州刺
史,汝士开江令。会昌四年,权知贡举左仆射王起,奏所放进士有江陵节度使崔
元式甥郑朴、东都留守牛僧儒女婿源重,故相窦易直子缄,监察御史杨收弟严,
试文合格,物议以子弟非之,敕遣户部侍郎翰林学士白敏中覆试,落下三人,唯
放杨严一人,大中元年,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三十三人,其封彦
卿、崔琢、郑延休等三人实有同艺,为时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任,不敢选取。”
诏令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待郎韦琮考覆,敕放及第。大中末、令狐罢相,其子
氵高应进士举。在父未罢相前,拔文解及第,谏议大夫崔垣论氵高干挠主司,侮
弄文法,请下御史台推勘,疏留中不出。
後梁开平三年五月,敕礼部所放进士薛钧是、左司侍郎薛廷男,方持省辖,
固合避嫌,宜令所司落下。宋开宝元年,权知贡举王摧进士合格者十人,陶
子邴名在第六。翼日,人谢,上谓侍臣曰:“闻不能训子,邴安得登第?”
乃命中书覆试,邴复登第。因下诏,自今举人凡关食禄之家,礼部具闻覆试。至
太宗以往,科额日广,登用亦骤,而上下斤斤犹守此格,有人主示公而不取者,
雍熙二年,宰相李之子宗谔、参政吕蒙正之弟蒙亨、盐铁使王明之子扶、度支
使许仲宣之子待问,举进士试,皆人等。上曰:“此并世家,与孤寒竞进,纵以
艺升,人亦谓朕有私。”遂罢之是也。
有人臣守法而自罢者。唐义问用举者召试秘阁,父介引嫌欠之是也。有子弟
恬退而不就者,韩维尝以进士荐礼部,父亿任执政,不就廷试。仁宗患绅奔竞,
谕近臣曰:“恬静守道者旌耀,则躁求者自当知愧。”于是宰相文彦博等言:
“维好古嗜学,安于静退,乞加甄录。”召试学士院,辞不赴,除国子监主簿是
也而赵兀为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亲党于要涂,子弟多处
管库,甚者不使应科举。自安石柄国,持内举不避亲之说,始以子列侍从,由
是循习为常,今宜杜绝其源。”以此为防,犹有若秦桧子喜、孙埙试进士,皆
为第一者。至于有明,此法不讲。又入仕之涂虽不限出身,然非进士一科不能脐
于贵显。于是宦游子弟攘臂而就功名,三百年来惟闻一山阴王文端子中解元,不
令赴会试者,唐宋之风荡然无存。然则宽人仕之涂,而厉科名之禁,不可不加之
意也。
天宝二年,是时海内晏平,选人万计,命吏部侍郎宋遥、苗晋卿考之。遥与
晋卿苟媚朝廷,又无廉洁之操,取舍偷滥,甚为当时所丑。有张者,御史中丞
倚之子,不辨菽麦,假手为判,特升甲科。会下第者尝为蓟令,以其事白于范阳
节度使安禄山。禄山恩宠崇盛,谒请无时,因具奏之。帝乃大集登科人,御花萼
楼,亲试升第者,十无一二焉。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谓之曳白。帝大
怒,遂贬遥为武当太守,晋卿为安康太守,复贬倚为淮阳大守。诏曰:“庭闱之
间,不能训子;选调之际,乃以托人。士子皆以为戏笑,或托于诗赋讽刺。”考
判官礼部郎中裴フ、起居舍人张ピ、监察御史宋昱、左拾遗孟朝,皆贬官岭外。
《石林燕语》曰:“国初,贡举法未备,公卿子弟多艰于进取,盖恐其请托
也。范果鲁公之兄子见知陶、窦仪,皆待以甲科。会有言世禄之家不当与寒
争科名者,遂不敢就试。李内翰宗谔己过省,以文正为相,因唱名辞疾不敢入,
亦被黜。文正罢相,方再登科。天禧後,立法,有官人试不中者皆科私罪,仍限
以两举。庆历以来,条令日备。有官人仍别立额,于是进取者始自如矣。”
谢在杭《五杂俎》曰:“宋初进士科,法制稍密,执政子弟多以嫌,不令举
进士,有过省而不敢就殿试者。庆历中,王伯庸为编排官,其内弟刘原父廷试第
一,以嫌,自列降为第二。今制,惟知贡举典试者宗族不得人,其它诸亲不禁也。
执政子弟擢上第者相望不绝,顾其公私何如耳。杨用修作状头,天下不以为私,
与江陵诸子异矣。万历癸未,苏工部浚人闱,取李相公廷机为首卷,二公少同笔
砚,至相善也,然苏取之不以为嫌,李魁天下而人无问言,公也。庚戌之役,汤
庶子宾尹素知韩太史敬,拔之高等,而其後议论蜂起,座主门生皆坐褫职。夫韩
之才诚高,而汤之取未为失人,但心迹难明,卒至两败,亦可惜也,然科场之法
自是日益多端矣。”
○北卷
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此调停之术,而非造就之方。夫北人,自
宋时即云: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举人,拙于文辞声律。况又更金、元
之乱,文学一事不及南人久矣。今南人教小学,先令属对,犹是唐宋以来相传旧
法,北人全不为此,故求其习比偶、调平仄者,千室之邑几无一二人。而八股之
外,一无所通者,比比也。愚幼时《四书》本经俱读全注。後见庸师应生,欲速
其成,多为删抹,而北方则有全不读者。欲令如前代之人,参伍诸家之注疏而通
其得失,固数百年不得一人,且不知《十二经》注疏为何物也。间有一、二、五
经刻本,亦多脱文误字,而人亦不能辨,此古书善本绝不至于北方,而蔡虚斋、
林次崖诸经学训诂之儒皆出于南方也。故今日北方有二患:一曰地荒,二曰人荒。
非大有为之君作而新之,不免于“无田甫田,维善骄骄”之叹也。
汉成帝元延元年七月,诏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
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此古人因地取才,而不限以一科之法也。宋敏求尝
建言:“河北、陕西、河东士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请令转运使
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其亦汉人之意也与?
○糊名
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好为主,如弥封、誊录一切之
制是也。考之唐初,吏部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後以为非委任之方,
罢之。贞元中,陆贽知贡举,访士之有才行者于翰林学士梁肃,肃曰:“崔群虽
少年,他日必至公辅。”果如其言。太和初,礼部侍郎崔郾试迸士东都,吴武陵
出杜牧所赋《阿房宫辞》,请以第一人处之,传》,此知其贤而进之也。张昌龄
举进士,与王公治齐名,皆为考功员外郎王师旦所绌。太宗问其故,对曰:“昌
龄等华而少实,其文浮靡,非令器也。取之则後生劝慕,乱陛下风雅。”帝然之。
温庭筠苦心砚席,尤长于诗赋。初举进士,至京师,人士翕然推重。然士行尘杂,
不修边幅,能逐弦吹之音,为侧艳之词,公卿家无赖子弟裴诚、令狐氵高之徒,
相与υ饮,酣醉终日。由是累年不第。罗隐有诗名,尤长于咏史,然多讥讽,以
故不中第。此知其不可而退之也。《宋史•陈彭年传》言:“景德中,彭年与晁
迥同知贡举,请令有司详定考试条式。真宗命彭年与戚纶参定,多革旧制,专务
防闲。其所取者不复选择文行,止较一日之艺,虽杜绝请托,然置甲等者或非人
望。”《宋白传》言:“初,陈彭年举进士,轻俊,喜谤主司。白知贡举,恶其
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後居近待,为贡举条制,多所关防,盖为白设也。”
《山堂考索》同。盖昔之取士,虽程其一日之文,亦参之以平生之行,而乡评士
论一皆达于朝廷。故《王旦传》言:“翰林学士陈彭年,呈政府科场条目,旦投
之地,曰:‘内翰得官几日,乃欲隔截天下进士!’彭年皇恐而退。”而范仲淹、
苏颂之议,并欲罢弥封、誊录之法,使有司考其素行,以渐复两汉选举之旧。夫
以彭年一人之私,而遵之为数百年之成法,无怪乎繁文日密,而人材日衰。後之
人主非有重门洞开之心胸,不能起而更张之矣。《册府元龟》“唐宪宗元和二年
十二月,敕自今以後,州府所送进士,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
或曾任州府小使一事,不合人清流者,虽薄有词艺,并不得申送。如举送以後事
发,长吏停见任及已停替者殿二年,本试官及司功官并贬降。”是进一不肖之人,
考试之官皆有责焉。今则藉口于糊名,而曰:“吾衡其文,无由知其人也。”是
教之崇败行之人而代为之追其罪也。
《容斋四笔》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
者为之荐达,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
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未引试之前,
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文公《与词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
者相知诚深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而无问矣。彼之
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迸贤。如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
侯云长、刘述古、韦群玉此四者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于有成而後止可也。
沈杞、张宏。尉迟汾、李绅、张後馀、李翊,皆出群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
才实。主司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在得中,所与及
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由梁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
其馀则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美谈。”此书在集中不
注岁月。按《摭言》云:“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文,陆惨员外通榜,韩文公荐
十人于亻参,权公凡三榜,共放六人,徐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考之,
贞元十八年,德舆以中书舍人知举,放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
沈妃、李翊登第。十九年,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
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榜,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预其七。元和元年,崔
下放李绅。三年,又放张後馀、张弘。皆与《摭言》合。
○搜索
《旧唐书•李揆传》“乾元初,兼礼部侍郎,言主司取士,多不考实,徒峻
其堤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文史之囿,亦不能搞辞,深昧求贤之意
也。及试进士,请于庭中设《五经》诸史及《切韵》本于床,引贡生谓之曰:
‘大国选士,但务得才,经籍在此,请恣寻检。’”
《舒元舆传》“举进士,见有司钩校苛切,因上书言:‘自古贡士,未有轻
于此者。且宰相公卿由此出,而有司以隶人待之。罗棘遮截,疑其为好,非所以
求忠直也。’又言‘国朝校试,穷微探隐,无所不至,士至露顶跣足以科场,此
先辈所以有投椠而出者。然狡伪之风所在而有,试者亚,而犯者众,桁杨之辱不
足以尽辜。如主司真具别鉴,怀藏满箧,亦复何益?故搜索之法,只足以济主司
之所短,不足以显才士这所长也。’”
今日考试之弊,在乎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好之法有馀。宋元初,御史中丞
刘挚上言:“治天下者,遇人以君子长者之道,则下必有君于长者之行应于上。
若以小人遇之,彼将以小人自为矣。况以此行于学校之间乎?诚能反今日之弊,
而以教化为先,贤才得而治具张,不难致也。”
《金史》:“泰和元年,省臣奏:‘搜简之法虽严,至于解发袒衣,索及耳
鼻,殊失待士之礼。放大定二十九年已尝依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之,
既可防滥,且不亏礼。’从之。”
朱子论学校科举之弊,谓:“上以盗贼待士,士亦以盗贼自处。鼓噪迫胁,
非盗贼而何?嗟夫,三代之制不可见矣,汉唐之事岂难仿而行之者乎?”
○座主门主
贡举之士,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自中唐以後,遂有朋党之祸。会昌
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书覆奏:“奉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兼
题名局席等条,疏进来者。伏以国家设文学之科,求真正之士,所宜行崇风俗,
义本君亲,然後升于朝庭,必为国器。岂可怀赏拔之私惠,忘教化之根源,自谓
门生,遂为朋比?所以时风浸坏,臣节何施?树党背公,靡不由此。臣等议,今
日以往,进士及第,任一度参见有司,向後不得聚集参谒,于有司宅置宴。其曲
江大会朝官及题名局席,并望勒停。”奉敕宜依。後唐长兴元年六月,中书门下
奏:“时论以贡举官为恩门,及以登第为门生。门生者,门弟子也,颜、闵、游、
夏等并受仲尼之训,即是师门。大朝所命,春官不会。教诲举子,是国家贡士,
非宗伯门徒。今後及第人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宋太祖建隆
三年九月丙辰,诏及第举人不得拜知举官子弟及目为恩门、师门,并自称门生。
刘克庄《跋陆放翁帖》云:“余大父著作为京教,考浙漕试;明年考省试。吕成
公卷子皆出本房,家藏大父与成公往还真迹,大父则云‘上覆伯恭兄’,成公则
云‘拜覆著作丈’,时犹未呼座主作先生也。”寻其言,盖宋末已有先生之称。
而至于有明,则遂公然谓之座师,谓之门生,其朋党之祸亦不减于唐时矣。唐时
风俗之敝,杨复恭至谓昭宗为门生天子。唐崔佑甫议,以为自汉徐孺子于故举主
之丧,徒步千里而行一祭,厚则厚矣,其于传继非可也,历代莫之非也。汉书•
樊传》言:“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当时即有此说。近日张荆州
九龄又刻石而美之。于是後来之受举为参佐者,报恩之分往往过当,或挠我王宪,
舍其亲戚之罪负,举其不令子孙以窃名位,背公死党,兹或近之。时论从而与之,
通人又不救,遂往而不返。夫参佐之于举主,犹蒙顾盼之恩,被话言之奖,陶熔
成就,或资其力,昔人且有党比之讥。若科场取士,只凭所试之文,未识其名,
何有师生之分?至于市权挠法,取贿酬恩,枝蔓纠连,根抵磐互,官方为之浊乱,
士习为之颓靡,其与汉人笃交念故之谊抑何远哉!
《风俗通》记弘农太守吴匡,为司空王琼所举。班诏劝耕,道于渑池,闻琼
薨,即发丧制服,上病,载辇车还府。论之曰:“剖符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
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而猥顾私恩,做狠自遂。若宫车晏驾,何
以过兹?”论者不察,而归之厚。司空袁周阳,举苟慈明有道;太尉邓伯条,举
訾孟直方正。二公薨,皆制齐衰。若此类者非一,然苟皆通儒,于义足责。或举
者名位斥落,子孙无继,多不亲至。然则隆情由乎显阀,薄报在乎衰门。此又私
恩之一变,古今同慨者矣。
《後汉书》“周景为河内太守,好贤爱士。每至岁时,延请举吏人上後堂,
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赠送什物,无不克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
异。”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南,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
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偏积一门?”是二公者,在人情虽有厚薄之殊,而意
趣则有公私之别矣。
《记》言:“赵文子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
子焉。”呜呼!吾见今之举士者,交利而已,属子而已。
○举主制服
《杂记》曰:“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
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
始也,有君命焉尔也。”此虽前仕管氏,亦以举主而服之,然孔子以为有君命则
可,盖亦有所不尽然之辞。
○同年
今人以同举为同年。唐宪宗问李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
年乃九州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後相识,情于何有然?”穆宗欲诛皇甫
铺,而宰相令狐楚、萧悦以同年进士保护之矣。按汉人已有之。《後汉书•李固
传》云:“有同岁生,得罪于冀,”《风俗通》云:“南阳五世公为广汉太守,
与司徒长史段辽叔同岁。”又云:“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又云:“萧令吴
斌,与司让韩演同岁。”《三国志•魏武帝纪》云:“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
汉《敦煌长吏武班碑》云:“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惟昔日同岁。”《郎署
考廉柳敏碑》云:“县长同岁健为属国赵台公。”《晋书•陶侃传》:“侃与陈
敏同郡,又同岁举吏。”其云同岁,盖即今之同年也。私恩结而公义衰,非一世
之故矣。
○先辈
先辈乃同试而先得第者之称。程氏《演繁露》曰:“《通典》:魏文帝黄初
五年,立大学于洛阳。时慕学者始诣太学,为门人。满一岁,试通一经者称弟子;
不通一经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者听随後辈试,试通
二经亦得补掌故。满三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第,为太子舍人;不第者随後辈复试,
试通者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高第,为郎中;不通者随後辈
复试,试通亦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摧高第,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後
辈复试,试通亦叙用。”故唐世举人呼已第者为先辈,由此也。今考《吴志•阐
泽传》言:“州里先辈丹阳唐固,修身积学。”《薛综传》言:“零陵赖恭先辈,
仁谨不晓时事。”《晋书•罗宪传》言:“侍宴华林园,诏问蜀大臣子弟,复问
先辈宜时叙用者,宪荐蜀人常忌、杜轸等。”是先辈之称,果起于三国之时。而
唐李肇《国史补》谓互相推敬谓之先辈,此又後人之滥矣。
郑氏《诗•采薇》笺曰:“今蔽生矣,先辈可以行也。”是亦汉未人语。
○出身授官
史言开元以往,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
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文献通考》“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
过二三十人。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人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公三试于吏邵
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禄者。自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上初
即位,思振淹滞,赐进士诸科出身者五百余人,皆先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
第一、第二等进士及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余皆优等注拟,
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大多,用人太骤,不听。此太宗初一天
下,欲以得士之盛跨越前代,荣观史册,而不知侥幸之心,欲速之习,中于士人
者,且数百年,而不可返矣。又考《通典•举人条例》“四经出身,授紧县尉;
判人第三等,授望县尉,五经出身,授望县尉;判人第三等,授畿县尉。进士与
四经同资。”是唐时明经、进士,初除不过县尉。上今代则一人词林,更不外补,
二甲之除犹为部属,崇浮长惰,职此之由。所以一第之後,尽弃其学,而以营升
纳贿为事者,以其得之浅而贵之骤也。其于唐人举士之初制,失之远矣。
《儒林公议》言:“太宗临轩放榜,三五名以前皆出贰郡符,迁擢荣速。陈
尧叟、王曾初中第,即登朝领太史之职,赐以朱黻,尔後状元登第者,不十余年
皆望柄用,人亦以是为当得之也。每殿廷胪传第一,则公卿以下无不耸观,虽至
尊亦注视焉。自崇政殿出东华门,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今代状元及第之
荣,一甲翰林之授,权舆于是矣。
宋初用人之弊有二:进士释褐,不试吏部,一也;献文得旨,召试除官,二
也。今炫文之途已革,而入官之选尚轻,二者之弊其一尚存,似宜仍用唐制。
用八股之人才,而使之理烦治众,此夫子所谓贼夫人之子也。
○恩科
宋时有所谓特奏名者。开宝三年三月庚戌,诏礼部阅进士,及十五举尝终场
者,得司马浦等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谓之恩科。咸平
三年,遂至九百余人。士人恃此,因循不学。故天圣之诏曰:“狃于宽恩,遂隳
素业,苟简成风,甚可耻也。”而元初,知贡举苏轼、孔文仲言:“今特奏者
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外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曹垂老,别无所望,
布在州县,惟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後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
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以此知其无益有损。议者不过谓宜广恩泽,不
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而所至州县举罹其
害,乃即位之初有此过举,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当日之论如此。《语》不
云乎:“及其老也,戒这在得。”故有杖乡之制以尊高年,至仕之节以养廉耻。
若以宾王谒帝之荣,为闵老酬之具,恐所益于儒林者小,而所伤于风俗者多。养
陋识于泥途,快膻情于升斗。岂有赵盂之礼绛人,穆公之思黄发,足以稗君德而
持国是者乎?况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岂可使断断于阙里之旁,攘攘于
桥门之下?宜著为令,凡中式举人,年至六十者,赐第罢归,居家授徒;不中式
者,不许再上。不但减百千默货之人,亦可以劝二三有耻之士,”
汉献帝初平四年,诏曰:“今耆儒年逾六十,去离本土,营求粮资,不得专
业。结童入学,皓首空归,长委农野,永绝荣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罢者,听为
太子舍人。”唐昭宗天复元年,赦文令中书门下选择新及第进士中,有久在名场、
才沾科级、年齿已高者,不拘常例,各授一官。于是礼部侍郎杜德祥奏拣到新及
第进士陈光问年六十九,曹松年五十四,王希羽年七十三,刘象年七十,柯崇年
六十四,郑希颜年五十九,诏光问、松、希羽可秘书省正字,象崇、希颜可太子
较书。此皆前代季朝之政,当丧乱之後,以此慰寒而收物情,非平世之典也。
《实录》:宣德二年六月己卯,行在礼部尚书胡淡奏:“北京国子监生及见
拨各衙门历事者,请令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各
堂上官、六科给事中,公同监官拣选凡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貌陋不堪者,皆罢为
民。”上从之。凡斥去一千九十五人,其南京国子监生亦准此例。三年四月丙辰,
行在吏部尚书蹇义奏:“拣择吏员年五十以上,及人物鄙狠不谙文移者,皆罢为
民。”四年九月甲寅,放南北两京国子监生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者二百五十三人
还乡为民。九年九月戊寅,行在礼部奏:“取天下生员年四十五以上者考试,其
中者人国子监读书,不中者罢归为民。”宣庙精勤吏治,一时澄清之效如此。後
人不知,即知之亦不肯言矣。
○年齿
《记》曰:“四十曰强而仕,七十曰老而传。”是人生服官之日不过三十年。
汉顺帝阳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
试家法,文史课笺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监四年,令九流
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今则突而弁兮,已厕银黄之列;死期将至,
尚留金紫之班。何补官常,徒隳士习?宜定为中制,二十方许应试,三十方许服
官。年至六十,见任官听其自请致仕,无官之人一切勒停。是虽蚤于占《记》之
十年,要亦不过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复有三年大忧及期丧不得选补之曰,
则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营竞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戊,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兴之士,率记诵虚文,
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才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
治民,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审访,务得博古通今,
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人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今则积习相沿二
三百载,青云之路,跬步可阶。五尺之童,便思奔竞。欲以成人材而厚风俗,难
矣。
○教官
汉成帝阳朔二年,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古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
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遵道德也。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
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元仁宗时,方以科举取士。虞集上议曰:“师道立则善人多。今天下学士,
狠以资格授强,加之诸生之上,而名之日师,有司弗信也,生徒弗信也。如此而
望师道之立,能乎,今莫若使守令,求经明行修为成德之君子者,身师尊之,以
教于其郡邑;其次则求夫操履近正、而不为诡异骇俗者,确守先儒经义师说,而
不敢妄为奇论者,众所敬服而非乡愿之徒者;其次则取乡贡至京师罢归者。当今
之世,欲求成德之人,如上一言者而不可速得;若其次之三言,则十室之邑必有
忠信,亦未至乏才也;而徒用其又次之一言,则亦不过以资格授之,而毫鄙之夫
遂以学官为糊口之地,教训之员名存而实废矣。”明初教职多由儒士荐举。景泰
二年,始准会试不中式举人考授。
天顺三年十二月庚申,建安县老人贺炀言:“朝廷建学立师,将以陶熔士类。
奈何郡邑学校师儒之官,真材实学者百无二三,虚靡廪禄,狠琐贪饕,需求百计,
而受业解惑莫措一辞。师范如此,虽有英才美质,何由而成?至于生徒之中,亦
往往玩忄曷岁年,桃达城阙,待次循资,滥升监学,侵寻老耋,授以一官。但知
为身家之谋,岂复有功名之念?是则朝廷始也聚群而饮啖,终也纵群狼以牧人。
苟不严行考选,则人材日陋,士习日下矣。”上是其言,命巡按御史同布、按二
司分巡官,照提调学校例考之。
太仓陆世仪言:“今世天子以师傅之官为虚衔,而不知执经问道;郡县以簿
书期会为能事,而不知尊贤敬老;学校之师以庸鄙充数,而不知教养之法;党塾
之师以时文章句为教,而不知圣贤之道。慑捷者谓之才能,方正者谓之迂朴。盖
师道至于今而贱极矣,即欲束修自厉,人谁与之?如此而欲望人才之多,天下之
治,不可得矣。”又言:“凡官皆当有品级,惟教官不当有品级,亦不得谓之官。
盖教官者,师也。师在天下则尊于天下,在一国则尊于一国,在一乡则尊于一乡,
无常职,亦无定品,惟德是视。若使之有品级,则仆仆亟拜,非尊师之礼矣。至
其官服亦不可同于职官,当别制为古冠服,如深衣幅中及忠靖中之类,仍以乡、
国、天下为等。庶师道日振,儒风日振,而圣人之徒出矣。”按《宋史》黄祖爵
言:“抱道怀德之士,多不应科目,老于韦布。乞访其学行修明,孝友纯笃者,
县荐之州,州延之庠序,以表率多士。其卓行尤异者,州以名闻,是亦乡举里选
之意,”而朱子亦云:“须是罢堂除及注授教官,请本州乡先生为之,年未四十,
不得任教官。”昔人之论即已及此。
《孟县志》曰:“高皇帝定天下,诏府卫州县各立学,置师一人或二人,必
择经明行修者署之。有能举其职而最书于朝者,或擢为国子祭酒及翰林侍从之职。
英宗以後,始著为令:府五人,州四人,县三人,例录天下岁贡之士为之,间有
由举人、进士除授者。而其至也,州县长官及监司之临者,率以簿书升斗之吏视
之,不复崇以体貌,是以其望易狎,而其气易衰。即有一二能诵法孔子,以师道
闻,而得荐擢者,亦不过授以州县之吏而止。其取之也太滥,其待之也大卑,而
其禄之也太轻,无怪乎教术之不兴,而人才之难就矣。”
士风之薄始于纳卷就试,师道之亡始于赴部候选,梁武帝所谓“驱迫廉,
奖成浇竞”者也。有天下者,能反此二事,斯可以养士而兴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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