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in

墨子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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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嘗尚觀於先王之書,先王之書,所以出國家,布施百姓者,憲也。先王之憲,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聽獄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整設師旅,進退師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是故子墨子言曰:“吾當未鹽數,天下之良書不可盡計數,大方論數,而五者是也。今雖毋求執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錯乎?今用執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義,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誶也。說百姓之誶者,是滅天下之人也”。然則所為欲義在上者,何也?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萬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湯封於亳,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移則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昔者文王封於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則,是以近者安其政,遠者歸其德。聞文王者,皆起而趨之。罷不肖股肱不利者,處而願之曰:‘柰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則吾利,豈不亦猶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鄉者言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萬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5
非命上:
是故古之聖王發憲出令,設以為賞罰以勸賢,是以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則不盜竊,守城則不崩叛,君有難則死,出亡則送。此上之所賞,而百姓之所譽也。執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是故入則不慈孝於親戚,出則不弟長於鄉里,坐處不度,出入無節,男女無辨。是故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崩叛,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送。此上之所罰,百姓之所非毀也。執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以此為君則不義,為臣則不忠,為父則不慈,為子則不孝,為兄則不良,為弟則不弟,而強執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6
非命上:
然則何以知命之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窮民,貪於飲食,惰於從事,是以衣食之財不足,而飢寒凍餒之憂至,不知曰‘我罷不肖,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貧’。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心涂之辟,不順其親戚,遂以亡失國家,傾覆社稷,不知曰‘我罷不肖,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於仲虺之告曰:‘我聞于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惡,龔喪厥師。’此言湯之所以非桀之執有命也。於太誓曰:‘紂夷處,不用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漏,天亦縱棄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紂執有命也。今用執有命者之言,則上不聽治,下不從事。上不聽治,則刑政亂;下不從事,則財用不足,上無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無以降綏天下賢可之士,外無以應待諸侯之賓客,內無以食飢衣寒,將養老弱。故命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而強執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7
非命上: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非命中》



1
非命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由文學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若言而無義,譬猶立朝夕於員鈞之上也,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偽,未可得而識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聖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書;用之柰何,發而為刑。此言之三法也。
2
非命中: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則未嘗有也。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古之聖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憲布令以教誨,明賞罰以勸沮。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為不然,昔者,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變政而民易教,其在湯武則治,其在桀紂則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政也,則豈可謂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3
非命中: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後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今故先生對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長之賞,下得其百姓之譽。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流傳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見命焉。
4
非命中: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繆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敺騁田獵畢弋,內沈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使下不親其上,是故國為虛厲,身在刑僇之中,不用曰:我罷不肖,‘我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雖昔也三代之窮民,亦由此也。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長,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使身至有饑寒凍餒之憂,必不能曰:‘我罷不肖,我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窮。’雖昔也三代之偽民,亦猶此也。繁飾有命,以教眾愚樸人久矣。聖王之患此也,故書之竹帛,琢之金石,於先王之書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惡,用闕師。’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也,湯與仲虺共非之。先王之書太誓之言然曰:‘紂夷之居,而不用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務。”天不亦棄縱而不葆。’此言紂之執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也。有於三代不國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國亦言命之無也。於召公之執令於然,且:“‘敬哉!無天命,惟予二人,而無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於商、夏之詩書曰:‘命者暴王作之。’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當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執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非命下》



1
非命下: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則必可而不先立儀而言。若不先立儀而言,譬之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為雖有朝夕之辯,必將終未可得而從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謂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惡乎考之?考先聖大王之事。惡乎原之?察眾之耳目之請?惡乎用之?發而為政乎國,察萬民而觀之。此謂三法也。
2
非命下:
故昔者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務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之人而教之為善。是故出政施教,賞善罰暴。且以為若此,則天下之亂也,將屬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將屬可得而定也。若以為不然,昔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當此之時,世不渝而民不易,上變政而民改俗。存乎桀紂而天下亂,存乎湯武而天下治。天下之治也,湯武之力也;天下之亂也,桀紂之罪也。若以此觀之,夫安危治亂存乎上之為政也,則夫豈可謂有命哉!故昔者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使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亂者得治’,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夫豈可以為命哉?故以為其力也!今賢良之人,尊賢而好功道術,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賞,下得其萬民之譽,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亦豈以為其命哉?又以為力也!然今夫有命者,不識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與?若以說觀之,則必非昔三代聖善人也,必暴不肖人也。然今以命為有者,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於此乎,不而矯其耳目之欲,而從其心意之辟,外之敺騁、田獵、畢弋,內湛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廟。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聽治不強’,必曰‘吾命固將失之’。雖昔也三代罷不肖之民,亦猶此也。不能善事親戚君長,甚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是以身有陷乎飢寒凍餒之憂。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從事不強’,又曰‘吾命固將窮。’昔三代偽民亦猶此也。
3
非命下:
昔者暴王作之,窮人術之,此皆疑眾遲樸,先聖王之患之也,固在前矣。是以書之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何書焉存?禹之總德有之曰:‘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心,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彼用無為有,故謂矯,若有而謂有,夫豈為矯哉!昔者,桀執有命而行,湯為仲虺之告以非之。太誓之言也,於去發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鑑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昔紂執有命而行,武王為太誓、去發以非之。曰: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從十簡之篇以尚,皆無之,將何若者也?”
4
非命下: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為文學出言談也,非將勤勞其惟舌,而利其脣呡也,中實將欲其國家邑里萬民刑政者也。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聽獄治政,終朝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治,不強必亂;強必寧,不強必危,故不敢怠倦。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殫其思慮之知,內治官府,外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貴,不強必賤;強必榮,不強必辱,故不敢怠倦。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故不敢怠倦。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強乎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捆布縿,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煖,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今雖毋在乎王公大人,蕢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則必怠乎聽獄治政矣,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農夫必怠乎耕稼樹藝矣,婦人必怠乎紡績織紝矣。王公大人怠乎聽獄治政,卿大夫怠乎治官府,則我以為天下必亂矣。農夫怠乎耕稼樹藝,婦人怠乎紡織績紝,則我以為天下衣食之財將必不足矣。若以為政乎天下,上以事天鬼,天鬼不使;下以持養百姓,百姓不利,必離散不可得用也。是以入守則不固,出誅則不勝,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共抎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此也。”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有命者之言,不可不強非也。曰: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非仁者之言也。今之為仁義者,將不可不察而強非者,此也。”

38
卷九:
非儒上

《非儒下》



1
非儒下: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言親疏尊卑之異也。其禮曰:“喪父母三年,妻,後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親疏為歲月之數,則親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後子與父同也。若以尊卑為歲月數,則是尊其妻子與父母同,而親伯父宗兄而卑子也,逆孰大焉。其親死,列尸弗斂,登屋窺井,挑鼠穴,探滌器,而求其人矣。以為實在則贛愚甚矣;如其亡也必求焉,偽亦大矣!取妻,身迎,袨端為僕,秉轡授綏,如仰嚴親,昏禮威儀,如承祭祀。顛覆上下,悖逆父母,下則妻子,妻子上侵事親,若此可謂孝乎?儒者:“迎妻,妻之奉祭祀,子將守宗廟,故重之。”應之曰:“此誣言也,其宗兄守其先宗廟數十年,死喪之其,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則喪妻子三年,必非以守奉祭祀也。夫憂妻子以大負絫,有曰‘所以重親也’,為欲厚所至私,輕所至重,豈非大姦也哉!”
2
非儒下:
有強執有命以說議曰:“壽夭貧富,安危治亂,固有天命,不可損益。窮達賞罰幸否有極,人之知力,不能為焉。”群吏信之,則怠於分職;庶人信之,則怠於從事。吏不治則亂,農事緩則貧,貧且亂政之本,而儒者以為道教,是賊天下之人者也。
3
非儒下:
且夫繁飾禮樂以淫人,久喪偽哀以謾親,立命緩貧而高浩居,倍本棄事而安怠傲,貪於飲食,惰於作務,陷於飢寒,危於凍餒,無以違之。是若人氣,鼸鼠藏,而羝羊視,賁彘起。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夫夏乞麥禾,五穀既收,大喪是隨,子姓皆從,得厭飲食,畢治數喪,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為,恃人之野以為尊,富人有喪,乃大說,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4
非儒下:
儒者曰:“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應之曰:“所謂古之言服者,皆嘗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則非君子也。然則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後仁乎?”
5
非儒下:
又曰:“君子循而不作。”應之曰:“古者羿作弓,杼作甲,奚仲作車,巧垂作舟,然則今之鮑函車匠皆君子也,而羿、杼、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則其所循皆小人道也?”
6
非儒下:
又曰:“君子勝不逐奔,揜函弗射,施則助之胥車。”應之曰:“若皆仁人也,則無說而相與。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無故從有故也,弗知從有知也,無辭必服,見善必遷,何故相?若兩暴交爭,其勝者欲不逐奔,掩函弗射,施則助之胥車,雖盡能猶且不得為君子也。意暴殘之國也,聖將為世除害,興師誅罰,勝將因用儒術令士卒曰毋逐奔,揜函勿射,施則助之胥車。”暴亂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是為群殘父母,而深賤世也,不義莫大焉!”
7
非儒下:
又曰:“君子若鍾,擊之則鳴,弗擊不鳴。應之曰:“夫仁人事上竭忠,事親得孝,務善則美,有過則諫,此為人臣之道也。今擊之則鳴,弗擊不鳴,隱知豫力,恬漠待問而後對,雖有君親之大利,弗問不言,若將有大寇亂,盜賊將作,若機辟將發也,他人不知,己獨知之,雖其君親皆在,不問不言。是夫大亂之賊也!以是為人臣不忠,為子不孝,事兄不弟,交,遇人不貞良。夫執後不言之朝物,見利使己雖恐後言,君若言而未有利焉,則高拱下視,會噎為深,曰:‘唯其未之學也。’用誰急,遺行遠矣。夫一道術學業仁義者,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施周偏,近以脩身,不義不處,非理不行,務興天下之利,曲直周旋,利則止,此君子之道也。以所聞孔某之行,則本與此相反謬也。”
8
非儒下:
齊景公問晏子曰:“孔子為人何如?”晏子不對,公又復問,不對。景公曰:“以孔某語寡人者眾矣,俱以賢人也。今寡人問之,而子不對,何也?”晏子對曰:“嬰不肖,不足以知賢人。雖然,嬰聞所謂賢人者,入人之國必務合其君臣之親,而弭其上下之怨。孔某之荊,知白公之謀,而奉之以石乞,君身幾滅,而白公僇。嬰聞賢人得上不虛,得下不危,言聽於君必利人,教行下必於上,是以言明而易知也,行明而易從也,行義可明乎民,謀慮可通乎君臣。今孔某深慮同謀以奉賊,勞思盡知以行邪,勸下亂上,教臣殺君,非賢人之行也;入人之國而與人之賊,非義之類也;知人不忠,趣之為亂,非仁義之也。逃人而後謀,避人而後言,行義不可明於民,謀慮不可通於君臣,嬰不知孔某之有異於白公也,是以不對。”景公曰:“嗚乎!貺寡人者眾矣,非夫子,則吾終身不知孔某之與白公同也。”
9
非儒下:
孔某之齊見景公,景公說,欲封之以尼谿,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下;好樂而淫人,不可使親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機服勉容,不可使導眾。孔某盛容脩飾以蠱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以示儀,務趨翔之節以觀眾,博學不可使議世,勞思不可以補民,絫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財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眾。今君封之,以利齊俗,非所以導國先眾。”公曰:“善!”於是厚其禮,留其封,敬見而不問其道。孔某乃恚,怒於景公與晏子,乃樹鴟夷子皮於田常之門,告南郭惠子以所欲為,歸於魯。有頃,閒齊將伐魯,告子貢曰:“賜乎!舉大事於今之時矣!”乃遣子貢之齊,因南郭惠子以見田常,勸之伐吳,以教高、國、鮑、晏,使毋得害田常之亂,勸越伐吳。三年之內,齊、吳破國之難,伏尸以言術數。孔某之誅也。
10
非儒下:
孔某為魯司寇,舍公家而奉季孫。季孫相魯君而走,季孫與邑人爭門關,決植。
11
非儒下:
孔某窮於蔡陳之閒,藜羹不糝,十日,子路為享豚,孔某不問肉之所由來而食;號人衣以酤酒,孔某不問酒之所由來而飲。哀公迎孔子,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進,請曰:“何其與陳、蔡反也?”孔某曰:“來!吾語女,曩與女為苟生,今與女為苟義。”夫飢約則不辭妄取,以活身,贏飽則偽行以自飾,汙邪詐偽,孰大於此!
12
非儒下:
孔某與其門弟子閒坐,曰:“夫舜見瞽叟孰然,此時天下圾乎!周公旦非其人也邪?何為舍其家室而託寓也?”孔某所行,心術所至也。其徒屬弟子皆效孔某。子貢、季路輔孔悝亂乎衛,陽貨亂乎齊,佛肸以中牟叛,桼雕刑殘,莫大焉。夫為弟子後生,其師,必脩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後已。今孔某之行如此,儒士則可以疑矣。
《卷十》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經上》



1
經上:
故,所得而後成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1無之必不2然,若見之成見也。屬於:[邏輯]
1. 然,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之必不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經上:
體,分於兼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屬於:[幾何學]
3
經上:
知,材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屬於:[知識論]
4
經上:
慮,求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慮: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屬於:[知識論]
5
經上:
知,接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屬於:[知識論]
6
經上:
𢜔,明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𢜔1:𢜔2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屬於:[知識論]
1. 𢜔 : 原錯為“恕”。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𢜔 : 原錯為“恕”。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7
經上:
仁,體愛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仁:愛己者,非為用己也。不若愛馬。著若明。1屬於:[倫理]
1. 著若明。 : 刪除。 衍文。 孫詒讓《墨子閒詁》
8
經上:
義,利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義:志以天下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屬於:[倫理]
9
經上:
禮,敬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禮:貴者公,賤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異論也。屬於:[倫理]
10
經上:
行,為也。

經說上:
行:所為不差1名,行也;所為差2名,巧也。若為盜。
1. 差 : 原錯為“善”。
2. 差 : 原錯為“善”。
11
經上:
實,榮也。

經說上:
實:其志氣之見也,使人知1己。不若金聲玉服。
1. 知 : 原錯為“如”。
12
經上:
忠,以為利而強君1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忠:不利,弱子亥足將入止容。屬於:[倫理]
1. 君 : 原錯為“低”。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3
經上:
孝,利親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孝:以親為芬,而能能利親。不必得。屬於:[倫理]
14
經上:
信,言合於意也。

經說上:
信:不以其言之當也,使人視城得金。
15
經上:
佴,自作也。

經說上:
佴:與人遇,人衆,循。
16
經上:
狷,作嗛也。

經說上:
狷:為是為是之台彼也,弗為也。
17
經上:
廉,作非也。

經說上:
廉:己惟為之,知其恥也。
18
經上:
令,不為所作也。

經說上:
所令非身弗行。
19
經上:
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

經說上:
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
20
經上:
勇,志之所以敢也。

經說上:
勇:以其敢於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於彼也,害之。
21
經上:
力,刑之所以奮也。

經說上:
力:重之謂,下與重,奮也。
22
經上:
生,刑與知處也。

經說上:
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
23
經上:
臥,知無知也。

經說上:
臥:
24
經上:
夢,臥而以為然也。

經說上:
夢:
25
經上:
平,知無欲惡也。

經說上:
平:惔然。
26
經上:
利,所得而喜也。

經說上:
利:得是而喜,則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
27
經上:
害,所得而惡也。

經說上:
害:得是而惡,則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
28
經上:
治,求得也。

經說上:
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
29
經上:
譽,明美也。

經說上:
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30
經上:
誹,明惡也。

經說上:
誹:必其行也,其言之忻。
31
經上:
舉,擬實也。

經說上:
舉:告以之1名,舉彼實故也2。
1. 之 : 原錯為“文”。
2. 故也 : 原錯為“也故”。
32
經上:
言,出舉也。

經說上:
言:言也者,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苦畫俿也。言也謂,言猶名1致也。
1. 名 : 原錯為“石”。
33
經上:
且,言然也。

經說上:
且:自前曰且,自後曰已。方然亦且。若石者也。1
1. 若石者也。 : 刪除。 衍文。
34
經上:
君,臣萌通約也。

經說上:
君:以若名者也。
35
經上:
功,利民也。

經說上:
功:不待時,若衣裘。
36
經上:
賞,上報下之功也。

經說上:
賞上報下之功也。1:
1. 上報下之功也。 : 從第37條移到此處。
37
經上:
罪,犯禁也。

經說上:
罪:不在禁,惟害無罪,殆姑。上報下之功也。1
1. 上報下之功也。 : 移到第36條。
38
經上:
罰,上報下之罪也。

經說上:
罰:上報下之罪也。
39
經上:
同,異而俱於之一也。

經說上:
侗:二人而俱見是楹也,若事君。
40
經上:
久,彌異時也。

經說上:
久:古今旦莫。
41
經上:
宇,彌異所也。

經說上:
宇:東西家南北。
42
經上:
窮,或有前不容尺也。

經說上:
窮:或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
43
經上:
盡,莫不然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盡:俱1止動。屬於:[邏輯]
1. 俱 : 原錯為“但”。
44
經上:
始,當時也。

經說上:
始:時或有久,或無久,始當無久。
45
經上:
化,徵易也。

經說上:
化:若蛙為鶉。
46
經上:
損,偏去也。

經說上:
損:偏去也者兼之體也。其體或去或存,謂其存者損。
47
經上:
大益。

經說上:

48
經上:
環1,俱柢2。

經說上:
環3:俱柢4也。
1. 環 : 原錯為“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俱柢 : 原錯為“稹秖”。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環 : 原錯為“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 俱柢 : 原錯為“昫民”。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9
經上:
庫,易也。

經說上:
庫:區穴若斯貌常。
50
經上:
動,或徒1也。

經說上:
動:偏祭徙者,戶樞免瑟。
1. 徒 : 原錯為“從”。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51
經上:
止,以久也。

經說上:
止:無久之不止,當牛非馬,若矢過楹。有久之不止,當馬非馬,若人過梁。
52
經上:
必,不已也。

經說上:
必:謂台執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53
經上:
平,同高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54
經上:
同長,以正相盡也。

經說上:
同:楗1與狂之同長也。
1. 楗 : 原錯為“捷”。
55
經上:
中,同長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心中:自是往相若也。屬於:[幾何學]
56
經上:
厚,有所大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厚:惟無所大。屬於:[幾何學]
57
經上:
日中,正南也。

經說上:

58
經上:
直,參也。

經說上:

59
經上:
圜,一中同長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圜:規寫交也。屬於:[幾何學]
60
經上:
方,柱隅四讙也。

經說上:
方:矩見交也。屬於:[幾何學]
61
經上:
倍,為二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倍:二尺與尺但去一。屬於:[幾何學]
62
經上:
端,體之無厚1最前者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端:是無間2也。屬於:[幾何學]
1. 厚 : 原錯為“序”。
2. 間 : 原錯為“同”。
63
經上:
有間,中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有間:謂夾之者也。屬於:[幾何學]
64
經上:
間,不及旁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間:謂夾者也。尺前於區穴而後於端,不夾於端與區内。及及非齊之,及也。屬於:[幾何學]
65
經上:
纑,間虛也。

經說上:
纑:間虛也者,兩木之間,謂其無木者也。
66
經上:
盈,莫不有也。

經說上:
盈:無盈無厚。
67
經上:
堅白,不相外也。

經說上:
於石1無所往而不得,得二,堅。異處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1. 石 : 原錯為“尺”。
68
經上:
攖,相得也。

經說上:
攖:尺與尺俱不盡,端與端俱盡。尺與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攖相盡,體攖不相盡。端。
69
經上:
仳1,有以相攖,有不相攖也。

經說上:
仳:兩有端而后可。
1. 仳 : 原錯為“似”。
70
經上:
次,無間而不攖攖也。

經說上:
次:無厚而后可。
71
經上:
法,所若而然也。

經說上:
法:意、規、員三也,俱可以為法。
72
經上:
佴,所然也。

經說上:
佴:然也者,民若法也。
73
經上:
說,所以明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74
經上:
彼1,不可兩不可也。

經說上:
彼:凡牛、樞非牛,兩也。無以非也。
1. 彼 : 原錯為“攸”。
75
經上:
辯,爭彼也。辯勝,當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辯:或謂之牛,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不俱當,必或不當,不若當犬。屬於:[邏輯]
76
經上:
為,窮知而縣於欲也。

經說上:
欲𩁥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無遺,於其害也,而猶欲𩁥之,則離之是猶食脯也。騷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騷,是不可以所疑止所欲也。廧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趨之而得,則弗趨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觀“為,窮知而𠐴於欲”之理,𩁥脯而非智也,𩁥指而非愚也,所為與不所與為相疑也,非謀也。
77
經上:
已,成、亡。

經說上:
已:為衣,成也;治病,亡也。
78
經上:
使,謂、故。屬於:[邏輯]

經說上:
使:令,謂“謂”也,不必成。濕,“故”也,必待所為之成也。屬於:[邏輯]
79
經上:
名,達、類、私。屬於:[邏輯]

經說上:
名:物,達也。有實必待之名1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2灑。屬於:[邏輯]
1. 之名 : 原錯為“文多”。
2. 字 : 原錯為“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80
經上:
謂,移、舉、加。

經說上:
謂:狗、犬,命也。狗犬,舉也。叱狗,加也。
81
經上:
知,聞、說、親,名、實、合、為。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傳受之,聞也;方不彰,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志行,為也。屬於:[知識論]
82
經上:
聞,傳、親。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聞: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屬於:[知識論]
83
經上:
見,體、盡。

經說上:
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
84
經上:
合,正、宜、必。

經說上:
合1:兵立反中、志工,正也;臧之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聖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
1. 合 : 原錯為“古”。
85
經上:
欲正權利,且惡正權害。

經說上:
仗者,兩而勿偏。
86
經上:
為,存、亡、易、蕩、治、化。

經說上:
為:早台,存也。病,亡也。買鬻,易也。霄盡,蕩也。順長,治也。蛙買,化也。
87
經上:
同,重、體、合、類。屬於:[邏輯]

經說上:
同:二名一實,重同也。不外於兼,體同也。俱處於室,合同也。有以同,類同也。屬於:[邏輯]
88
經上:
異,二、不體、不合、不類。屬於:[邏輯]

經說上:
異:二必異,二也。不連屬,不體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類也。屬於:[邏輯]
89
經上:
同異交得放有無。

經說上:
同異交得:於福家良恕,有無也。比度,多少也。免軔還園,去就也。鳥折用桐,堅柔也。劍尤甲1,死生也。處室子子2母,長少也。兩絕勝,白黑也。中央旁也。論、行、學、實,是非也。雞3宿,成未也。兄弟,俱適也。身處志往,存亡也。霍,為姓故也。賈宜,貴賤也。
1. 甲 : 原錯為“早”。
2. 子 : 刪除。 衍文。
3. 雞 : 原錯為“難”。
90
經上:
聞,耳之聰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91
經上:
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經說上:

92
經上:
言,口之利也。

經說上:

93
經上:
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

經說上:

94
經上:
諾,不一、利用。

經說上:
諾:超、誠1、負2、正3也。相從、相去、先知、是、可,五色。長短、前後、輕重援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4。
1. 誠 : 原錯為“城”。
2. 負 : 原錯為“員”。
3. 正 : 原錯為“止”。
4. 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 從第100條移到此處。
95
經上:
服,執誽。音利。1

經說上:
執服難。成言條成之,九則求執之。
1. 音利。 : 刪除。 畢沅注:“‘音利’二字舊注,未詳其義”。
96
經上:
巧轉則求其故。屬於:[邏輯]

經說上:

97
經上:
法同,則觀其同。屬於:[邏輯]

經說上:
法:法取同,觀巧傳。屬於:[邏輯]
98
經上:
法異,則觀其宜。屬於:[邏輯]

經說上:
法:取此擇彼,問故觀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止黑人,與以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心愛人,是孰宜?屬於:[邏輯]
99
經上:
止,因以別道。屬於:[邏輯]

經說上:
止1:彼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屬於:[邏輯]
1. 止 : 原錯為“心”。
100
經上:
正,無非。

經說上:
若聖人有非而不非。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1
1. 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 移到第94條。

《經下》

相關資源

101
經下:
止,類以行之1。說在同。屬於:[邏輯]

經説下:
止: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屬於:[邏輯]
1. 之 : 原錯為“人”。
102
經下:
推類之難,說在之大小。屬於:[邏輯]

經説下:
謂四足獸,與牛馬1與,物盡異2,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則俱。屬於:[邏輯]
1. 牛馬 : 原錯為“生鳥”。
2. 異 : 原錯為“與”。
103
經下:
物盡同名:二與鬥,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夫與履。

經説下:
馬1麋同名俱鬥、不俱二,二與鬥也。包肝肺,子愛也。橘、茅,食與招也。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白與視也。為麗不必麗,不必麗與暴也,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衣為屨,夫與屨也。
1. 馬 : 原錯為“為”。
104
經下:
一偏棄之,謂而固是也,說在因。

經説下:
二與一亡,不與一在,偏去未。有之1實也,而後謂之;無之2實也,則無謂也。不若敷與美,謂是則是固美也,謂也則是非美。無謂則報也。
1. 之 : 原錯為“文”。
2. 之 : 原錯為“文”。
105
經下:
不可偏去而二,說在見與俱、一與二、廣與修1。

經説下:
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廣修堅白。
1. 修 : 原錯為“循”。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06
經下:
不能而不害。說在害。

經説下:
舉不重不與箴,非力之任也;為握者之觭倍,非智之任也。若耳目。
107
經下:
異類不吡,說在量。屬於:[邏輯]

經説下:
異: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麋與霍孰高?麋與霍孰霍?蟬與瑟孰瑟?屬於:[邏輯]
108
經下:
偏去莫加少,說在故。

經説下:
偏:俱一無變。屬於:[邏輯]
109
經下:
假必誖,說在不然。屬於:[邏輯]

經説下:
假:假必非也而後假。狗,假霍也,猶氏霍也。屬於:[邏輯]
110
經下:
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物:或傷之,然也;見之,智也。告之,使智也。屬於:[知識論]
111
經下:
疑,說在逢、循、遇、過。

經説下:
疑:逢為務則士,為牛廬者夏寒,逢也。舉之則輕,廢之則重,非有力也。沛從削,非巧也,若石羽,循也。鬥者之敝也,以飲酒,若以日中,是不可智也,愚也。智與?以已為然也與?愚也。
112
經下:
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

經説下:

113
經下:
歐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

經説下:
俱:俱一,若牛馬四足;惟是,當牛馬。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若數指,指五而五一。
114
經下:
宇:或徙,說在長宇久。

經説下:
長宇:徙而有處,宇。宇南北,在旦有在莫,宇徒久。
115
經下:
不堅白,說無久與宇。1在

經説下:
1. 無久與宇。 : 從第116條移到此處。 高亨《墨經校詮》
116
經下:
無久與宇。1堅白,說在因。

經説下:
無堅得白,必相盈也。
1. 無久與宇。 : 移到第115條。 高亨《墨經校詮》
117
經下:
在諸其所然未然者,說在於是推之。

經説下:
在:堯善治,自今在諸古也。自古在之今,則堯不能治也。
118
經下:
景不徙,說在改為。

經説下:
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可1息。
1. 可 : 原錯為“古”。
119
經下:
景二,說在重。

經説下:
景:二光夾一光,一光者景也。
120
經下:
景到,在午有端與景長,說在端。

經説下:
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敝下光,故成景於上。首敝上光,故成景於下。在遠近有端,與於光,故景彰內也。
121
經下:
景迎日,說在摶。

經説下:
日之光反燭人,則景在日與人之間。
122
經下:
景之大小,說在地正遠近。

經説下:
景:木柂,景短大。木正,景長小。火1小於木,則景大於木。非獨小也,遠近。
1. 火 : 原錯為“大”。
123
經下:
臨鑒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說在寡區。

經説下:
臨:正鑒景寡。貌能、白黑、遠近、柂正、異於光。鑒景當俱,就,去亦1當俱,俱用北。鑒者之臭於鑒,無所不鑒。景之臭無數而必過,正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
1. 亦 : 原錯為“尒”。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24
經下:
鑒位,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說在中之外內。

經説下:
鑒:中之內,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起於中緣正而長其直也。中之外,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易。合於中而長其直也。
125
經下:
鑑團,景一天,而必正,說在得。

經説下:
鑒:鑒者近則所鑒大,景亦大;亣1遠,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景過正故招。
1. 亣 : 原錯為“亦”。
126
經下:
負1而不撓,說在勝。

經説下:
負:衡木加重焉而不撓,極勝重也。右校交繩,無加焉而撓,極不勝重也。
衡加重於其一旁必捶,權重相若也。相衡則本短標長,兩加焉重相若,則標必下,標得權也。
1. 負 : 原錯為“貞”。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27
經下:
栔與枝板,說在薄。

經説下:
挈:有力也,引無力也。不正所挈之止於施也,繩制挈之也,若以錐刺之。挈,長重者下,短輕者上,上者愈得,下下者愈亡。繩直權重相若,則正矣。收,上者愈喪,下者愈得,上者權中盡,則遂。
128
經説下:
挈:兩輪高,兩輪為輲,車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載弦其前,載弦其軲,而縣重於其前。是梯挈且挈則行。凡重,上弗挈,下弗收,旁弗劫,則下直杝,或害之也流。梯者不得流直也。今也廢尺於平地,重不下,無旁也。若夫繩之引軲也,是猶自舟中引橫也。
129
經下:
倚者不可正,說在剃。

經説下:
倚:倍、拒、堅、射,倚焉則不正。
130
經下:
推之必往,說在廢材。

經説下:
誰:並石、壘石耳。夾寢者法也。方石去地尺,關石於其下,縣絲於其上,使適至方石。不下,柱也。膠絲去石,挈也;絲絕,引也。木變而名易,收也。
131
經下:
買無貴,說在仮其賈。

經説下:
買:刀、糴相為賈。刀輕則糴不貴,刀重則糴不易。王刀無變,糴有變。歲變糴,則歲變刀。若鬻子。
132
經下:
賈宜則讎,說在盡。

經説下:
賈:盡也者,盡去其以不讎也。其所以不讎去,則讎正。賈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敗邦鬻室嫁子。
133
經下:
無說而懼,說在弗心。

經説下:
無:子在軍,不必其死生;聞戰,亦不必其生。前也不俱,今也懼。
134
經下:
或,過名也,說在實。

經説下:
或:知是之非此也,有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謂此南北,過而以已為然。始也謂此南方,故今也謂此南方。
135
經下:
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誖,說在無以也。

經説下:
知:論之非智無以也。
136
經下:
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屬於:[邏輯]

經説下:
謂:“所謂非同也,則異也。同則或謂之狗,其或謂之犬也;異則或謂之牛,牛或謂之馬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屬於:[邏輯]
137
經下:
無不讓也,不可。說在始。

經説下:
無:讓者酒,未讓始也。不可讓也。
138
經下:
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

經説下:
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139
經下:
有指於二,而不可逃,說在以二絫。

經説下:
有指:子智是,有智是吾所先舉,重則。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舉也,是一。謂“有智焉,有不智焉,可”。若智之,則當指之知告我,則我智之,兼指之以二也。衡指之,參直之也。若曰,“必獨指吾所舉,毋舉吾所不舉”,則者固不能獨指。所欲相不傳,意若未校。且其所智是也,所不智是也,則是智是之不智也,惡得為一?謂而“有智焉,有不智焉”。
140
經下:
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逃臣、狗犬、貴者。

經説下:
所:春也,其執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也。遺者,巧弗能兩也。
141
經下:
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屬於:[邏輯]

經説下:
智:智狗,重智犬,則過;不重,則不過。屬於:[邏輯]
142
經下:
通意後對,說在不知其誰謂也。

經説下:
通:問者曰,“子智𩥡乎?”應之曰,“𩥡何謂也?”彼曰,“𩥡施。”則智之。若不問𩥡何謂,徑應以弗智,則過。且應必應問之時。若應長,應有深淺大常中在兵人長。
143
經下:
所存與者,於存與孰存,駟異說。

經説下:
所: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據在者而問室堂,惡可存也?主室堂而問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一主所存以問存者。
144
經下:
五行毋常勝,說在宜。

經説下:
五:合水土火火。離。然火鑠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水,木離木若識麋輿魚之數,惟所利。
145
經下:
無欲惡之為益損也,說在宜。

經説下:
無:欲惡傷生損壽,說以少連。是誰愛也,嘗多粟。或者欲不有能傷也,若酒之於人也。且智人利人,愛也。則唯智弗治也。
146
經下:
損而不害,說在餘。

經説下:
損:飽者去餘,適足不害。能害飽,若傷麋之無脾也。且有損而后益智者,若虐病之之於虐也。
147
經下:
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智:以目見。而目以火見,而火不見。惟以五路智,久不當,以目見若以火見。屬於:[知識論]
148
經下:
必熱,說在頓。

經説下:
火:謂火熱也,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
149
經下:
知其所以、不知,說在以名、取。

經説下:
智:雜所智與所不智而問之,則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兩智之也。
150
經下:
無不必待有,說在所謂。

經説下:
無:若無焉,則有之而后無;無天陷,則無之而無。
151
經下:
擢慮不疑,說在有無。

經説下:
擢:疑,無謂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文,文死也可。且猶是也。
152
經下:
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說在宜。

經説下:
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後已者,必用工而後已。
153
經下:
均之絕不,說在所均。

經説下:
均:髮均,縣輕重;而髮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
154
經下:
堯之義也,生於今而處於古。而異時。說在所義二。

經説下:
堯:霍,或以名視人,或以實視人。舉友富商也,是以名視人也。指是臛也,是以實視人也。堯之義也,是聲也於今,所義之實處於古。若殆於城門與於臧也。
155
經下:
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說在重。屬於:[邏輯]

經説下:
狗:狗,犬也。謂之殺犬,可。若兩脾。屬於:[邏輯]
156
經下:
使:殷、美,說在使。

經説下:
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殿戈亦使殿,不美,亦使殿。
157
經下:
荊之大,其沈淺也,說在具。

經説下:
荊:沈,荊之見也。則沈淺非荊淺也,若易五之一。
158
經下:
以檻為摶,於以為,無知也。說在意。

經説下:
以:楹之摶也,見之,其於意也不易,先智,意相也。若楹輕於秋,其於意也洋然。
159
經下:
意未可知,說在可用,過仵。

經説下:
段、椎、錐俱事於履,可用也。成繪屢過椎,與成椎過繪屢,同,過仵也。
160
經下:
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住。

經説下:
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
161
經下:
非半,弗斫,則不動。說在端。

經説下:
非: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後取則“端中”也。斫必半,“無”與“非半”,不可斫也。
162
經下:
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

經説下:
可無也:已給則當給,不可無也。久有窮無窮。
163
經下:
正而不可擔,說在摶。

經説下:
正:九,無所處而不中縣,摶也。
164
經下:
宇進無近,說在敷。

經説下:
傴宇不可偏舉,字也。進行者先敷近,後敷遠。
165
經下:
行循以久,說在先後。

經説下:
行:者行者必先近而後遠。遠近修也,先後久也。民行修必久也。
166
經下:
一法者之相與也盡,若方之相合也。說在方。

經説下:
一:方盡類。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類,猶方也。物俱然。
167
經下:
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屬於:[邏輯]

經説下:
牛狂與馬惟異,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無有。曰之與馬不類,用牛有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若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猶牛有齒,馬有尾。屬於:[邏輯]
168
經下:
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屬於:[邏輯]

經説下:
“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則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屬於:[邏輯]
169
經下:
循此循此與彼此同。說在異。屬於:[邏輯]

經説下:
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於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屬於:[邏輯]
170
經下:
唱和同患,說在功。

經説下:
唱無過,無所周,若粺。和無過,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學也。智少而不學,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而不教,功適息。使人奪人衣,罪或輕或重;使人予人酒,或厚或薄。
171
經下:
聞所不知若所知,則兩知之,說在告。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聞: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智若所智也。猶白若黑也,誰勝?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智長。外,親智也;室中,說智也。屬於:[知識論]
172
經下:
以言為盡誖,誖。說在其言。屬於:[邏輯]

經説下:
以:誖,不可也。出入之言可,是不誖,則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當必不審。屬於:[邏輯]
173
經下:
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仮。

經説下:
惟:謂是霍,可。而猶之非夫霍也,謂彼是是也,不可。謂者毋惟乎其謂。彼猶惟乎其謂,則吾謂不行。彼若不惟其謂,則不行也。
174
經下:
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

經説下:
無:“南者有窮則可盡,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智,則可盡不可盡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愛也,誖。”人若不盈先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盡也,盡有窮無難。
175
經下:
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說在明者。

經説下:
不:“二智其數,惡智愛民之盡文也?或者遺乎?”其問也盡問人,則盡愛其所問。若智其數而智愛之盡文也,無難。
176
經下:
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

經説下:

177
經下:
仁義之為內外也,內,說在仵顏。屬於:[倫理]

經説下:
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為內外,所愛利亦不相為內外。其為仁,內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屬於:[倫理]
178
經下:
學之益也,說在誹者。

經説下:
學:也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學之無益也,是教也。以學為無益也,教,悖。
179
經下:
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屬於:[邏輯]

經説下:
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誹,雖少誹,非也。今也謂多誹者不可,是猶以長論短。屬於:[邏輯]
180
經下:
非誹者諄,說在弗非。屬於:[邏輯]

經説下:
不:誹非,己之誹也。不非誹,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屬於:[邏輯]
181
經下:
物甚不甚,說在若是。

經説下:
物:甚長、甚短,莫長於是,莫短於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於是。
182
經下:
取下以求上也,說在澤。

經説下:
取: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處下善於處上,下所請上也。
183
經下:
是是與是同,說在不州。屬於:[邏輯]

經説下:
不是:是則是且是焉。今是不文於是而不於是,故是不之是。不文則是而不文焉。今是不文於是而文與是,故文與是不文同說也。屬於:[邏輯]
《卷十一》

相關資源

《大取》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相關資源

1
大取:
天之愛人也,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屬於:[倫理]

大取:
上天愛人,比聖人愛人要深厚;上天施利給人,比聖人施利給人要厚重。君子愛小人,勝過小人愛君子;君子施利給小人,勝過小人施利給君子。
2
大取:
以臧為其親也,而愛之,非愛其親也;以臧為其親也,而利之,非利其親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欲之,愛其子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屬於:[邏輯]

大取:
認為厚葬是愛父母親的表現,因而喜歡厚葬,這其實并不是愛父母親;認為厚葬對父母親有利,因而以厚葬為利,這并非有利父母親。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是愛兒子的表現,因而音樂被兒子喜歡,這是愛兒子。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有利兒子,因而音樂被兒子欲求,這并非有利兒子。
3
大取:
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權,非為是也,非非為非也。權,正也。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盜人害也。斷指與斷腕,利於天下相若,無擇也;死生利若,一無擇也。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求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為義非為義也。屬於:[邏輯]

大取:
在所做的事體中,衡量它的輕重叫做“權”。權,并不是對的,也不就是錯的,權,是正當的。砍斷手指以保存手腕,那是在利中選取大的,在害中選取小的。在害中選取小的,并不是取●,這是取利。他所選取的,正是別人抓著的。遇上強盜,砍斷手指以免殺身之禍,這是利;遇上強盜,這是害。砍斷手指和砍斷手腕,對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沒有選擇。就是生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沒有選擇。殺一個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殺一個人以利天下;殺死自己以保存天下,這是殺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中衡量輕重叫做“求”。只注重求,是不對的。在害中選取小的,追求合義,并非真正行義。
4
大取:
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諸陳執既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執之所為因,吾所為也。若陳執未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陳執因吾所為也。暴人為我為天之。以人非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

大取:
給暴戾的人說天的意志叫你這樣,而且這是天性,等于對暴戾的人歌頌天的意志是不對的。各種學說既已流傳天下,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釋,那么,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更加發揚光大。如果各種學說沒有流傳天下,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述,那么,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流傳天下。暴戾的人自私自利,卻說是天的意志。把人們認為錯誤的看作正確的,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
5
大取: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於所既有而棄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屬於:[倫理]

大取:
在利中選取大的,不是不得已。在害中選取小的,是不得已。在所未有的事中選取,這是利中選取大的。在已有的東西中舍棄,這是害中選取小的。
6
大取:
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謂倫列。德行、君上、老長、親戚,此皆所厚也。為長厚,不為幼薄。親厚,厚;親薄,薄。親至,薄不至。義厚親,不稱行而顧行。屬於:[倫理]

大取:
義理上可以厚愛的,就厚愛;義理上可以薄愛的,就薄愛。這是所謂無等差的愛。有德行的,在君位的,年長的,親戚之類,這都是應當厚愛的。厚愛年長的,卻不薄愛年幼的。親厚的厚愛;親薄的,薄愛。有至親的,卻沒有至薄的。(儒家的)義是厚愛至親的,不以那人的行為而厚愛或薄愛,而是由親到疏以類而厚愛到薄愛。
7
大取:
為天下厚禹,為禹也。為天下厚愛禹,乃為禹之人愛也。厚禹之加於天下,而厚禹不加於天下。若惡盜之為加於天下,而惡盜不加於天下。

大取:
為天下人而厚愛禹,這是為禹。為天下人厚愛禹,是因為禹能愛天下人。厚愛禹的作為能加利于天下,而厚愛禹并不加利于天下。就象厭惡強盜的行為能加利于天下,而厭惡強盜并不加利于天下。
8
大取:
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屬於:[倫理]

大取:
愛別人并非不愛自己,自己也在所愛之中。自己既在所愛之中,愛也加于自己。無差等的愛自己,也就是愛人。
9
大取:
聖人惡疾病,不惡危難。正體不動,欲人之利也,非惡人之害也。

大取:
聖人厭惡疾病,不厭惡危險艱難。能保重自身,希望人們得到利益,并不是要人們畏避禍害。
10
大取:
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在於臧。屬於:[倫理]

大取:
聖人不以為自己的屋室可以貯藏貨物,就一心一意于貯藏。
11
大取:
聖人不得為子之事。聖人之法死亡親,為天下也。厚親,分也;以死亡之,體渴興利。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興利,為己。語經,語經也。非白馬焉。執駒焉說求之,舞說非也,漁大之舞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1屬於:[倫理]

大取:
聖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邊。聖人的喪法是父母死了,心已無知,就節葬短喪,為天下興利。厚愛父母,是人子應盡的本分;但父母死后,之所以節葬短喪,是想竭盡自己的力量為天下興利。聖人愛人,只有厚沒有薄,普遍地為天下興利,才是真正為自己。語經,言語的常經,說白馬不是馬,又堅持認為孤駒不曾有母親,這是舞弄其說,說殺狗不是殺犬,也是不對的。這三件東西具備了,就足可以生了。
1.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 移到第25條。 孫詒讓《墨子閒詁》
12
大取:
臧之愛己,非為愛己之人也。厚不外己,愛無厚薄。舉己,非賢也。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大取:
臧的愛自己,并不是愛自己是一個人。厚愛別人并不是不愛自己,愛別人與愛自己,要沒有厚薄的區分。贊譽自己,并非賢能。義,就是利人利己;不義,就是害人害己。義與不義,應該依實際所做的事情來辨別。
13
大取:
有有於秦馬,有有於馬也,智來者之馬也。

大取:
有人有的是秦馬,有人有的是馬,我只知道來的是馬。
14
大取: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愛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大取: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同。兼愛也要相同。愛上古與愛后世,也要與愛現世一樣。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15
大取:
天下之利驩。聖人有愛而無利,俔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無人,子墨子之言也猶在。

大取: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歡悅。“聖人有愛而沒有利”,這是儒家的言論,是外人的說法,天下沒有繼承墨學的人,但墨子的學說仍在世上。
16
大取: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殺臧也。專殺盜,非殺盜也。凡學愛人。

大取: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殺臧,)并不是殺了臧。擅自殺盜,就是不殺盜了。也不是殺盜。大凡要學會愛人。
17
大取:
小圜之圜,與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與不至鐘之至,不異。其不至同者,遠近之謂也。屬於:[邏輯]

大取:
小圓的圓與大圓的圓是一樣的,一尺地的不到與千里地的不到是沒有分別的。不到是一樣的,只是遠近不同罷了。
18
大取: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意獲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大取:
璜雖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慮柱子,并不是考慮整個木頭。考慮人的指頭,并不是考慮整個人。考慮獵物,卻是考慮禽鳥。動機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19
大取:
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人也,有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

大取:
施利給人,是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夠從事人事,祭祀鬼神。
20
大取:
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貴於人。智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於智不為己之利於親也。智是之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智是室之有盜也,不盡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盜也,不盡是二人。雖其一人之盜,茍不智其所在,盡惡其弱也。

大取:
借著賞譽使一個人受利,并不是借賞譽施利給人,(賞譽雖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賞譽。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親,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親而不愿做。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強盜,仍然愛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這座房子里有強盜,不全都討厭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個人是強盜,不能討厭這所有的人。雖然其中一個人是強盜,如果不知他在何處,就討厭所有的人,那是志氣太弱了。
21
大取:
諸聖人所先,為人欲名實。名實不必名。苟是石也白,敗是石也,盡與白同。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是有便謂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諸以居運命者,苟人於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諸以居運命者,若鄉里齊荊者,皆是。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

大取:
聖人首先要做的,是考核名實,有名不一定有實,有實不一定有名。如果這塊石頭是白的,把這塊石頭打碎,它的每一小塊也都是白的,白都相同。這塊石頭雖然很大,但不和大石相同,因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這是各依其便而稱的。用形貌來命名的,一它要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才能了解它。不是用形貌來命名的,雖然不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只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可以了。那些以居住●運徙來命名的,如果進入其中居住的,就都是,離開了的,就不是了。那些以居住●運徙來命名的,象鄉里、齊國、楚國都是。那些以形貌來命名的,如山、丘、室、廟都是。
22
大取:
智與意異。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鮒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異,有不然之異。有其異也,為其同也,為其同也異。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遷,四曰強。屬於:[邏輯]

大取:
知道與意會是不同的,(同的種類很多,)有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實際不同的異,有是非各執的異。所以有異,是因為有同,才顯出異。是不是的關系有四種:第一種是“是而然”,第二種是“是而不然”,第三種叫“遷”,即轉移論題,偷換概念,第四種叫“強”,即牽強附會。
23
大取:
子深其深,淺其淺,益其益,尊其尊。察次山比因至優指復;次察聲端名因請復。正夫辭惡者,人右以其請得焉。諸所遭執,而欲惡生者,人不必以其請得焉。聖人之附瀆也,仁而無利愛。利愛生於慮。昔者之慮也,非今日之慮也;昔者之愛人也,非今之愛人也。愛獲之愛人也,生於慮獲之利。慮獲之利,非慮臧之利也;而愛臧之愛人也,乃愛獲之愛人也。去其愛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嗇,非今日之知嗇也。貴為天子,其利人不厚於正夫。二子事親,或遇孰,或遇凶,其親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執無能厚吾利者。藉藏也死而天下害,吾持養臧也萬倍,吾愛臧也不加厚。

大取:
你對于墨家的學說,深奧的就深入探求,淺近的就淺近研究,并體察節用節葬是否應當。其次明察墨家學說之所以成立的根由、學說中的比附、學說的原因,這樣,就可以掌握墨家學說的要旨。進一步再深察墨家聲教的端緒、借鑒名學的方法、證明它的終因,這樣,墨家學說的實情就能夠了解。一個平常的人,他的言詞雖然粗俗,但也是實情的論斷,人們從中還可以了解實情。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堅持一種成見,感情用事,產生好惡,妄下斷語的,人們從他的言詞中就不會了解實情了。聖人撫覆天下,以仁為本卻沒有愛人利人的區別。愛人利人產生于思慮。過去的思慮,不是今日的思慮。過去的愛人,也不是今日的愛人。愛婢這種愛人的行為,產生于考慮婢的利益。考慮婢的利益,不是考慮奴的利益;但是,愛奴的愛人,也就是愛婢的愛人。如果去掉其所愛而能利天下,那就不能不去掉了。從前講節用,不等于今日講節用。貴為天子,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二子的侍奉父母親,一個遇到豐年,一個遇到荒年,他們利自己的雙親是相同的,不會因豐年而增多,也不會因荒年而減少。外物也不會使我利親的心加厚。假使奴死對天下有害,我持養奴一定萬倍,并不是對奴的愛心加厚。
24
大取:
長人之異,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人之體非一貌者也,故異。將劍與挺劍異。劍,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異。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諸非以舉量數命者,敗之盡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屬於:[邏輯]

大取:
高的人與矮的人相同,是因為他們的外表相同,所以就相同。人的手指與人的頭是不一樣的,是因為人的身體,并不是一種形貌,所以不同。扶劍和拔劍是不相同的,因為劍是因形貌命名的,形貌不一,所以不同。楊木的木與桃木的木相同。有些不是以量數舉出命名的,舉出來的都一樣,所以一個手指,不能斷定是哪一個人的;一個人的手指,才能斷定是那個人的。一面是方的,不能算作方體,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
25
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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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ikal süzlärneñ gomumi sanı 3590
    17.4 süzlär 2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5.5 süzlär 5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9.0 süzlär 8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Härber sızık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1000 süzlärneñ protsentnı kürsätä.
  • 墨子 - 4
    Süzlärneñ gomumi sanı 13029
    Unikal süzlärneñ gomumi sanı 4467
    14.9 süzlär 2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3.4 süzlär 5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8.1 süzlär 8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Härber sızık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1000 süzlärneñ protsentnı kürsätä.
  • 墨子 - 5
    Süzlärneñ gomumi sanı 5950
    Unikal süzlärneñ gomumi sanı 2955
    14.0 süzlär 2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1.2 süzlär 5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25.0 süzlär 8000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süzlärgä kerä.
    Härber sızık iñ yış oçrıy torgan 1000 süzlärneñ protsentnı kürsätä.